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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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邦医药收到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反馈意见
新浪财经· 2026-01-19 15:03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对礼邦医药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提出补充材料要求,要求其就股东情况、股权架构、历史沿革合规性、员工持股计划等七大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律师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1][3] 股东结构与合规性核查 - 要求参照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补充说明第一大股东及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情况 [1][3] - 要求补充说明第一大股东及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境外上市禁止性情形 [1][3] - 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1][3] - 要求补充说明主要股东上层投资人中境外企业、境外基金停止穿透的原因、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境内主体、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1][4] 历史沿革与股权变动 - 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核查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未实缴出资或利益输送的情况,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4] - 要求说明股权架构调整过程中历次减资的原因、对价支付情况,核查是否涉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并说明相关决策程序履行及税费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及税收法规 [2][4] - 要求说明公司股份回购的对价、定价依据及被回购方的所得税缴纳情况 [2][4] - 要求说明公司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期限、定价公允性,以及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义务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4] 过往资本运作与未来计划 - 要求说明公司前期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详细情况、终止挂牌原因,以及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 [1][4] - 要求评估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及终止情况是否存在对本次境外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1][4]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 要求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2][4]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含少量外部人员,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授予这些外部人员的价格低于发行人员工的原因及合理性 [2][5] - 要求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2][5]
新股消息 | 诚益生物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等
智通财经网· 2026-01-19 14:13
公司上市备案进展 - 公司于2025年10月8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联席保荐人为Jefferies、BofA Securities和CICC [1] - 中国证监会在2026年1月12日至16日期间,对公司出具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1] - 证监会要求公司就股权架构、股本情况、境内运营实体等方面共三大类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要求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1][2] 证监会关注的核心合规事项 - 关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需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及境内机构股东是否履行37号文外汇登记及对外投资监管程序 [1] - 需说明红筹架构搭建中收购境内主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1] - 需说明境内运营主体历史上涉及减资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公允性、决策程序及税费缴纳情况,确认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并符合《公司法》及税法 [1] - 需就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境外投资、外商投资及税务监管规定出具结论性意见 [1] 股本结构与股东相关核查 - 需说明杭州阿斯利康中金与AstraZeneca UK Limited的持股比例是否应合并计算,以及是否应按5%以上股东标准对杭州阿斯利康中金进行核查 [2] - 需说明特殊股东权利中董事及观察员选任权的具体安排及其是否影响控制权认定,若上市前后控制权变化需充分说明 [2] - 需核查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况 [2] - 需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 - 需说明股权激励中的境内自然人是否办理外汇登记,并按照监管指引说明顾问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并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2] 境内运营实体与业务合规 - 需结合上海诚益持有的“一种体外基因表达干预方法”专利的使用情况,说明公司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 [2] - 需按照监管指引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2] - 需就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 公司业务与产品管线 - 公司是一家处于临床阶段的全球性生物技术公司,致力于开发新一代口服小分子药物,以解决心血管代谢疾病及炎症性疾病领域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3] - 公司依托专有的TRANDD平台构建产品管线,管线专为单药治疗与联合疗法打造 [3] - 公司主要研发方向旨在体重管理(肥胖症/超重)、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骨关节炎(OA)疼痛及其他心血管代谢疾病方面取得成果 [3]
礼邦医药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
智通财经· 2026-01-19 14:06
公司上市备案进展 - 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12日至16日期间对礼邦医药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提出补充材料要求 [1] - 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前期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详细情况、终止挂牌原因以及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 [1] - 礼邦医药已于2025年10月31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书 联席保荐人为Jefferies、BofA Securities和HTSC [1] 股东与股权结构核查要求 - 证监会要求参照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求 补充说明第一大股东及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情况 [1] - 需核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 [1] - 需说明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1] - 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 核查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利益输送或未实缴出资等情况 [2] - 要求说明股权架构调整中历次减资的原因、对价支付情况 核查是否涉及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并说明决策程序及税费缴纳合规性 [2] - 要求说明公司股份回购的对价、定价依据及被回购方所得税缴纳情况 [2] - 要求说明公司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支付手段与期限 并评估定价公允性及转让方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2] - 要求说明主要股东上层投资人中境外企业、境外基金停止穿透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核查是否存在境内主体或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 [2] - 要求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2] 员工持股计划核查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含少量外部人员 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授予价格低于发行人员工的原因及合理性 [3] - 需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以及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3] 公司业务与行业地位 - 礼邦医药是专注于肾脏病领域的全球领先生物制药公司 [3] - 根据灼识咨询资料 公司拥有最全面的创新肾脏病产品组合 适应症覆盖范围最广 [3] - 慢性肾脏病市场规模庞大 价值数千亿美元 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3] - 公司已打造一个垂直一体化平台 涵盖研发、生产及商业化 [3]
证监会对首创证券、博瑞医药、自然堂、嗨学网等2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梧桐树下V· 2026-01-12 13:52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监管动态 - 近期,证监会对23家计划境外发行上市的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涉及两个时间段: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13家企业),以及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10家企业)[1][6][7][31][32] 股权结构与历史沿革合规性 - 监管普遍要求公司说明股权架构搭建、返程并购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规性,包括外汇登记(如37号文)、对外投资程序、交易对价公允性及税费缴纳情况[7][8][16][34][35][38][40][57][68] - 多家公司被要求对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穿透核查,说明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并核查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8][12][13][16][43][49][53] - 部分公司需说明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管理程序的进展情况[2][26][29][59] 股东与新增投资核查 - 监管高度关注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合理性、价格差异原因,并要求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13][15][17][19][29][39][46][51][53][67] - 对于股东与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如华付技术股东中信证券与保荐机构中信香港)是否影响执业客观公正,需出具结论性意见[1][20] - 员工持股计划若包含外部人员,需说明其入股价格、作价依据、资金来源及公允性,核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5][46][49][65] 业务资质与外商投资准入 - 监管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各项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并核查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或证照,这是普遍关注点[2][4][5][8][11][19][27][33][41][44][47][51][54][60][62][67] - 多家公司被要求说明其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限制或禁止领域,并确保发行上市前后持续符合政策要求[11][19][26][28][37][41][44][47][51][54][60][62][67] - 特定行业受到重点问询,如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博瑞医药、鼎泰药研)[2][33][51],是否涉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山金国际)[25],是否涉及地面移动测量、导航电子地图编制(享道出行)[2][27]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 对于存在未决诉讼、行政处罚(如虚假宣传)、劳动社保公积金不合规等情形的公司,需说明具体情况、最新进展及整改措施,并评估是否对经营及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3][4][5][17][41][44][47][48] - 部分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山金国际)、租赁农用地未办转用手续(山金国际)、养殖场未办合格证(天农集团)等事项,被要求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上市障碍[1][25][47] - 存在协议控制(VIE)架构搭建与拆除历史的公司需补充说明具体情况[8] 募集资金与发行方案 - 公司需补充说明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境内外使用比例,以及涉及境内外投资项目所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8][12][26] - 部分公司被要求说明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15][23][52] - 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情形[15][21][30][45][50][52][63]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 对于开发运营APP、小程序等产品的公司,监管要求说明用户信息收集存储规模、数据使用情况、是否涉及敏感信息及数据出境情况,并说明上市前后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安排与措施[9][30][36][39][44][48] - 需核查公司是否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履行了相关义务[9] 特殊股权安排与信托架构 - 对于存在信托持股安排的公司(如自然堂、蔓迪国际、禹王生物),监管要求详细说明信托架构的原因、合理性、信托契约主要条款、当事人权利义务安排及所有受益人具体信息[2][35][36][38][68] - 需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如否决权、董事任命权)对控制权认定的影响[16] 其他特定事项 - 部分公司需说明前期A股上市辅导备案、新三板挂牌及终止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评估是否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影响[45][46][48][52][64] - 需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说明公司及下属实体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51][55][59]
明宇制药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等
智通财经· 2026-01-09 20:57
中国证监会要求明宇制药补充上市备案材料 -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在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间对10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明宇制药是其中之一 被要求补充说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等事项 [1] 关于股权架构与返程并购的合规性 - 证监会要求明宇制药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履行37号文外汇登记 境内机构股东是否履行对外投资监管程序 [1] - 证监会要求说明设立境内运营实体明慧杭州 明慧上海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及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1] - 证监会要求就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是否符合外汇 境外投资 外商投资 税务等监管规定出具结论性法律意见 [1] 关于股本结构与股东情况 - 证监会要求说明QimingVIll及QimingVILL-HC上层投资人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 [2] - 证监会要求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如否决权 董事任命权的具体安排及其对公司控制权认定的影响 [2] - 证监会要求说明最近一年新增股东Radiance PK Chin的基本情况 股权代持形成原因 合规性及代持还原安排的合理性 [2] - 证监会要求说明股东Huaanhuiquan Huaanmurong Huaanshenge外翻至境外前的持股情况 以及本次外翻入股价格是否公允 [2] - 证监会要求说明2025年3月Pre-C轮融资中估值调整触发条款的具体内容 以及向不同股东发行优先股存在价格差异的合理性 [2] - 证监会要求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2] 关于境内运营实体 - 证监会要求按照《监管指第2号》说明境内运营实体的重大诉讼 仲裁情况 [2] - 证监会要求就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 公司业务概况 - 明宇制药成立于2018年 是一家生物技术创新企业 [3] - 公司具有双重增长引擎 包括基于专有ADC平台及一款新型PD-1/VEGF双特异性抗体搭建的临床阶段肿瘤产品组合 以及处于临床后期的自身免疫资产 [3] - 公司已向港交所主板递表 Morgan Stanley BofA Securities CITIC Securities为其联席保荐人 [1]
山金国际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股东向上穿透后的基本信息等
智通财经· 2026-01-09 20:42
公司上市进程与监管问询 -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于2026年1月5日至9日期间,对10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山金国际 [1] - 证监会要求山金国际补充说明股东向上穿透后的基本信息、股东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发行上市后控制权是否变更 [1] - 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此次发行境内、境外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进展情况 [1][2] - 证监会要求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构成限制融资或不得上市情形出具明确结论,并说明租赁农用地未办理转用手续的具体处理措施 [2] - 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并核查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2]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山金国际是中国领先的黄金生产商之一,主要从事金、银、铅、锌等有色金属的勘探、开采、选冶及金属贸易业务 [2] -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资料,山金国际是中国上市的黄金公司中按黄金矿产毛利率及黄金矿产成本计盈利能力最强、成本效益领先的黄金生产商 [2] - 公司的黄金产量在中国黄金生产商中排名第六,黄金储量排名第四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山金国际的黄金资源量达到284.6吨,较2023年12月31日的146.7吨接近翻倍 [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山金国际的黄金全维持成本为683.5美元/盎司,位于全球黄金开采全维持成本曲线前10%,同年全球平均数为1438.1美元/盎司 [3] 公司资产与运营布局 - 山金国际拥有并经营六家矿业企业,分布于中国及纳米比亚 [3] - 其中五家金矿企业下属六个采矿许可证、29个探矿许可证及四个在申请探矿许可证 [3] - 一家多金属矿企业下属三个采矿许可证和六个采矿许可证 [3] 公司上市申请历史 - 山金国际已于2025年9月24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联席保荐人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及瑞银集团 [1]
国信服务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等
智通财经· 2026-01-05 21:11
中国证监会就国信服务境外上市备案提出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期间,对国信服务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提出补充材料要求 [1] - 国信服务于2025年9月30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独家保荐人为复星国际资本 [1] 关于离岸架构与返程并购的合规性问询 - 要求公司说明其离岸架构搭建及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需律师出具是否符合当时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2] - 要求公司说明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期限及公允性,以及股权转让环节相关方的纳税申报义务履行情况,需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 关于境内运营实体股权变动的问询 - 要求公司逐一说明全部境内运营实体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与定价依据,核查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未实缴出资或利益输送的情况 [2] - 要求律师就公司全部境内运营实体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2] 关于业务资质与外商投资准入的问询 - 公司境内运营实体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共享自行车服务等,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运营情况及是否已取得必要资质许可 [3] - 要求说明相关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3] 关于重大诉讼与关联交易的问询 - 要求补充说明境内运营实体“信基建筑”重大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最新进展,并评估其对未来经营及本次发行的潜在影响,以及是否已充分披露 [3] - 要求说明境内运营实体“誉信园林”、“信悦物业”与“佛山市惟德外国语实验学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评估其对未来经营及本次发行的潜在影响 [3] 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背景 - 要求补充说明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4] - 招股书显示,国信服务成立于2006年,是广东及湖南省内的综合物业管理及代理服务供应商,在广东省建立了具有影响力的品牌 [4]
靖因药业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等
智通财经· 2026-01-05 21:06
公司上市备案进展 - 中国证监会于1月5日公布文件,要求靖因药业就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说明材料 [1] - 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关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等事项 [1] - 证监会要求律师对相关事项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 证监会具体问询内容 - 要求说明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给出是否符合当时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1] - 要求说明境内运营实体靖因上海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1] - 要求说明境内运营实体所占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具体比例 [1] - 要求评估注册资本未缴足是否会对正常业务开展及债务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 - 要求就其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1] - 要求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完善说明发行上市方案 [1] 公司上市申请与业务概况 - 靖因药业已于2025年9月28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联席保荐人为高盛、海通国际和HSBC [1] - 公司是一家全球临床阶段生物技术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siRNA疗法的临床及商业价值 [2] - 公司战略基石包括三大潜在重磅产品管线组合、专有siRNA技术平台及全球合作网络 [2] - 公司旨在通过开发针对全球巨大未满足医疗需求的同类首创与同类最优siRNA疗法,革新慢性疾病的现行治疗标准 [2]
新股消息 | 鼎泰药研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股权变动等
智通财经网· 2026-01-05 21:01
中国证监会对鼎泰药研境外上市备案的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期间,就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提出了具体的补充材料要求 [1] 关于股权变动的核查要求 - 要求公司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实缴出资情况,并核查是否存在出资瑕疵,需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 [1] - 要求说明设立香港鼎泰及投资Xellar Ltd.相关境外投资(ODI)手续的办理进展 [1] -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对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进行核查 [1] -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对外部顾问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及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 [1] 关于股东情况的核查要求 - 要求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及价格差异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 [2] - 要求说明4名通过股转系统交易取得股票的股东,其持股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2] 关于经营范围的合规性核查 - 要求详细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畜禽养殖”等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实际开展状态 [2] - 要求说明是否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资质许可 [2] - 要求判断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并说明依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 [2] 关于发行上市合法性的核查要求 - 要求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2]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方案的核查 -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并解释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3] - 要求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3] 公司历史资本市场活动情况 - 要求说明公司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 [3] - 要求说明前期进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的详细情况,以及是否继续推进A股上市计划及具体安排 [3] - 要求判断上述历史情况是否存在对本次境外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3] 公司基本信息 - 鼎泰药研是一家成立于2008年的合同研究组织(CRO)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制药公司及科研机构提供以疾病生物学为基础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3]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联席保荐人为花旗和海通国际 [1]
利欧股份(002131.SZ)筹划A+H 五项事项待补充说明
搜狐财经· 2025-12-30 15:21
中国证监会对利欧股份境外上市备案的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于12月26日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共对1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1]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此次被要求补充说明五项事项,并需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1] 关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与合规性 - 证监会要求公司结合股票质押原因、相关主体偿债能力,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后的股权质押及关联担保情况 [2] - 需评估上述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以及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2] - 要求公司对照同一办法第八条,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的禁止性情形 [2] 关于公司工商登记与业务模式 - 要求补充说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办理进展 [3] - 要求就公司业务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应用场景、具体功能等单独出具专项说明 [3] - 要求说明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热力供应、增值电信业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等业务的具体情况、实际运营状况及必要资质许可 [3] - 需明确相关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资股比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3] 关于下属公司全面核查要求 - 要求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3] - 核查内容包括所有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等信息 [3] - 需列表核查前述主体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3] - 需核查前述主体的对外担保情况、税务合规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合规情况、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规范运作情况,目前仅要求核查主要子公司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