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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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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完善治理结构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内部选举产生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任且非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解职 [5]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 [6] - 委员会需对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6]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董事会负责 [7] 会议机制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可缩短时限 [8] - 通知内容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期限、议题及发出日期 [9] - 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通知,并需附完整议案 [10][11] 决策程序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允许通讯表决 [13] - 可邀请其他董事或高管列席,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4][15] 提案与执行 - 公司需提前准备重大项目的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供委员会讨论 [17] - 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后向董事会提交结果 [1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19] - 决议文件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并同等保存 [20] - 参会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1] 附则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3][2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6]
粤海饲料: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23:12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新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一般项目 [1] - 变更后一般项目包括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渔业机械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水产品批发、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 - 许可项目保持不变,仍为饲料生产、兽药经营、水产养殖 [1]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进行相应修订 [2] - 修订后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与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完全一致 [2] - 除经营范围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 相关程序 - 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 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3]
新 华 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3
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2] 人员组成与任期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委员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失去资格 [6] 组织结构与职责权限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设副组长1-2名 [7]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 [8] - 负责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8]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9] 决策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重大项目的意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 [10] - 小组进行初审后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备案,对协议合同等进行评审后提交正式提案 [10]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11]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不受限,由主任委员主持 [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可委托出席 [13]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名投票、通讯表决等,可通过多种形式召开会议 [14] - 可邀请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5][16] - 会议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记录保存十年 [17][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9][20] - 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1][22] - 规程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3]
索辰科技: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2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立背景与目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旨在适应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并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效益 [3] - 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设立,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3]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 [5][6] 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议 [8] - 对董事会审批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检查已决议事项的实施情况,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8] 决策程序 - 投资评审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初审重大项目的意向、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10] - 评审组需对投资协议、合同等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交正式提案至委员会 [10] - 委员会讨论提案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至评审组 [11]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 [13]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4][18]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6] - 委员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 [20]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与法律冲突时需及时修订 [21][22]
爱迪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 [1]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选举产生 [1]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建议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战略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1] -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需对公司章程及实施细则负责 [4] 决策程序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重大项目的意向、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并进行初审和评审 [2] -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提案召开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3] 议事规则 - 战略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限但需说明原因,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3]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 [4]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4] 附则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 [4] - 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4]
金 融 街(000402) - 2025年7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7-02 10:24
调研基本信息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 [3] - 参与调研人员为天风证券 [3] - 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00 - 11:00 [3] - 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3]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3] 调研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就房地产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开发业务经营情况、资产管理业务情况、文旅业务情况和城市更新业务情况等方面沟通交流,沟通内容与公司公告内容一致 [3]
科思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完善决策程序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 [1] -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并设1-2名副组长 [1][4] 战略委员会组成规则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1] 职责权限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融资方案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2] - 负责检查上述事项实施情况 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 [2][3] 决策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项目意向 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收集 [2] - 评审小组需进行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 再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2] - 战略委员会讨论提案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评审小组 [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委员 由主任委员主持 出席人数需达三分之二以上 [3]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4]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4]
华谊集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核心要点 总则 - 设立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1] - 委员会职能涵盖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法治建设及可持续发展(ESG)事项研究 [1][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7名董事构成,含3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董/三分之一董事提名 [1][3] - 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空缺时按规则补选 [1][5][6] 职责权限 - 研究建议范围包括: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ESG事项及法治建设 [2][8]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监督已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2][9] 决策程序 - 相关部门需提前准备重大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合作方资料及总裁办公会决议等材料 [2][10] - 委员会讨论议题后向董事会提交结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3][4][16]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临时召开,出席门槛为三分之二委员 [4][12][13] -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表决以举手表决为主,允许远程参会但委员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 [4][13][14] - 科技发展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4][15][18]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日起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尽快修订 [5][22][2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涵盖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 [5][21]
中盐化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17
公司治理结构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治理工作,以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成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2][3] -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和 ESG 工作组(董事会秘书任组长),分别负责战略投资评估和 ESG 协调执行 [4] 职责与权限 - 委员会核心职责包括研究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并提出建议 [5] - 负责识别可持续发展风险与机遇,制定 ESG 制度、战略及目标,审阅并提交 ESG 报告 [5] - 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 决策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决策前期工作,包括项目意向初审、可行性评估及提案提交,需完成立项意见书和评审意见书 [6] - ESG 工作组负责编制 ESG 管理制度和年度报告,形成正式提案提交委员会审议 [7] - 委员会讨论提案后将结果反馈至董事会及工作组,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7][8]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0][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9] 制度修订 - 本实施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 [1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2024年4月首次制定,2025年6月完成第一次修订 [12]
城投控股: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21:14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背景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管理水平而设立[1] - 设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1] 委员会人员组成 - 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6] - 设立战略与ESG工作小组,由高管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提供行动支持[8] 职责权限 - 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9] - 研究产品战略、市场战略、研发战略等经营战略[9] -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9] - 识别可持续发展风险与机遇,指导ESG制度制定与实施[9] - 审阅ESG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9] - 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监督[9] 决策程序 - 工作小组负责准备战略规划草案、投融资方案及ESG规划草案等材料[11] - 草案需经党委会、总裁办公会审议后提交委员会[12] - 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1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提前3日提供资料[14] - 以现场会议为原则,可采取视频/电话方式[15] - 出席人数需过半,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参与[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字确认,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21] - 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22][23]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