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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者回购债券迎利好
北京商报· 2025-09-28 23:23
政策公告核心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政策目标与意义 - 政策旨在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1] - 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4] - 大幅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取人民币流动性的渠道,满足其流动性管理需求,提升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吸引力 [4] 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现状 - 截至2025年8月末,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持债约4万亿元人民币 [3] - 2025年1—8月,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债券现券成交规模约11.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债券通北向通规模约7.2万亿元人民币 [3] - 截至2025年8月末,互换通累计成交名义本金约8.2万亿元人民币,当前成交规模较上线初期增长9倍多 [3] - 2025年1—8月,中国债券回购交易规模累计达14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 [3] 投资者范围与交易安排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6] - 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6]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 [6] - 政策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并设置12个月过渡期供已开展业务的机构平稳过渡 [6] 交易机制与风险管理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交易 [7] - 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7]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 [7]
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
券商中国· 2025-09-27 10:2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此举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1] - 开放债券回购业务有利于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1] 投资者范围扩大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2] - 可参与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2]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合规情况下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 [2] 业务机制与国际接轨 - 业务模式加强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3] - 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更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习惯 [3] - 机制设计与国际主流回购实践接轨,有助于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拓展市场广度和深度 [3] 过渡期安排与风险管理 - 为便利已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设置12个月过渡期,期间仍可按原模式开展交易 [4] - 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5] - 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 [5]
进一步开放!三部门: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证券时报· 2025-09-26 20:54
政策核心与意义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此举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1] - 开放债券回购业务有利于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1] 参与机构范围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投资者 [2][3] - 可参与的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3] - 在合规情况下,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回购业务提供服务 [3] 业务机制与国际接轨 - 公告加强了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的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5][6] - 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更符合境外投资者的交易习惯 [6] - 为平稳过渡,已开展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在公告实施之日起有12个月的过渡期,期间仍可按原模式交易 [6] 风险管理与操作安排 - 政策坚持统筹开放和安全原则,将对境外投资者开展回购业务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8]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进行交易 [8]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管理 [8]
进一步开放!三部门: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证券时报网· 2025-09-26 20:1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该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1] - 债券回购开放被视为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的重要里程碑 [1] 投资者范围扩大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投资者 [2] - 可参与的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2]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合规情况下可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服务 [2] 业务机制优化 - 政策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3] - 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符合境外投资者交易习惯 [3] - 为便利平稳过渡,已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有12个月的过渡期可继续按原模式交易 [3] 交易与风险管理安排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5] - 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5]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管理 [5] 监管与安全框架 - 政策坚持统筹开放和安全原则,对境外投资者开展回购业务加强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4] - 将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4]
维港金融风暴:香港保险中介业迎来史上最严监管整顿
观察者网· 2025-09-26 17:57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出台新规,从明年10月起,中介机构向介绍人支付的费用被严格控制在佣金收入的50%以内 [1] - 从2026年初开始,储蓄分红类产品的酬劳发放采用新模式,首年度最多支付70%,剩余部分需分五年逐步释放 [1] - 新规要求转介费超出50%基准线的机构必须就客户转介方式、费用确定原则等进行详尽披露和解释,实行“穿透式监管” [4] 行业乱象与灰色产业链 - 市场背后存在庞大的“影子销售网络”,无资质介绍人承担实质性销售工作,正规持牌机构沦为“橡皮图章” [1] - 在某些典型案例中,保险公司支付给经纪公司的佣金,超过90%最终流向了无牌照的介绍人 [3] - 部分从业者涉嫌协助客户伪造财务状况以规避反洗钱审查,介绍人网络复杂,涵盖银行理财经理、留学移民机构等多个行业 [3] - 为争夺客源,部分介绍人向投保人违法返还佣金(“回佣”),或通过设立基金、延期支付等方式规避监管 [3] 新规对行业生态的影响 - 新规旨在根除“挂羊头卖狗肉”的经营模式,传统的灰色经营模式已难以为继,依赖“影子销售网络”的机构面临转型或淘汰 [4] - 佣金制度改革调整激励机制的时间分布,销售人员的收入将与客户长期满意度深度绑定,促使其关注持续服务 [5] - 新规压缩经纪渠道的返佣空间,首年佣金整体下降,市场竞争将更多回归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的比拼 [6] - 监管层限制演示利率上限、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使产品宣传更加真实透明,有助于投资者做出理性决策 [6] 行业转型与战略意图 - 香港保险业正在告别依赖短期套利的粗放模式,向注重服务质量、风险管控和可持续增长的方向转型升级 [7] - 作为亚洲重要金融中心,此次调整是在全球监管趋严背景下的主动求变,旨在提升监管声誉并在国际竞争中占据道德制高点 [2][6][7]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持续健全新业态新模式常态化监管制度,着力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证券时报网· 2025-09-22 19:31
监管制度完善 - 持续健全新业态新模式常态化监管制度,着力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1] - 加快编制《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实施方案》 [1] - 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1] 市场环境建设 - 加快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 - 强化产品质量全周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监管能力提升 - 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关于加强市场监管所所长能力建设的意见》 [1] - 按计划完成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持续开展现有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1]
29项硬核改革剑指工程招投标乱象——广州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广州日报· 2025-09-22 09:24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好坏事关一地营商环境优劣,关 乎公共安全、民生福祉。日前,广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聚焦5个重点方面推出29项改革举措。 此次改革内容可谓"干货满满"!涉及加快推进"评定分离"、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和评标定标机制、强化信 用与智能监管等多方面,旨在破解当前招投标工作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切实把质量提上去,把成本 降下来,把腐败铲除掉,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抓住"牛鼻子":推进"评定分离",使责任立起来 招标人主体责任虚化弱化,是招投标乱象频发的根源。广州此次改革直指要害,抓住"一把手"责任这 个"牛鼻子",明确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并将定标决策纳入"三重 一大"决策程序,主打"权责对等"。 相比北京、四川等地,广州"评定分离"的亮点在于创新推出"双存档"机制,即"决策情况抄送纪检监察 机构备案""决策文件、决策依据等关键资料纳入招标投标档案备查",真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 有力约束。 为杜绝定标随意性,《通知》还对定标要素进行客观量化,将报价 ...
报告:支付产业迈向“多元共生”新格局,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转型
经济观察网· 2025-09-12 15:07
全球支付监管趋势 - 全球监管聚焦监管一致性与穿透式监管 致力于在公平竞争 风险防控与创新激励间寻求动态平衡 [1] - 新业态快速发展包括账户对账户支付 先买后付和加密货币钱包支付 反映市场对高效多元支付工具的追求 [1] 中国支付产业生态特点 - 形成规模全球领先 技术深度渗透 结构多元共生的生态体系 [1] - 实体卡与数字卡发行并行成为主流 数字钱包凭借便捷性成为绑卡核心支付工具 [1] - 多元支付方式实现多场景覆盖 包括刷卡 二维码 非接 刷掌或刷脸 在商超交通等高频小额交易场景备受欢迎 [1] - 商业银行 卡组织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服务商等多元市场主体协同发展 [1] - 支付清算市场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 卡组织不断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 [1] 卡组织转型路径 - Visa正由传统四方模式清算网络向开放生态定位跃迁 将价值边界由交易处理延展至能力输出 [2] - Visa战略连接多种支付轨道 推动支付与资金流的全链路重构 [2] - Visa银行卡业务演进为消费支付加商业支付与资金流动加增值服务的多引擎格局 [2]
银联与Visa联合报告发布揭示支付产业变革路径
经济观察网· 2025-09-12 13:48
全球支付监管与市场趋势 - 全球监管聚焦监管一致性与穿透式监管 致力于在公平竞争 风险防控与创新激励间寻求动态平衡 [1] - 账户对账户支付 先买后付和加密货币钱包支付等新业态快速发展 反映市场对高效 多元支付工具的追求 [1] 中国支付产业生态特点 - 中国支付产业形成规模全球领先 技术深度渗透 结构多元共生的生态体系 [1] - 实体卡与数字卡发行并行模式成为主流 数字钱包凭借便捷性成为绑卡核心支付工具 [1] - 刷卡 二维码 非接 刷掌或刷脸等多元支付方式实现多场景覆盖 在商超 交通等高频小额交易场景备受欢迎 [1] 卡组织转型与Visa战略演进 - Visa正由传统四方模式清算网络向开放生态定位跃迁 将价值边界由交易处理延展至能力输出 [1] - Visa战略连接多种支付轨道 推动支付与资金流的全链路重构 [1] - Visa银行卡业务演进为消费支付 商业支付与资金流动 增值服务的多引擎格局 [1]
太安堂旧案追责:2家中介机构被警示
上海证券报· 2025-09-10 15:36
监管处罚 - 广东证监局对粤开证券及项目主办人杨灿熙 张钦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 - 广东证监局对中威正信及项目签字评估师刘小军 吴彩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6] - 粤开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对标的公司收入与利润异常情况关注不足 未履行必要审慎核查程序 [3] - 中威正信存在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 存货盘点不充分 未审慎核查其他机构专业意见 工作底稿错漏等问题 [6] 财务造假 - 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财务造假 分别虚增利润6600万元 1.44亿元 1.16亿元和1.03亿元 [8][9] - 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分别为20.08% 115.79% 304.72%和12.25% [9] - 子公司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 少记费用虚增存货和利润 [9] - 太安堂及宏兴制药厂通过虚增药品销售价格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9] 公司状况 - 太安堂为中医药老字号企业 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 涵盖近400个药品批准文号 [8] - 公司自2021年起连续亏损3年 未披露控股股东大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 [9] - 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9] - 深交所决定太安堂股票终止上市 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7月4日 [9] 交易背景 - 2021年4月太安堂拟向成都医云出售康爱多47.35%股权 并委托4%表决权 [8] - 交易不到一年后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终止 [8] 监管趋势 - 广东证监局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486万元并罚款1458万元 [11] - 签字注册会计师戈某平 邓某峰被警告并分别罚款45万元 [11] - 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缺失采取严厉态度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