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司章程修订
icon
搜索文档
亿帆医药: 《公司章程》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7:09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1] 章程条款具体修订内容 - 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述 并将"制订"改为"制定"章程 [1] - 第八条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总裁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 [3] - 新增条款规定章程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并明确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追偿权 [4] - 第九条调整公司债务责任表述 明确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5] - 第十条完善章程法律效力范围 增加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力 [6] - 第十一条细化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明确包括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6] - 第十六条补充股份发行原则 强调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第十九条详细列示公司设立时2,190万股股份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方式 其中杭州临安申光贸易持股25%[6] - 第二十条明确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1,216,390,085股普通股 [7] - 第二十一条完善财务资助条款 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的财务资助 [7] - 第二十二条规范增资方式 将"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调整为"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8] - 第二十六条明确股份收购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的情形 [9] - 第二十七条调整股份收购决议程序 允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实施部分情形的股份收购 [10] - 第二十九条更新股份转让限制规定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的25% [10] - 第三十一条完善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 将关联人范围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11] - 第三十四条增加股东权利 允许符合条件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2] - 新增第三十五条明确股东查阅公司材料的程序和要求 [13] - 第三十六条补充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处理机制 要求相关方在法院判决前仍应执行决议 [15] - 新增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15] - 第三十八条优化股东派生诉讼机制 区分审计委员会成员与非成员的不同诉讼请求对象 [16] - 第四十条完善股东义务条款 增加"不得抽回股本"的表述 [18] - 新增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强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要求 包括禁止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行为 [19][20] - 第四十六条调整股东会职权 删除"监事会报告"审议项 增加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 [21] - 第四十七条修订对外担保审批标准 删除"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情形 增加"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的条款 [22] - 第四十九条更新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将"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23] - 第五十条允许股东会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23] - 第五十二条调整临时股东会提议主体 独立董事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方可提议 [24] - 第五十三条将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职权转予审计委员会 [25] - 第五十四条完善股东自行召集临时会议的程序 要求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26] - 第五十九条降低股东提案门槛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提案 [27] - 第六十一条补充股东会通知内容 要求明确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日上午9:15 [28] - 第六十二条简化董事选举披露要求 删除监事候选人资料披露条款 [29] - 第七十二条变更股东会主持规则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会议由其召集人主持 [34] - 第七十三条要求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述职报告 [34] - 第七十七条完善股东会记录内容 删除监事签名要求 [35] - 第八十条明确特别决议事项 增加"分拆"公司情形 [36] - 第八十三条调整表决权规则 允许类别股股东例外 并强化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要求 [37] - 第八十四条细化关联交易表决回避程序 明确未回避则决议无效 [38] - 第八十六条修改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 仅要求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时采用 [39]
达实智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7:09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1] - 将股东大会表述变更为股东会 调整内部治理结构[1] - 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修订章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规[4]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 明确其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4] - 股份发行原则修订为"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5]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允许经决议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5]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条款[6] - 股东权利新增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8]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认定条款[9] - 股东诉讼权利条款调整 取消监事会相关表述 全部由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承接[10][11] - 控股股东义务条款细化 新增8项具体规范要求[13][14] - 股东会职权取消"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事项[16]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调整 总资产担保限额由30%改为"一年内累计计算超过总资产30%"[17] - 临时股东会召集情形中"监事会提议召开"变更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18] 相关制度调整 -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名称及内容[2]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因取消监事会[2] - 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因相关内容已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 股东会议事规则更新 - 股东会通知期限保持年度会议20日前 临时会议15日前[24] - 董事选举披露要求新增是否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情形的披露义务[24] - 股东会主持规则调整 取消监事会主席主持条款 改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26] - 特别决议事项新增"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等情形[28] -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明确关联股东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9]
财信发展: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法定代表人变更 -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定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联席(执行)总裁 高级副总裁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3]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定义高级管理人员为总裁(总经理) 联席(执行)总裁 高级副总裁 副总裁(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3] 股份发行原则 - 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4]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4] 财务资助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允许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增加资本方式 - 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6] 股份回购情形 -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 与其他公司合并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形下回购本公司股份 [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 股东权利 - 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请求召开股东会 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权利 [11] - 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份 [11] 股东会职权 - 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等职权 [1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9]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董事人数不足6人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 [21] 股东会表决方式 -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2]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5] 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企业负责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等情形不得担任董事 [49]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不得担任董事 [49] 董事任期与选举 - 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0]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职工代表 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50]
佳禾智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 - 修订范围涵盖法定代表人制度、股东权利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等核心章节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 - 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追偿条款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 股东权利义务修订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4] - 新增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0] - 明确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的诉讼权利 [15][16] - 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 [21]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股东会职权新增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决议权限 [25]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自行召集会议 [30][31][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原为3%) [33][34] - 股东会通知中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36]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 - 公司股份总数33,838.88万股均为普通股 [5] - 明确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5] - 公司收购股份后需在6个月或3年内转让或注销 且持有股份不得超过总数10% [6]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7] 关联交易与担保规范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 [24][25]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 [26][27] - 新增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的要求 [23] 会议制度与表决程序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会议当日上午9:30 [36] - 特别决议事项范围新增"分拆"事项 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48] - 明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披露要求 [51][52][53]
青岛双星: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1:1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调整依据为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及2025年3月28日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1] 经营范围变更 - 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更好契合业务经营实际需求 [1] -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1]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 - 法定代表人条款更新: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任人选,并规定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法律后果承担机制 [2][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扩展:新增"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类别 [5] - 经营宗旨表述优化:强调"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删除"巩固和发展双星名牌优势"等具体表述 [5] - 股份发行术语更新:"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6] - 股份收购程序修订:明确不同情形下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并规定收购后股份处理时限(10日内注销或6个月内转让/注销) [6] - 股东权利扩大:新增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2] - 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则完善: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认定标准及轻微程序瑕疵豁免条款 [13] - 诉讼机制调整:股东代表诉讼请求权从监事会转移至审计委员会 [13][14] - 对外担保标准收紧:新增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限制条款,且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24][25]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条件变更: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成为提议主体 [26][27] - 提案权门槛降低: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提案(原为3%) [29] - 表决权规则完善:明确违规增持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36] - 董事任职资格强化:新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任的禁止条款 [43] - 忠实义务细化:增加关联交易、商业机会规避等具体限制条款 [44] - 辞职程序规范:董事提交辞职报告后即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45] 公司基本信息更新 - 发起人名称由"青岛双星集团公司"更正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明确为实物出资,时间确认为1996年3月 [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不变:913702002646064362 [2]
冰山冷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21:14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章程修订 [1] - 修订内容涉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1] - 所有修订议案已通过十届五次董事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章程第1.1条增加《证券法》作为制定依据,并明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 - 章程第1.2条完善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 [1] - 公司组织形式明确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持有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 [2] - 对外担保审批程序修订: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 - 明确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超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 [2] - 章程第3.5条增加短线交易限制条款,收益归公司所有,适用范围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持股 [3] - 股份发行原则修订为"同类别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发行条件需相同 [4] - 股票转让规则更新: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后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5] - 股票质押、赠与、继承需依法向登记机构办理手续 [6] - 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完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弥补亏损后仍亏损时可减资 [7][8] - 股份回购情形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进行 [10] - 财务资助条款修订: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 股东权利条款完善,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但需说明目的 [1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情形具体化,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 [17]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1] - 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召开方式提供网络便利,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方式 [24]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增加审计委员会提议机制 [25] - 股东会职权明确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的事项包括发行债券、超总资产30%交易等 [29] - 股东提案条件调整为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50]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情形修订为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持股超30%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42] - 董事任职资格增加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期限未满等限制情形 [55] - 董事忠实义务具体化,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谋取商业机会等 [57] - 董事会组成修订为含一名职工代表,兼任高管职务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1/2 [58]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调整为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召开条件完善 [59][60]
西陇科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3 19:11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未明确说明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3] 股东大会召集与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5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9,844,72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050% [4]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699人 代表股份4,088,1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6% [4] - 除股东外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或列席会议 [4] 议案表决结果总览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个子议案 [5][7][8][9][10][11] - 《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也获得通过 [11]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表决详情 -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11,872股(占99.4157%)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145,200股(占0.0943%) [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7,150股(占77.4715%) 反对775,800股(占18.9768%) 弃权145,200股(占3.5517%) [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子议案表决详情 - 第一个子议案总表决:同意152,983,872股(占99.3889%)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171,000股(占0.1111%) [7] - 第一个子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139,150股(占76.7866%) 反对778,000股(占19.0306%) 弃权171,000股(占4.1828%) [7] - 第二个子议案总表决:同意152,974,272股(占99.3818%)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182,000股(占0.1182%) [8] - 第二个子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129,550股(占76.5517%) 反对776,600股(占18.9964%) 弃权182,000股(占4.4519%) [8] - 第三个子议案总表决:同意152,980,072股(占99.3855%)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176,300股(占0.1145%) [8][9] - 第三个子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135,350股(占76.6936%) 反对776,500股(占18.9939%) 弃权176,300股(占4.3125%) [9] - 第四个子议案总表决:同意152,885,572股(占99.3262%)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267,500股(占0.1738%) [9] - 第四个子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040,850股(占74.3821%) 反对779,800股(占19.0746%) 弃权267,500股(占6.5433%) [9] - 第五个子议案总表决:同意152,958,072股(占99.3684%)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202,600股(占0.1316%) [10] - 第五个子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113,350股(占76.1555%) 反对772,200股(占18.8887%) 弃权202,600股(占4.9558%) [10] - 第六个子议案总表决:同意152,948,872股(占99.3670%)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204,800股(占0.1330%) [10][11] - 第六个子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104,150股(占75.9304%) 反对779,200股(占19.0600%) 弃权204,800股(占5.0096%) [11] - 第七个子议案总表决:同意152,957,272股(占99.3679%)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203,300股(占0.1321%) [11] - 第七个子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112,550股(占76.1359%) 反对772,300股(占18.8912%) 弃权203,300股(占4.9729%) [11]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议案表决详情 -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965,272股(占99.3779%) 反对21,600股(占0.0140%) 弃权188,000股(占0.1221%) [1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20,550股(占76.3316%) 反对779,600股(占19.0697%) 弃权188,000股(占4.5987%) [13]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3][14] - 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13][14]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3][14]
宝丽迪: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3 18:13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当日9:15-15:00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1]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6日,登记在册的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及其代理人有权参会 [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律师及法规要求列席人员需出席会议 [2] 会议审议议案 - 主要议案包括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制度等7项非累积投票提案 [2][7] - 提案1.00(调整董事会人数及章程修订)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3] 会议登记流程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登记 [3]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6:00,现场会议需提前一小时办理签到 [3]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4][5]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6] 其他事项 - 会议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公司八楼会议室,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12-65997405及邮箱zhenquan@ppm-sz.cn [4] - 备查文件含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参会登记表模板 [4][5][7][8]
凯中精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7:15
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治理架构,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此次章程修订议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后新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述,完善公司治理目标 [2] - 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且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 - 第十条修订为股东以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 - 第十条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至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 - 新增第十三条要求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经营范围调整 - 第十五条修订后公司经营范围中的"生产和销售"调整为"销售",但单独列出生产许可范围 [5] - 明确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保持经营合法性 [5]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定 - 第十七条将"同种类的每一股份"修订为"同类别的每一股份",规范股份类别表述 [6] - 第十八条明确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为1元 [6] - 第二十条新增财务资助条款,允许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7] - 第二十五条修订股份收购方式,限定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7] - 第二十八条明确股份应当依法转让,规范股份流转程序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第三十四条扩大股东查阅权范围,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3] - 第三十五条要求股东查阅资料前签署保密协议,并自行承担复制费用 [14] - 新增第三十七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17] - 第三十八条修订股东诉讼权利,将监事会相关职责转移至审计委员会 [18] - 新增第四十四条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八项具体规范要求 [20][2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第四十七条修订股东会职权,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增加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条款 [22] - 第四十八条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标准,将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等情形纳入股东会审批范围 [23][24] - 第五十二条要求股东会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 [25] - 第六十条降低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要求,从3%降至1% [27] - 第六十二条明确网络投票时间安排,要求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开始 [29] 董事任职与义务 - 第一百条完善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增加被宣告缓刑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条款 [45] - 第一百〇二条细化董事忠实义务,明确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和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原则 [47] - 第一百〇三条完善董事勤勉义务,要求董事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到合理注意 [49][50] - 新增第一百〇七条允许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并规定无正当理由解任的赔偿权利 [52]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第一百一十一条调整董事会组成,明确九名董事中包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55] - 第一百一十二条修订董事会职权,将因章程条款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纳入董事会拟订范围 [55]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04:3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6][7][38] - 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相关表述[1] - 该变更已获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33][38][39] 2025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33] - 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符合保密规定和监管要求[4]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线上交流[26][29]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公司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53] - 变更原因为天健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53][61]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55]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1][5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11][12] - 会议将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期分红授权等7项议案,其中2项为特别决议议案[16][51] 中期分红计划 -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49][65] - 分红前提包括当期盈利、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经营需求[65] - 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