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icon
搜索文档
浙江永强: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 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 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 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已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证券法》")、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 ...
杰瑞股份: 国信证券关于杰瑞股份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69,098,949股,每股发行价36.18元,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748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0.1251615298亿元(不含税)后净额24.8748382184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到账,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2024年1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议案,终止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剩余资金7.582050亿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0.198165亿元)全部变更为新募投项目"油气技术服务项目" [2]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5.072981亿元,较原承诺投资总额24.874838亿元增加0.198143亿元 [2] - 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及油气技术服务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完成 [3] 募集资金使用现状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214148亿元,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10.5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 [3] 自筹资金置换原因 - 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账户,且工时归集复杂,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操作不便 [4] - 税费、社保等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多账户拆分支付存在操作困难 [4] - 集中采购策略下,设备及原材料统一支付更高效,后续按募投项目单独核算 [5] - 外币支付时使用自有外汇可减少汇兑成本 [5] 置换操作流程 - 合同签订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5] - 付款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支付 [6] - 每月15日前提交自筹资金支付明细至保荐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等额置换 [6] - 建立专项台账记录置换交易的时间、金额及账户信息 [6] - 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检查或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 [6] 决策程序与影响 - 2025年7月10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置换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7] - 监事会认为该操作符合法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程序合规,无异议 [7]
杰瑞股份: 国信证券关于杰瑞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69,098,949股,每股发行价36.18元,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748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0.1251615298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4.8748382184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到账,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2024年1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议案,终止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原募投项目),将剩余资金7.582050亿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0.198165亿元)全部变更为油气技术服务项目(新募投项目) [2]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5.072981亿元,较原承诺投资总额24.874838亿元有所增加 [3] - 公司将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油气技术服务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 募集资金使用现状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0.5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 [3] - 由于项目实施需分期投入,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 现金管理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 [4] - 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4]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操作 [4]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 [5]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6] - 保荐机构对使用不超过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6]
中辰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第一章 总 则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解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 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说明辞职原因。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 将在 ...
中辰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通过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 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 ...
中辰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辰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
中辰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 ...
浙江永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0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 ...
中旗新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专门培训情况报告 鉴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或"公司")实 际控制人于近期发生变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旗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中旗新材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培训人员介绍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合规性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信息披露等专题。 三、培训效果 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 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加深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合规性要求、上 ...
华测检测: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09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5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300012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 | | | | | | | | | | |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 | | | | | | | |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 | | | | | | | | | | | | 第二季度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项 目 | | | | | | | | | | | | | (2025 年 4 1 日–6 月 30 日) (2024 日–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