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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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中介机构收千万罚单,上半年会计所罚没款同比增超90%
第一财经· 2025-06-30 20:48
监管趋严态势 - 上半年证监会及交易所披露118张罚单涉及近40家会计所其中16家遭行政处罚合计罚没1.97亿元同比增加94% [1][4] - 监管强化"全链条追责"模式对财务造假案涉事中介机构追责力度加大包括会计所、律所等 [2][6] - 新《会计法》实施后会计所因财务造假被罚没金额达7.75亿元同比激增3.75倍 [4][5] 典型处罚案例 - 大信所因星星科技、广汇物流等公司年报审计虚假记载被罚没1799.05万元4名签字会计师各罚50-60万元 [2][4] - 中审众环所因宜华集团年报审计虚假记载被罚没350.94万元 [3] - 中喜所因华讯方舟鉴证业务违规被罚50万元 [3] - 天衡所因中利集团、江苏舜天审计违规罚没4964.43万元为单家最高 [4] 处罚力度升级 - 近一年会计所平均罚款倍数升至2.45倍较前期1.66倍显著提高5倍以上罚款案例近10起 [5] - 普华永道中天因重大财务造假被采取"没一罚十"顶格处罚 [6] - 监管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 [6] 政策导向 -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全方位打击财务造假强调"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 [6] - 监管明确将严惩造假策划者、组织者及第三方配合者重点打击造假利益链 [6]
每经热评︱从越博动力案看监管升级 治理财务造假需打破相关“生态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30 20:24
财务造假细节 - 越博动力2018-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约9.46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约2.43亿元 [1] - 公司及责任人被证监会警告并合计罚款3080万元 两名主体被采取8-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董事长李占江主导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 并挪用公司借款偿还个人债务 被罚款1350万元并禁入市场10年 [1] 追责机制 - 除行政处罚外 公司及相关人员还需承担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2] - 投资者索赔金额通常远超行政处罚金额 如康得新案索赔超50亿元而公司仅被罚60万元 [2] - 证监会明确表示若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 此前金亚科技等案实控人均已获刑 [3] 案件标志性意义 -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贺靖于懿分别贡献9106万元和2.7亿元虚假收入 被罚款30万和200万元 [3] - 配合造假行为使财务造假更具系统性和隐蔽性 但"帮凶"违法收益远低于"首恶" [4] - 提高配合造假违法成本可有效增加造假难度 为打击财务造假生态提供突破口 [4]
城地香江:信披失真暴露前成功化债,国资接盘恐踩雷
钛媒体APP· 2025-06-30 19:22
来源:钛媒体 连续7个季度财报"算错账",城地香江(603887.SH)的资本迷局正撕开真相。 由于审计机构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及是否需要就上述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营业收入及相关科目的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今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城地香江的2024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容诚所为城地香江去年11月刚刚更换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原因系"原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令人万千股民揪心的是,会计差错变更的影响,或不仅仅局限于信披质量层面。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若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或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将被直接排除在定增资格之外。同时,会计差错可能成为收购方终止交易 的"导火索"。一旦收购方在尽职调查中发现标的公司存在会计差错,可能会重新评估交易风险,甚至以"重大不利变化"条款终止协议。 3422万虚增营收、1.05亿成本漏记……城地香江暴露的窟窿正撞上审计保留意见的红线。加上豪赌算力时的不堪重负,这些都为城地香江的7亿定增易主计 划平添变数。 ...
维康药业信披违法董事长重罚1600万元 实控人资金占用引可转债发行材料不准确
新浪证券· 2025-06-30 18:37
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处罚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及信披违规被浙江证监局处以1600万元罚款 [1] - 实控人刘忠良长期占用资金并伪造可转债申报材料 [1] - 该罚单刷新了年内药企违规处罚纪录 [1] 资金占用详情 - 2020年至2023年6月间实控人通过虚构工程设备付款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 - 占用余额从7811万元飙升至1.51亿元,最高占净资产10.43% [2] - 562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8539万元被直接占用 [2] - 资金已于2024年底归还但连续四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均隐瞒该事项 [2] 可转债虚假陈述 - 2022年12月申请发行6.8亿元可转债时宣称"不存在资金被实控人占用" [3] - 当时未披露的占用余额已高达1.47亿元 [3] - 可转债发行于2024年2月终止 [3] 处罚及人事变动 - 实控人刘忠良被合计罚款700万元(作为实控人罚500万元,作为直接责任人罚200万元) [3] - 公司被罚500万元,5名高管合计被罚400万元 [3] - 刘忠良2024年5月卸任董事长但其子刘洋接任,刘忠良仍通过36.82%持股控制公司 [3]
又一财务造假被公开谴责,交易所五年内拒收其上市申请!
梧桐树下V· 2025-06-30 18:09
高德信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007.36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万元、12,950.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8.11%、59.77%、75.26%、63.27% [1][4] - 虚增收入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通过7家关联公司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2018-2021年分别虚增1,318.29万元、5,651.01万元、7,593.02万元、6,865.57万元;二是伪造用户数据虚增家庭宽带业务收入,同期分别虚增4,689.07万元、6,735.58万元、6,173.02万元、6,084.96万元 [4] 监管处罚措施 - 北交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五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1][8] - 深圳证监局此前已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5名责任人合计罚款2270万元(个人罚款150万-1300万元不等) [1] - 实际控制人黄永权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北交所追加认定其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1][9] 违规行为细节 - 公司在2021年11月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披露的申报文件包含虚假财务数据 [2] - 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多项条款 [5] -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3] 责任人员认定 - 实际控制人黄永权被认定策划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 [5] - 时任董事长黄志贤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被认定负主要责任 [5] - 董事/副总经理黄永翔、时任副总袁立雄因未对异常情况核查被认定责任 [6] - 时任财务总监杨光冉因未有效核查财务异常被认定责任 [7] 申辩与裁决 - 部分当事人以已提起诉讼为由申请暂缓处分,但未被采纳 [7][8] - 财务总监杨光冉辩称不知情且已勤勉尽责,但监管认为其作为财务负责人应保证数据真实性 [7][8] - 所有纪律处分决定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8][9][10]
凉凉!*ST紫天面临三重退市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30 17:27
*ST紫天财务造假及处罚情况 - 公司通过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和虚增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等手段虚增收入及利润,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7.78亿元(占比44.59%),虚增利润0.85亿元 [8][9] - 2023年继续造假,半年报虚增收入2.07亿元(占比14.56%)、利润0.79亿元(占比51.64%),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7.20亿元(占比78.63%)[10][11] - 公司及12名管理层共被罚约4000万元,2名主要责任人被终身市场禁入,部分责任人被处以5至10年市场禁入 [1][14] 财务造假具体手段 - 采用总额法代替净额法虚增收入:2022年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虚增收入2.28亿元,2023年同类业务虚增17.20亿元 [8][11] - 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2022年虚增收入5.5亿元 [8] - 提前确认收入:2023年云服务业务未开工即确认收入2.07亿元 [10] 阻碍执法行为 - 公司拒绝配合福建证监局检查,未按要求提交2021-2023年财务明细账等资料 [13] - 相关负责人通过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执法文书送达 [2] - 阻碍执法导致处罚加重,公司成为首例可能因"规范类退市"被强制退市的企业 [16] 退市风险 - 三重退市风险:财务造假(重大违法退市)、阻碍执法(规范类退市)、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 [15][17] - 预计2025年7月中下旬因"规范类退市"成为新规后首例案例 [16] 行业监管动态 - 新"国九条"发布后监管趋严,2025年退市新规过渡期结束加速问题企业出清 [19] - 证监会联合多部委建立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重点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 [20] - 投资者保护加强:*ST紫天已有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先行赔付制度完善维权渠道 [21][22] 其他典型案例 - *ST九有连续四年财务造假被罚3600余万元,责任人最高10年市场禁入 [20] - 越博动力案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体现"全链条"打击思路 [20]
*ST紫天,凉凉!被罚约四千万,面临三重退市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30 14:54
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通过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虚增2022年收入5.5亿元、利润0.85亿元 [6] - 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采用总额法虚增2022年收入2.28亿元 [7] - 两项业务合计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78亿元,占比达44.59% [8] - 2023年半年报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2.07亿元、利润0.79亿元,占比分别为14.56%和51.64% [9] - 2023年年报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再次采用总额法虚增收入17.20亿元,占比78.63% [9] 阻碍执法行为 - 公司拒绝向福建证监局报送2021-2023年财务明细账等资料 [10] - 相关负责人通过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规避执法文书送达 [3] - 截至听证环节仍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账证资料 [11] 处罚结果 - 公司及12名管理层合计被罚约4000万元 [11] - 2名主要责任人被终身市场禁入 [11] - 部分责任人被处以5至10年市场禁入 [11] 退市风险 - 可能成为首例因未按期整改财务造假问题而被"规范类退市"的公司 [12] - 同时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但因规范类退市程序更快可能先被退市 [13] - 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构成第三重退市风险 [14] 行业监管动态 - 监管部门加大对财务造假打击力度,典型案例包括*ST九有连续四年造假被罚3600余万元 [15] -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如越博动力案中两名配合造假主体被追责 [15] - 建立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强化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 [16] - 投资者保护力度加大,已有投资者对*ST紫天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4][16]
深圳一公司发布公告:子公司财务造假,被开400万罚单
南方都市报· 2025-06-30 12:50
财务造假事件 - 深圳证监局对*ST长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康铭盛开出400万元罚单,并给予公开谴责及高管任职资格认定处罚 [1] - 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虚增利润797.78万元和548.73万元 [3] - 2020年虚增利润占长方集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高达54.90% [3] - 2021年虚增应收账款达1.58亿元,占长方集团当期披露总资产的9.31% [3] 公司治理问题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对*ST长方2021年和2022年内控出具否定意见 [3] - 长方集团对子公司康铭盛管控存在重大缺陷 [3] 责任人员处罚 - 康铭盛时任执行董事李迪初被处以500万元个人罚单 [3] - 李迪初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时报观察|“惩首恶”“打帮凶” 坚决斩断造假利益链
证券时报· 2025-06-30 08:36
证监会近日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 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这 是监管部门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的新尝试。 今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本报刊发《从帮凶到漏网之鱼:如何追责财务造假"第三方"合谋 者?》一文,深入剖析58家上市公司交易造假案例,发现背后暗藏超600家第三方主体参与造假的痕迹,呼吁 压实第三方责任,构建全链条追责体系,得到监管方面积极回应。的确,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出现了一 些新特点,财务造假的行为并不局限在上市公司,其造假场景也不只是在年报一环。如财务造假犯罪形成以上 市公司为核心、中介组织与上下游关联企业互相配合的"生态圈";又如虚假财务数据隐藏于各项业务数据背 后,互相勾连,隐蔽性强,利用保理业务、跨境业务"空转""走单"造假等多种形式,在采购、生产、销售、物 流全流程虚构业务造假。 可以看出,这些造假行为不单单是上市公司本身的行为,其背后多有"帮凶",或是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 中介机构,它们要么怠于履行"看门人"职责,参与或配合财务 ...
“惩首恶”“打帮凶” 坚决斩断造假利益链
证券时报· 2025-06-30 01:51
监管动态 - 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对上市公司及造假责任人严惩,并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的新尝试 [1] - 监管层对于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后续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 [2] 财务造假特点 -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出现新特点,造假行为不局限在上市公司,造假场景也不只在年报一环,形成以上市公司为核心、中介组织与上下游关联企业互相配合的"生态圈" [1] - 虚假财务数据隐藏于各项业务数据背后,互相勾连,隐蔽性强,利用保理业务、跨境业务"空转""走单"造假等多种形式,在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全流程虚构业务造假 [1] 第三方参与情况 - 58家上市公司交易造假案例背后暗藏超600家第三方主体参与造假的痕迹 [1] - 造假背后多有"帮凶",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它们怠于履行"看门人"职责,参与或配合财务造假,或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2] - 第三方造假主体主动为企业提供虚假贸易和流水而从中获利,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造假方开展虚假业务 [2] 监管措施与方向 - 监管层将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让"首恶"和"帮凶"付出沉重代价,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2] - 在越博动力案中,证监会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行政执法领域对配合造假者的从严惩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