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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20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负责南亚新材持续督导工作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制度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并报备交易所[1]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履行承诺[1][4]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包括三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5][6] 信息披露审阅 - 保荐机构审阅公司2025年1-6月信息披露文件 包括半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募集资金报告等[9] -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9] 财务表现 -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61,129.12万元 同比下降30.1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9.02万元 同比增长57.69%[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024.15万元 同比下降160.15%[11] - 总资产561,698.86万元 较期初增长22.87%[11] - 研发投入11,676.33万元 同比增长43.34%[13] 核心竞争力 -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拥有115项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47项[12][13] - 核心技术覆盖无铅、无卤、高频高速、车载等产品 技术水平达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13] - 2025年上半年新申请8项发明专利 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5.07%[11][13] 风险因素 - 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 存在技术优势丧失风险[9] -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影响持续研发能力[9] -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生产成本及盈利能力[10] - 中低端产能过剩导致行业价格竞争激烈[12] - 宏观经济波动对电子行业需求造成影响[12] 募集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净额178,607.94万元[14] - 累计项目投入110,796.5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950.00万元[14]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无违规使用情形[15]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604.86万股 报告期内无变动[15] - 实际控制人为九名自然人 持股情况稳定[15] - 公司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形[16]
股市必读:宣亚国际(300612)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7.74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27 09:01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2025年8月26日收盘价16.45元,单日上涨2.68% [1] - 换手率达8.2%,成交量14.74万手,成交额2.42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637.7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65.3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503.1万元 [2][5] 公司治理与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两项议案,应参会董事7名均实际出席 [3]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确认报告内容符合规定且无虚假记载 [3][5][6] - 批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范且无违规行为 [3][5][6] 持续督导与合规运作 - 中德证券出具持续督导报告,确认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及规章制度有效性 [3]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检查1次,发表独立意见4次,实施培训1次涉及现金分红制度等内容 [3] - 募集资金专户按月核查,项目进展与披露一致,公司及股东承诺均正常履行 [3]
浙海德曼: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融资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科创板IPO,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截至报告日已全部使用完毕[1] - 2024年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5,817,370.94元,发行价格38.49元/股[1][2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IPO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3万元,定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62.81万元(含现金管理金额)[20][23] 财务表现分析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62,187,384.69元,同比下降3.09%[15] - 扣非净利润4,328,309.23元,同比大幅下降54.16%[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767,206.57元,同比下降62.63%[15] - 基本每股收益0.07元/股,同比下降30%[16] 技术研发与核心竞争力 - 核心技术在高端数控车床主轴、伺服刀塔、伺服尾座等领域保持领先[17] - 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98%,较去年同期下降0.15个百分点[16] - 部分核心技术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未申请专利[11] - 产品高端化战略持续推进,高端型号市场需求进一步打开[17] 行业竞争与市场环境 -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9] - 面临来自德国、日本、美国及中国台湾地区高端制造商的竞争压力[13] - 下游应用集中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及军事工业领域[14] - 产品核心部件(数控系统、导轨等)依赖境外采购[11] 原材料供应与成本结构 - 主要原材料包括数控系统、铸件、钣金件等[13] - 铸件和钣金件采购价格受生铁、冷轧板等基础材料价格影响[13] - 高端产品核心部件需采购境外品牌,存在供应链风险[11][12] 应收账款与存货管理 - 应收账款余额可能随经营规模扩大而增加[14] - 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比重较大[14] - 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和存货跌价风险[14][15] 公司治理与合规状况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2] - 2025年上半年未发现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3][5]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21][2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25][26]
鸿日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4
保荐工作执行情况 -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且未出现延迟情况[1] - 公司已建立健全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资源、募集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及关联交易等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1] - 保荐机构每月获取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一致[1] - 保荐期间列席公司三会次数为0次且未进行现场检查[1] - 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9次均未提出非同意意见[1] 公司经营状况关注 - 公司存在经营亏损且业绩波动幅度较大主要系管理费用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1] - 保荐机构已在报告中进行分析披露并将持续关注业绩情况[1] 承诺履行与监管情况 - 公司及股东关于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均得到履行[2] - 报告期内未出现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人或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2]
浩欧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3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 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部分要约方式收购浩欧博25.01%股份,对应15,570,480股,要约价格为33.74元/股 [2] - 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共30个自然日,最终接受要约股份数量为14,326,151股,低于预定收购数量 [2] - 股份清算过户手续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2月14日 [1][2] 股权转让协议 - 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向辉煌润康协议转让浩欧博18,670,87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比29.99% [1] - 协议转让价格为未披露具体数值,但以股份转让为前提触发部分要约收购 [1]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浩欧博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规范运作 [2] - 财务顾问确认本督导期内未发现公司治理违规情形 [2] 承诺履行情况 - 收购方出具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涵盖人员、财务、机构、业务、资产五方面独立性保障 [3][4]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确保不新增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 [5] - 关联交易承诺强调市场化定价和规范信息披露,本期内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 [6] 后续计划落实 - 收购人明确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资产重组、重大人员调整、章程修改、裁员或分红政策变更计划 [7][8][9][11][12] - 唯一变动为董事会成员调整:钱跃竑、黄蓉辞任,提名钱世政、彭建刚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8][9] 资本结构变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第一个归属期,52名激励对象归属421,412股,新增注册资本6,418,104.76元 [10][11] - 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值变更为未披露新值,股份总数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修订已通过授权程序办理 [10][11] 资金与担保情况 - 本督导期内未发现浩欧博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3] - 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所有约定条款均得到履行 [13]
ST帕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1:15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2024年度因内控制度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涉及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 - 公司自查发现与供应商交易价格不公允,累计多支付工程及设备款18,000万元 [2] - 公司2024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因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4][14] - 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5][14]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财务总监袁建军、董事会秘书徐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1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保荐机构无法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因未能获得充分证据确定保留意见事项对募集资金报告的影响 [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出具承诺,将对多支付的18,000万元工程及设备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款项尚未归还 [16] 经营情况 - 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利润和收益指标下滑,主要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料价格下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 [10] - 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下滑,同时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研发投入增加进一步加剧业绩压力 [10] 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 - 公司存在与供应商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累计多支付18,000万元工程及设备款,但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7][9] - 保荐机构无法就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和多支付工程款事项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无法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 [9][11] 审计和财务报告 - 年审会计师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并对《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等文件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16] -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保荐机构无法确定更正事项的完整性和金额准确性 [11][17] 监管措施和整改 - 公司因更换年报审计机构事项违反相关规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相关董事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15]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控制度,落实整改措施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2][17]
美格智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址均为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照星,保荐代表人为邱添敏、潘云松 [4] -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002881,注册资本为261,801,844.00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主要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B栋三十二层,法定代表人为王平,董事会秘书为黄敏 [4]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4] 本次发行概述 - 美格智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08,50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35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93.05万元 [4]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4] - 东莞证券担任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4] 保荐工作概述 - 东莞证券在尽职调查阶段组织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答复反馈意见 [5] -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5] - 保荐机构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阅,关注关联交易管理及内部审批程序,并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报告 [5] 履行保荐职责及发行人配合情况 -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遇到需要处理的重大事项 [6] - 发行人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工作,及时沟通重要事项,尊重保荐代表人建议,完善制度及信息披露资料,提供必要便利 [7] - 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及时出具专业报告,配合保荐机构协调核查及持续督导工作 [8] 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审阅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美格智能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内容完整,与实际情况一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符合监管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7]
每周股票复盘:惠泰医疗(688617)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搜狐财经· 2025-06-07 13:27
公司股价及市值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惠泰医疗报收394元,较上周396.51元下跌0.63% [1] - 本周最高价397.89元(6月6日),最低价381.11元(6月3日) [1] - 当前总市值383.17亿元,在医疗器械板块市值排名4/126,A股全市场排名358/5148 [1] 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 调整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0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4.5股 [1] - 现金分配总额调整为1.70亿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376.29万股 [1] - 转增后总股本将增至1.41亿股,调整原因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导致总股本增加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归属完成,新增上市股份16.89万股 [2] - 归属后总股本从9708.20万股增至9725.09万股,控股股东未变更 [2] - 公司收到认购款2087.4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进行确认 [2] 持续督导检查情况 - 中信证券对2024年1月1日以来的规范运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8项内容 [2] - 检查结论显示公司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监管要求 [2] 相关ETF动态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近五日上涨2.46%,市盈率236.25倍 [5] - 最新份额33.9亿份(减少225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入658.4万元 [5] - 当前估值分位数为64.02% [6]
红墙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8 16:30
发行概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6万张,面值总额3.16亿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16亿元 [1] - 扣除承销费用268.3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245.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亿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4日到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保荐机构及职责 - 中泰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 - 保荐代表人为郭强、盛苑,履行尽职调查、文件编制、监管沟通等职责 [2][3] - 持续督导期间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09,注册资本2.09亿元 [2] - 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连军 [2] - 主营业务包括混凝土外加剂、化学助剂的生产销售,以及建筑材料、防水卷材等产品的研发制造 [2]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未出现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用途的情形 [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额使用完毕 [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定,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需保荐机构处理的重大事项 [4]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4][5]
红墙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8 16:30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齐备 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1] - 管理层任职合规 股权结构清晰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明确 [1] - 公司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决策独立性和公平性 [1]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内控制度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定期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 [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审工作进度和质量 及时发现重大问题 [1] - 公司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确保制度合规性和有效性 [1]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文件符合公司管理制度 重大进展及时披露 [2] - 信息披露渠道规范 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刊载 [2] 利益保护机制 - 公司建立了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或资源的制度 未发现违规占用情形 [2] -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未发现理财等违规情形 [2] - 资金投向变更履行了程序 未在承诺期进行高风险投资 [2] - 投资效益与招股说明书预期相符 [2] 业绩情况 - 2024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3828万元 同比下降49.71% [3] - 净利润下滑主要因销售单价下降导致收入减少及毛利率下降 [3] 其他事项 -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管理规范 未发现重大变化或风险 [2] - 已对检查发现问题按要求整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