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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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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0 18:4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Transtrue Technology Inc [1][2] - 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76.41万元,股份总数20,976.41万股,均为普通股 [2][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2室,邮编100070 [2]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4] - 具体业务涵盖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等 [4]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和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4]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5]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股份转让权等权利 [11]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1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5]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 [54]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54] - 董事会可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等 [5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0] - 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 [18]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6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0]
威海广泰: 威海广泰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10 12: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WEIHAI GUANGTAI AIRPORT EQUIPMENT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1,227,261元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 - 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120万股普通股 [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批重大事项等职权 [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名誉董事长1人 [48]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包含独立董事 [14]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总数为531,227,261股,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12]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12]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16]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17]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5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6]
金 地 集 团: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GEMDALE CORPORATION,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2层 [1] - 公司成立于1996年,200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 [1] - 截至2025年6月章程修订时,公司注册资本为45.15亿元,总股本45.15亿股,均为面值1元的普通股 [1][4] - 公司发起股东包括深圳市福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5390万股)、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100万股)、美国UT斯达康(1100万股)等 [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8][46]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含3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与薪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56][57][139]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等 [34][8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同股同权 [4][17]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 允许股份回购的六种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可转债转换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25][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5][55]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议需获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 [36][8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董事会可决策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不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超过需提交股东会 [47][48]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批 [20][49]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具有前置审核权,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133][13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常规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118][1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参会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 [10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内控评估等事项具有审核权 [137][138]
烽火电子: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09
公司基本情况 -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经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采用定向募集方式 [2] - 公司于1994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5000万股 [2] - 注册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注册资本7.5亿元 [3][6] - 控股股东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需经国防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26] 军工业务特性 - 公司承担国家军品订货任务,需建立完整的军工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军代表监督检查 [11] - 涉及关键军工设备设施权属变更或用途改变事项需经国防工业主管部门批准 [12] -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 [13] 公司治理结构 - 实行党组织领导机制,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14]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16][6]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6人以上,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 [29][142][143] 股份管理 - 总股本7.5亿股,全部为普通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25][26]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1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6] 重大交易决策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62]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7]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118] 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5%以上、质押或被冻结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 [48][49] - 股东会决议应详细披露表决情况,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和表决结果 [124]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65]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4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50] - 允许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征集投票权 [50]
新华联: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WINNOVATION CULTURALTAIN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4]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13号楼2层201,邮政编码101116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71,815,040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4][20] - 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1996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6,000,000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9名董事)和监事会(3名监事) [40][106][143]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8][96]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1/3,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41] - 监事会包含职工代表且比例不低于1/3,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43] 业务范围与经营策略 - 主营业务涵盖文化旅游项目运营、景区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14] - 经营宗旨强调提供优质文旅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同时追求经济效益 [13] - 可依法扩大经营范围,重大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如单笔交易超总资产30%) [14][16] 股份与资本运作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同次发行同股同价 [1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6种情况,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24][26] -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涉及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项指标,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16][7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可查阅会计凭证 [32][33]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违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15][39]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16][44]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利润30% [55] - 差异化分红政策根据发展阶段设定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成熟期80%、成长期40%) [57] - 股票股利分配需考虑成长性,可与现金分红结合实施 [56][58]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 [1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2]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17]
健盛集团: 健盛集团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06 18:3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JASAN HOLDING GROUP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5日,由浙江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注册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 -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3,183,149元人民币,股份总数同注册资本 [6][19] - 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知行路1699号3幢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108]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09]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132][133]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7名(含常务副总裁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为高级管理人员 [139]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5][18]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6]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3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8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股份质押时,应当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40] 经营与投资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针纺织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14] - 公司经营宗旨为追求优异的产品质量,致力于企业发展和繁荣,为社会作贡献,为员工谋幸福 [13]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1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19]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2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 [4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43]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1998年,由上海复星实业有限公司的五家股东单位作为发起人组建 [1] - 公司于1998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 - 2012年10月30日,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5]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曹杨路510号九楼,邮政编码200063 [1] 公司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0429325亿元 [5] - 公司发行H股前股份总数为19.04392364亿股内资股 [5] - H股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内资股21.18488825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5.519405亿股 [5] - 公司股票为记名式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 公司经营范围 - 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 [4] - 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 [4] - 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 [4] - 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4] -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同一类别股东享有同等权利 [15]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信息、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6] - 股东有权对公司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16] - 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 [16]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4] - 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年度)或15日/10个工作日(临时)发出 [26]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26] -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27]
强瑞技术: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3] -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847.17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41,270.00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拥有两个经营场所 [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4]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五金模具、模具零配件、测试治具、非标设备等产品的销售与生产 [5] - 扩展业务包括电气传动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产品(如光伏逆变器、风电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等研发与销售 [5] - 许可经营项目涉及自动化设备生产、光伏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等 [6]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设立时以2019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107,625,720.85元按1:0.4646比例折股,初始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 [7] - 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103,441,270股,均为普通股,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8][17]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 [8][9]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16][4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6][111]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股权、任职或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 [134] 重要业务决策机制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重大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批准 [18][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10%或净利润超年度审计净利润10%等标准的投资事项需董事会审议,更高标准需提交股东会 [48][116]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50][1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质询权、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并可对违规决议提起诉讼 [12][32][34]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 [16][40] - 董事、高管离职后2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持续至公开前 [44][45]
盘江股份: 盘江股份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2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izhou Panjiang Refined Coal Co., Ltd,注册地址为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 [3] - 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经贵州省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2001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2亿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47亿元人民币,股份总数21.47亿股,均为普通股 [3][10] - 公司发起人包括贵州能源集团、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等8家机构,初始出资方式包括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 [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成员5-9人,任期5年,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6][7] -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需先经党委研究讨论 [6]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60]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6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8] - 公司股份增减需经股东会决议,可采用公开发行、定向增发、送红股等方式 [12] - 公司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 [1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18][64]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23][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 [46]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采洗选、电力生产销售、矿山设备制造等,涵盖煤炭全产业链 [5] - 进出口业务包括煤炭产品、焦炭出口和生产所需设备、材料进口 [5] - 多元化经营涉及汽车运输、物业管理、贸易代理等服务领域 [5] 重要财务制度 - 党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提取 [4]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27] - 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序列 [8]
信凯科技: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0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Trust Chem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1069号2幢,3幢 [2] -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2,343.489万股普通股,2025年4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739,560元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50]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46][50]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3,739,560股普通股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 [8]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44]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9]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文具制造、颜料染料销售等 [3] - 业务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新材料研发、进出口贸易等 [4] - 明确禁止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4] 重大事项决策 -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需股东会批准 [21] - 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2]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拟定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5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3][54]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5][5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57][58]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