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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限制性股票解禁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限制性股票解禁条件成就、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限制性股票解禁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博威合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威合金")的委托,担任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 ...
怡合达20250702
2025-07-02 23:49
纪要涉及的公司 怡合达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 **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覆盖 90 名员工,以营收和毛利率为考核指标,达成目标值可 100%解锁,部分达成 80%,低于底线则不解锁,旨在应对营收和毛利率下滑,增强核心竞争力,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未来三年完善架构应对挑战和扩展业务[2][7][8] - **订单与行业表现**:2025 年 6 月订单环比 5 月微幅下降,整体出货量和订单量十几正增长;锂电行业占比约 23%,同比增长 48%;三星手机占比 20%,同比增长 1%;汽车行业占比 11%左右,同比增速 24%;半导体行业占比 6%,同比增速 21%;工服行业占比降至 2%左右,同比负增速 50%;饭店子合计占 36%左右,同比增速 9%;预计锂电行业持续增长,三星手机下半年进度可能恢复正常,汽车行业维持良好增速,半导体行业同比增速超 20%[4][9] - **各板块情况**:锂电板块恢复性增长显著,毛利率稳定且预计优于去年;光伏板块上半年营收占比约 4%,减值风险可控;汽车行业增速稳定,客户从观望转向积极备产[11][12][10] - **与华为云合作**:合作聚焦数据可视化和预测化,整理客户数据、优化供应链、减少仓储压力、提高库存流转效率、提升客户使用便利性,付费问题未确定,费用将分期递增,还在谈判[14][15] - **海外业务**:海外业务发展符合预期,日本市场从区域扩展到全国,东南亚市场工厂入驻,欧洲市场布局匈牙利,抓住全球化机会实现长期目标[19] - **供应链**:供应链变化体现在加工方式选择,自制比例保持 50%以上,外协用于特别批量或技术难度高的半成品,基于品类加工需求,不直接影响毛利[20][21] - **毛利率提升**:毛利率提升不依赖线上销售比例增加,通过提高现有客户线上采购频次、吸引新客户、满足大客户零散需求提升毛利[22] - **头部客户**:头部客户较为分散,2024 年占比不到 6%,通过挖掘潜在需求和设备更新避免价格压力,实现产品深入[23] - **机器人行业**:认为未来机器人行业若实现批量制造会出现龙头企业,产品有机会体现业绩增长,目前与部分企业初步合作,业绩贡献不显著[24] - **2025 年第三季度展望**:预计第三季度保持增长态势,锂电行业、三星手机行业、PC 平板等附属类产品表现良好,但订单周期短,无法提供具体数值指引[3][25]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2025 年上半年高管及几家创投减持,下半年无特别多减持计划,高管决定下半年不减持[16] - 公司关注上游优质标的,尤其是高门槛、广泛使用的核心零部件,会投资但不盲目扩展[17] - 因报表未出,无法提供 2025 年上半年非标业务营收及经济性产品占比[18]
飞沃科技:拟使用2500万元至5000万元回购股份
快讯· 2025-07-02 16:57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3 44元/股 [1] - 回购资金总额介于2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预计回购数量为57 55万股至115 09万股 [1] - 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 77%至1 53% [1] 资金来源与期限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中国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占比不超过90% [1]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
南京聚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131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座 4层 邮 编 : 210019 电 话 : +86 25-86633108 传 真 : +86 25-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131号 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 ...
爱旭股份: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6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计划 2025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一、激励计划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编号:临 2024-076)。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激励对象离职注销的影响,《2023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人数为 646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201,432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第二季度,《2023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尚 未行权。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
通宇通讯: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 ...
瑞芯微: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5-05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21,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 年 7 月 7 日。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一、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兴蓉环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2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 - 2022年5月17日股东大会批准该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 [3] - 2022年6月29日完成向556名激励对象授予1699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同日 [3][4] 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进展 - 2024年6月28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生效,524名激励对象634.24万股股票解禁上市 [5] - 2025年7月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事项,同时拟回购注销42.6万股股票 [6] - 累计已回购注销169.32万股(57万+56.16万+42.6万),占总授予量的9.97% [4][5][6] 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回购原因涉及14名激励对象因资格丧失(含组织调动),回购总量4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3% [6] - 回购价格分两类:组织调动人员按2.459元/股加银行利息,其余人员按2.459元/股 [6] - 预计使用自有资金112.18万元,完成后总股本由2,984,434,721股减少至2,983,968,721股 [6][7] 相关机构意见 - 监事会确认回购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8]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回购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8]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确认回购程序合法,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8]
欣旺达: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层 邮编:518038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info@ 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ww. 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 ...
欣旺达: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25-04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 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分别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审批程序 (一)《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