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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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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1万股,发行价格为21.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024.32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6,303.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21.19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9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合变更为“年产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2] - 变更后项目沿用原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 [2] - 公司与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原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解除协议和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寮步支行,丙方为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3] - 专户余额截至2025年7月17日未披露具体金额,但明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3] - 现金管理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等条件,且不得质押 [3][4]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甲方一为公司,甲方二为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主体),乙方为招商银行东莞寮步支行,丙方为东莞证券 [5] - 专户余额截至2025年7月16日未披露具体金额,募集资金同样需专款专用 [5] - 现金管理产品条件与三方监管协议一致,包括安全性、流动性和期限限制 [5][6] 监管协议共同条款 - 保荐机构有权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4][9] - 银行需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专户资料,并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9]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10]
天益医疗: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2
募集资金变更及用途调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原"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全部调整用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 - 变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 原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合计调整路径涉及人民币专户购汇、跨境转至泰国孙公司美金专户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1,473.68万股A股,发行价52.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2亿元(未扣除费用) [1] - 扣除发行费用1,803.5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5亿元 [1] - 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新增专户及监管协议进展 - 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开设美金专户(账号5100303754),专项用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 [2] - 已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人民币/美金专户设立,并与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4] - 与新加坡子公司、泰国孙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五方监管协议,规范资金跨境使用 [4][6] 五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仅限泰国项目使用,余额变动超净额20%需邮件通知保荐机构 [6][7]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配合提供对账单及支出清单 [6][7]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且销户后失效,需向深交所报备 [7][8] 公司架构调整 - 2025年1月将子公司"宁波泰瑞斯科技"更名为"宁波天益药业科技" [4] - 资金调整涉及母公司、新加坡子公司(PRIMACRON GLOBAL PTE LTD)及泰国孙公司(TIANYI MEDICAL (THAILAND) LIMITED)三层架构 [4]
南亚新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58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60元,募集资金总额19.103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242806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亿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原计划总投资18.274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7.9756亿元,主要投向两个5G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年产1500万平米和1000万平米)以及研发中心改造、归还贷款等项目 [2] - 两个5G基材建设项目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13.1039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3.4% [2][3] 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个5G基材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8194亿元,节余资金2.209亿元(含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约1000万元) [3] - 节余原因包括严格成本控制、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3][4] 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将2.209亿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 [4] - 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4] 决策程序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符合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原则,未损害股东利益 [5]
裕太微: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4亿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1.472亿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6.928亿元 [1] - 募集资金净额为16.7178亿元(已扣除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110.02万元) [1] - 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监管协议 -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上海分公司和公司本部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2] - 公司、子公司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及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 - 专户信息:中信银行上海周浦支行(账号8110201013801918303),截至2025年5月31日余额为0元,专项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限用于指定募投项目,禁止挪用 [4]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向保荐机构报备 [5]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拒绝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6] - 协议自四方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6]
寒武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0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9亿元,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23年4月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作为"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和"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6亿元募集资金对其增资 [2] - 2024年9月调整募投项目结构,将"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从6.997亿元调减至4.497亿元,调减的2.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新增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3] - 2024年11月通过向上海寒武纪增资2亿元的议案,其中部分使用募集资金 [3] 资金置换原因及操作流程 - 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限制,员工薪酬及社保等费用需通过基本账户支付,故公司需先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4] - 操作流程包括:编制支付明细表→财务部门审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台账登记→保荐机构监督 [4] 项目影响及审议程序 - 该置换方案经2025年7月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且符合监管规定 [5][6]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审批程序完备,未损害股东利益,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 [7]
南亚新材两大募投项目结项,2.21亿元结余资金将用于补流
巨潮资讯· 2025-07-17 23:09
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使用情况 - 南亚新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正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090.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3] - 公司2020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1,036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主要用于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1500万平方米和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3]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明细 - 年产1500万平方米项目:拟投资总额83,069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80,1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117.35万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036.33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0,018.98万元 [2]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项目:拟投资总额47,97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47,97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077.09万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78.43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2,071.34万元 [3] 资金节余原因及后续安排 - 资金节余主要由于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并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3] - 公司将22,090.3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充盈现金流并提升经济效益 [3] - 待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3]
路维光电: 路维光电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20: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元,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0,71556万元,原计划为61,50000万元 [2] - 项目总投资额为71,68503万元 [2]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原因 - 募投项目涉及外汇结算购买设备等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3] - 该操作旨在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1][4]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自有资金支付明细,建立台账并归档付款凭据 [4] - 置换时需经付款流程批准,并由保荐机构与银行审核同意 [4] - 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4]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该议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5] - 监事会认为该操作符合监管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5] - 保荐机构核查后对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5]
华强科技: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20.62万股,每股发行价35.09元,募集资金总额30.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2.13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2亿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43亿元,专户余额16.96亿元(含现金管理余额) [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分布如下:交通银行宜昌宜港支行(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等项目)7.61亿元、中国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7.61亿元、中信银行宜昌分行(信息化建设项目)16.95亿元 [3][4][5] - 其中以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金额未披露具体数值 [5]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背景 - 公司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2025年7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 - 新协议签署方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交通银行宜昌分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中信银行宜昌分行 [3]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仅限募集资金使用,不得挪用 [5] - 保荐机构可指定人员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配合提供 [5][6]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7]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7] - 银行未履行对账单义务或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7]
亚光股份: 亚光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7: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350万股,每股发行价18元,募集资金总额6.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748亿元 [1] - 股票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泰隆商业银行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2]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1208亿元,主要投向MVR建设项目(8200.32万元)、化工制药设备项目(3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7.41万元)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2025年4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年产800台化工制药设备项目"29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螺杆式压缩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4] - 2025年7月公司与沧州银行、国金证券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专户用于压缩机项目建设 [5] 三方监管协议要点 - 协议明确专户资金仅限用于指定募投项目,不得挪用或质押 [5]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6][8] - 单次或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需向保荐机构报备 [8]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8][9]
国科恒泰: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6:0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3.39元,募集资金总额94,53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募资金金额为22,750.41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9,27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归还至专户 [2] - 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专项账户作为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用账户,专户余额与存储金额未披露具体数值 [2]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方包括公司(甲方)、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乙方)、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丙方),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5] - 丙方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查询专户资料等方式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5][6] - 专户单次或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乙方需立即通知丙方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乙方若三次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失效 [6] 争议解决与协议备案 - 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协商不成时提交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7] - 协议一式十份,三方各持两份,并向深交所、证监会北京局报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