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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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人民群众消费新期待
经济日报· 2026-01-31 06:19
监管政策动向 - 2026年1月9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依据《反垄断法》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 [1] - 2026年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依据《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1] - 2026年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涉及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虚假宣传及价格欺诈等行为 [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1]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1] 外卖与即时零售行业竞争格局演变 - 外卖行业竞争正从“烧钱抢地盘”的野蛮生长阶段,转向优化用户体验和寻求商业可持续性 [2] - 消费者直观感受到“0元奶茶”几乎抢不到,咖啡、奶茶价格基本回到原价附近 [2] - 平台核心任务从规模扩张转向“服务换人心”、“责任换信任”和“效率换市场” [2] - 美团、阿里巴巴、京东形成外卖市场“三巨头”格局,竞争本质是外卖为开胃菜,即时零售为主菜 [3] - 阿里巴巴表示2026年将继续加大资源投入,力求达到即时零售市场绝对第一 [3] - “三巨头”投入上千亿元,旨在占据未来零售市场入口,满足消费者“万物到家”习惯 [3] - 主要平台开启“巩固主业”与“开辟新线”的双线战略,竞争升级为融合线下体验、供应链效率和商品力的“全景零售战” [4] - 美团旗下“小象超市”在北京等地开设线下店,并探索“快乐猴”等新零售形态 [5] - 阿里旗下盒马NB、京东旗下七鲜超市等以不同模式深耕社区 [5] 平台责任与服务升级 - 美团率先开启骑手社保全国“破冰”,平台必须将劳动者权益保障、商户可持续经营纳入利润计算 [3] - 平台经济的“低人力成本红利期”正在过去 [3] - 服务体验升级具体化,例如对送餐温度要求越来越严格 [2] - 2026年消费者可能享受到更丰富的即时商品选择、更稳定的服务,劳动者可能获得更多保障和收入 [5] “内卷式”竞争整治与市场转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竞争从“拼价格”转向“拼产品”、“拼服务” [6][7] - 2025年以光伏、多晶硅、风电等为代表的上游制造业是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价格合理回归的关键战场 [6] - 2026年“反内卷”焦点正沿产业链向下游消费市场深入 [6] -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与立信数据研究院报告指出,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满意度下降与商家普遍以降价促销的“内卷式”竞争有关 [7]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等政策推进,意在规范平台行为,保障商家定价自主权 [7] 企业应对策略与市场分层 - 部分企业选择做深服务价值,如胖东来超市成为行业标杆,掀起“胖改”风潮 [8] - 部分企业做实情感与体验价值,如餐饮业通过“火锅+夜宵酒吧”跨界场景或社区“现炒菜食堂”满足年轻人需求 [8] - 部分头部企业发力“硬折扣”模式,通过超高比例自有品牌和源头直采,实现“天天低价”,革新原有“劣质低价”市场 [8] - 在政策引导、消费者需求与企业探索共同作用下,2026年市场可能逐步“分层”,分为满足基本所需的“效率与性价比”市场和满足情感追求的“体验与价值”市场 [8] 食品安全监管强化 - 监管从“事后灭火”转向“全程防控”,着力建立系统性、全链条监管网 [9]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已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预制菜术语和分类》草案,并起草关于推广餐饮环节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的公告 [9] -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管理办法,将贴牌加工、定制生产等模式纳入监管 [9] - 国家层面部署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建立从农田到餐桌职责衔接机制,并对重点品类和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实施重点治理 [10] - 广西建成“桂食安”平台,2025年60%以上的重点食品销售企业可实现肉类产品全过程信息化溯源管理 [10] - 国家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大众点评等平台上线“现制现炒”标签,多家餐厅承诺“不使用预制菜”,零售企业推出“日日鲜”等措施 [10] 消费市场新趋势与国潮进化 - 消费活力向无数品牌、地方及个体创造者扩散,形成“百花齐放”生态 [12] - 国潮品牌深谙满足全球消费者情绪需求,如2025年12月喜茶和泡泡玛特全球联名活动,相关周边上线即被抢空 [13] - 索尼影业邀请《帕丁顿熊》导演执导泡泡玛特旗下IP拉布布的电影,显示中国消费品牌正从“制造畅销商品”向“创造文化符号”迈进 [13] - 2026年,古风密室逃脱、脱口秀、非遗技艺文创等体验将得到更多人认可 [13] - 地方实践成为创新源泉,如重庆合川刨猪汤坝坝宴、安徽广德邀请全国人民吃炖锅等“在地化”探索,让消费成为深度体验风土的旅程 [14] 消费环境优化 - 国家层面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通过开展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发起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倡议等举措,培育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的市场环境 [14] - 监管通过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完善追溯体系、打击虚假宣传,为国货品牌和消费体验筑牢质量生命线与诚信环境 [14]
市场监管总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央视新闻· 2026-01-29 17:47
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聚焦“内卷式”竞争涉及的质量领域突出问题,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1] - 动态调整生产许可产品管理目录,对高风险产品强化生产许可管理,生产许可发证产品已由10类21种增加至14类27种,生产许可证证书总数达5.3万张[1] - 督促企业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170.5万人,实施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1]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 制定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儿童老年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等459种产品加严重点监管[1] - 对“内卷”严重的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1] - 在无人机、移动电源等94种产品监督抽查中加强涉及低价产品的抽查[1] - 持续对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问题15.1万个[1] - 开展电线电缆等9种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对充电宝等10种网售产品开展赋码核验试点[1] 质量技术帮扶与准入服务优化 - “十四五”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提质强企”行动累计帮扶企业37.8万家,覆盖产业集聚区5806个,助力企业增加工业产值978.1亿元[2] - 推动优化生产许可准入服务,实现生产许可证“跨省通办”,网上发证和注销系统与国家政务平台全面对接[2] 未来监管与服务方向 - 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聚焦“内卷式”竞争涉及的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2] - 推进助企服务和质量分级,引导企业追求品质品牌竞争,营造优质优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
最高法: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司法路径
经济观察网· 2026-01-29 14:22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工作成果与司法实践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设立以来,共受理案件24602件、审结23069件 [4] - 2025年,法庭受理案件4679件、审结3146件 [4] - 法庭在58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额合计达20.5亿元,案均超3500万元 [4][5] - 法庭审结超1000万元高额赔偿案件73件,合计赔偿52.4亿元,案均近7200万元 [5] 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 - 法庭指出“内卷式”竞争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突出问题,成因包括垄断行为滋生、创新不足助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剧 [1] - 法庭在整治“内卷式”竞争方面主要开展五方面工作:加大竞争规则和案例供给、加大司法反垄断力度、加强创新保护、聚焦治理恶性竞争循环、强化实质解纷引导良性竞争 [1][2] - 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路径,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1][2] 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司法规制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为竞争行为划定司法界限 [1] - 2021年以来,发布涉及垄断和技术秘密侵权等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34件,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25件 [1] - 法庭建庭以来在66案中认定构成垄断,其中2025年有15件 [2] - 法庭审结垄断实体案件203件,其中66案认定构成垄断,涉及医药、通信、电商、教育、建筑、殡葬等诸多领域 [3] 创新保护与案件审理趋势 - 法庭受理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6745件,占比从2019年的17.6%增长到2025年的32.4% [5] - 受理专利等授权确权行政案件6543件,年均增长31.8% [5] - 受理发明专利侵权案件5354件,年均增长11.5% [5] - 依法积极适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打击专利侵权 [2] 国际影响力与涉外司法保护 - 法庭受理当事人涉外案件2546件,占比10.3%,年均增长18.7%,审结2046件 [5] - 越来越多外国主体选择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5]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案例库收录法庭裁判近80件 [5] - 就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纠纷的管辖、禁诉令和反禁诉令及永久禁令、费率确定等作出积极探索 [5] 未来司法工作重点方向 - 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3] - 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 [3] - 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 [3] - 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3] - 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推进指导性案例发布和推送更多入库案例 [3] -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形成有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执法司法合力 [3]
最高法: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中国经营报· 2026-01-29 12:56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 严格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等垄断行为 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1][3] 司法工作重点与举措 - 加大竞争规则和案例供给 2024年发布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2021年以来发布涉及垄断和技术秘密侵权等典型案例34件 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25件[2] - 加大司法反垄断力度 法庭设立以来在66案中认定构成垄断 其中2025年有15件[2][4] - 加强创新保护 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打击专利侵权 促进竞争向高质量和创新竞争转变[2] - 聚焦治理恶性竞争循环 重点打击以窃取、利诱、胁迫、“挖人”等手段获取他人技术秘密的行为 阻断“向下竞争”恶性循环[2] - 强化实质解纷 2025年妥善处理一批涉平台、新能源、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诉讼案件 引导企业以合作促发展[3] 未来司法规制方向 - 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1][3] - 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3] - 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3] - 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3] 案例引导与机制协同 - 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推进指导性案例发布 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规则[3] - 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 依法受理反垄断执法后继民事诉讼 并将民事诉讼中发现的垄断线索移送执法机构[4] 司法效能与案件情况 - 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以来 司法反垄断效能有效发挥 审结垄断实体案件203件 其中66案认定构成垄断[4] - 案件涉及医药、通信、电商、教育、建筑、殡葬等诸多科技和民生领域[4]
最高法: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8 23:17
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行已满七周年,并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1] 当前市场竞争突出问题与司法整治方向 - “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1] - 司法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路径,持续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1]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司法规制 - 将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的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1] - 此举旨在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1] 对横向垄断协议行为的司法规制 - 将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1] - 目标是恢复良性竞争生态[1] 对行政垄断行为的司法纠正 - 将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1] - 此举旨在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1] 对科技创新与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 将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力度[1] - 目标是提升创新创造创业活力[1]
北大国发院最新报告:促消费的关键在于看见个体的需求
搜狐财经· 2026-01-28 21:11
宏观政策与内需战略转向 -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坚持内需主导”置于首位,并提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标志着中国经济增长引擎正经历从外驱向内生的深度切换 [1]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指明了以具体、细分的新需求作为经济工作方向 [4]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同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均明确提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及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 [6] 传统需求分析范式的失效与“隐形需求” - 在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基于“平均数”的传统市场分析视角正在失效,掩盖了真实个人需求的“颗粒度” [3] - 当前消费需求极度细化,例如从“买保暖衣服”具体到“适合城市Citywalk、防风修身的冲锋衣”,这些关于审美、情绪、特定场景体验的非标准化、碎片化需求在传统统计中往往是“隐形”的 [3] - 这些“连消费者自己都未曾明确表达”的“隐形需求”处于沉默状态,导致了供需错配,构成了未来中国内需增长的最大变量 [3][4] “生活经济”新范式与反内卷路径 -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生活经济课题组发布的《2026生活经济报告》提出,走出“内卷”与提振消费的关键在于将关注从交易数据转向具体生活,一种“生活经济”新范式正在浮现 [1] - 报告指出,提振消费的关键不再是简单“刺激”,而是“看见”,让隐形需求显性化是内需池子扩容的前提 [4] - “内卷”本质是竞争维度单一化,企业被迫卷入“价格战” [6] - 反内卷的可行路径是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价值的来源是对“生活”及个体需求的深刻理解 [6] - 以小红书社区为例,其用户生成内容(UGC)是高频、真实、极具价值的“需求信号”,形成了“需求侧循环”:用户通过分享“表达”需求,内容通过算法“连接”并“激发”群体新潮流 [8] - 企业基于“生活信号”进行C2B反向定制,能降低试错成本并获得定价权,消费者愿为提供情绪和审美价值的产品支付溢价,这是“高质量发展”在微观层面的体现 [8] 生活社区平台的经济机制与宏观价值 - 以小红书为代表的生活社区,通过让普通人的生活被看见,构建了一种去中心化的需求发现机制 [9] - 这种机制首先提升了内需的韧性,基于生活方式养成的消费习惯是慢变量,一旦形成则具有强稳定性和高复购率,不同于短期消费券刺激 [10] - 其次,它促进了实体经济毛细血管循环,帮助大量线下独立小店、设计师品牌通过线上展示找到精准客群,盘活城市街区商业活力 [10] - 最后,它可能重塑社会信心,社区中丰富多彩的生活状态能激发“我也想过得更好”的生活热情,这是经济复苏最深层的动力 [11] - 生活经济是由日常生活需求引发的经济活动,以多元化供给形式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个性化需求,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形成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 [13] - 生活经济的核心逻辑是以具体的生活需求为起点,牵动需求与供给的双向循环互动 [8]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罗马仕案 违反强制性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
犀牛财经· 2026-01-28 16:44
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5年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案件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被列为典型案件[2] - 市场监管部门在充电宝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中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169件 罗马仕的违法行为反映出行业存在重销量轻质量、低质低价竞争等突出问题[3] 案件详情: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在未取得相关型号充电宝强制性认证证书情况下 擅自委托生产和销售充电宝产品[3] - 公司在明知部分充电宝电芯容量衰减、实际电池容量已达不到10000mAh时 仍在产品显著位置进行虚假标注[3]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3] - 公司为压缩生产成本 未经强制性认证即从事生产销售 质量投入不足 源头质量管控流于形式[3] - 公司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存在弄虚作假、夸大宣传行为 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3] 行业问题与监管行动 - 充电宝安全事件多发频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此部署开展了充电宝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3] -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共查处充电宝相关违法案件1169件[3] - 罗马仕案件反映出企业质量管控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业存在的重销量、轻质量以及低质低价"内卷式"竞争问题[3] - 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还包括侵犯商标权、原料药垄断、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涉及多个行业的其他九起案件[4]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进一步探索深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
中国新闻网· 2026-01-28 12:29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 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规制 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激励科技创新 [1] 行业竞争与司法规制 - “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其成因复杂 从司法角度看 垄断行为滋生“内卷”、创新不足助长“内卷”、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剧“内卷”是三个关键因素 [1] - 法庭将进一步严格依法规制头部企业掠夺性定价和其他排他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防止“赢家通吃”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 [1] - 法庭将重点规制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典型横向垄断协议行为 旨在恢复良性竞争生态 [1] - 法庭将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以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 [1] 司法实践与数据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立足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两大职能 整治“内卷式”竞争并加大司法反垄断力度 [1] - 自建庭以来 法庭已在66起案件中认定构成垄断 [1] 创新保护 - 法庭将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以提升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1]
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发布
金融时报· 2026-01-28 10:14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案件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十大案件,旨在通过严格执法、靶向治理和系统协同,打击各类“内卷式”恶性竞争行为,包括侵权假冒、质量违法、垄断协议、虚假宣传等,以遏制“劣币驱逐良币”,推动建立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4] 案件查处与执法特点 - 查处“莆田来啦”连锁企业商标侵权案,通过全国性跨区域执法摧毁制售假网络,遏制通过侵权假冒进行低价恶性竞争的行业“内卷”问题 [1] - 查处深圳罗马仕科技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案,打击以“低质”产品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1] - 查处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对涉案四家企业罚没合计3.62亿元,并首次处罚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提升反垄断执法威慑力 [1] - 查处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系列案,累计罚款560万元,遏制直播营销中的不正当竞争乱象 [2] - 查处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利用AI技术虚构“非遗传承人”形象进行虚假宣传并“刷单炒信”案,打击技术手段新的违法广告 [2] - 查处海南环城电线电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打击通过降低质量、以次充好换取市场份额的恶性竞争 [2] - 查处何某某通过私域营销实施食品违法、将抖音流量引流至微信违规交易案,彰显对私域营销违法行为全链条打击的决心 [2] - 查处广州赞赏信息科技虚假宣传案,责令停止违法并处罚款合计110万元,在打击单个直播间同时查处私域直播平台违法行为,清理整顿源头 [3] - 查处认证从业机构系列案件,对CCC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撤销、暂停一批机构资质,并对多家机构及人员处罚,防范因认证失守导致的“降质降价”恶性竞争 [3] - 执法特点突出“严”的基调,对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高额处罚、资质撤销、全链条打击彰显监管刚性 [4] - 执法贯穿“准”的要求,紧扣“内卷”在不同行业的表现形式,从低价低质、虚假宣传到平台违规、认证失守进行精准打击 [4] - 执法注重“治”的协同,通过案件查处等组合拳,从根本上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推动治理链条延伸 [4] 直播与私域营销虚假宣传整治 - 针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乱象,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专项整治期间征集问题线索9268个,查办违法案件6175件,罚没金额1.035亿元,责令4908家主体整改、涉及金额634.77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134条 [5] - 在“微赞”案中,私域直播平台为虚假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属于帮助虚假宣传;在“阿宝”案中,经营者依托私域宣传销售产品,是虚假宣传的实施者,市场监管部门精准适用法律实现标本兼治 [6] 经营者集中审查与产业合作 - 无条件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与宁德时代新设合营企业案,合营企业主要从事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务,产品主要供中石油体系内油田自用,旨在围绕特定需求创新合作方式,摆脱“内卷式”竞争 [1][7] - 经审查,该交易不会对相关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影响,且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整合具有示范意义,于2025年7月无条件批准,支持企业通过优势互补、技术进步跳出同质化竞争 [7]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则,提高审查效能,为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7]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摆脱内卷式竞争
中国证券报· 2026-01-28 08:17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工作要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工作,并公布十大重大案件 [1] - 投资并购被视为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及市场出清的重要方式 [1] - 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快审不降质、严审不增负”原则,加强汽车、光伏、锂电池等重要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 [1] - 审查旨在支持企业依法通过并购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经营效率,并帮助其通过并购重组走出“内卷式”竞争 [1] 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与案例 -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相关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129起 [2] - 案件类型包括促进技术协同、实现优势互补,优化产能布局、整合区域资源,盘活闲置产能、促进转型升级等 [2] - 以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为例,该案于2025年6月申报,7月获无条件批准 [2] - 合营企业主要从事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务,产品主要供中石油体系内油田自用,旨在围绕特定场景需求进行创新合作,摆脱“内卷式”竞争 [2] - 审查认为该交易不会对相关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影响,且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整合具有示范意义 [2]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则,提高审查效能,为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2]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与执法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2025年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 [3] - 专项行动聚焦直播电商、老年人药品及保健品、光伏、汽车平台等重点领域和行业 [3] - 重点查处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直播带货商业诋毁、刷单炒信、夸大产品功效、虚构直播间人气,以及光伏、汽车、平台等领域互黑互踩和人工智能领域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3] - 2025年全国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达7152.94万元 [3]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利用数字化监管执法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测,提升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网络商业诋毁等行为的监测效率和质量 [3] 未来监管方向 - 市场监管部门将扎实做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4] - 监管机构将对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打击,以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