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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仪器,贵州众创仪云让科研资源便利享
新浪财经· 2026-01-07 05:35
公司业务与核心平台 - 公司核心业务是研发智能化实验室系统,并运营贵州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信息服务平台 [1][2] - 公司开发的“实验室神经网络系统”具备实时监测、智能预警与设备互联功能,已获得2项发明专利和16项软件著作权 [2] - 公司运营的平台通过物联网与云计算,将全省4600余台高精度科研仪器在线互联,实现状态实时显示、智能匹配供需与优化跨域协作 [1] - 该平台提供“网约式”服务,科研团队可通过手机预约使用高端仪器设备,旨在降低研发初期的资金与设备门槛 [3] 平台运营数据与发展目标 - 贵州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信息服务平台于2022年启动建设,2024年全面建成 [3] - 平台服务客户数量从652家迅速增长至1105家,服务对象包括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贵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茅台等机构 [3] - 公司计划到2027年底,整合400家机构、5500台(套)总价值超30亿元的仪器入网共享,并深化AI算法研发,构建“仪器-数据-人才”三位一体的开放创新生态 [5] 公司发展历程与成就 - 公司成立于2018年,在贵阳高新区孵化体系与政策扶持下创立 [2] - 公司已从初创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贵州省专精特新企业 [4] - 公司每年将约6%至7%的营收投入研发 [4] 行业与区域创新生态 - 公司业务解决了科研仪器设备离散分布如“孤岛”、知晓率不高、利用率偏低的行业痛点 [3] - 贵阳高新区为科技企业提供了从场地优惠、政策对接到导师辅导、难点疏通的孵化支持 [2] - 区域创新生态通过协助引进高端人才、搭建校企对接通道,支持了民营科技企业的成长 [4] - 公司的发展轨迹印证了民营科技企业在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下的成长可能 [5]
以数智技术为翼 深化计算机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新浪财经· 2026-01-07 03:29
行业趋势与人才需求 - 数智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与云计算)正加速迭代与深度融合,已成为驱动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 [1] - 产业变革对计算机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计算机专业教学体系需改革以精准适配新需求 [1] 教学资源平台建设 - 需依托数智技术搭建专业资源平台,在内容建设与功能优化上双向发力 [2] - 内容建设方面,需多渠道收集系统软件开发、经典试验案例、程序设计、算法分析、数据结构等实践教学资源,进行数字化转换并分类编排,形成多样化专业功能模块 [2] - 功能优化方面,需优化资源检索功能,通过引入向量检索、升级搜索引擎内核等途径,实现快速精准检索 [3] - 平台应设置答疑交流窗口,并建立以用户反馈为驱动的持续优化机制,对内容、界面与操作流程进行动态迭代 [3] 教学评价体系革新 - 传统评价方式偏重理论知识,难以有效衡量技能掌握与综合应用水平 [4] - 依托数智技术可构建科学教学评价体系,实时采集分析学习者过程性数据,动态反馈能力发展轨迹 [4] - 具体应用包括:通过分析学习行为数据生成学情报告,构建学习者画像,并为不同进度学习者规划个性化学习路径或提供实操练习任务 [4] - 可实现任务智能批改,平台自动扫描、多维度解析评估实操任务作业,为学习者反馈结果以明确短板 [4] 教学方法创新 - 需立足数智技术创新教学方法,以让实践教学提质增效 [5] - 方法一:搭建网络学习空间,学习者可随时获取并练习实操任务,教师与学习者均可可视化实操全过程 [5] - 方法二: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教师利用平台布置任务、提供学习材料并针对性解疑,同时在线演示技能实操流程 [5][6] - 方法三:打造沉浸式多模态学习场景,如通过多媒体可视化图表帮助理解知识,或依托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模拟工作应用情景 [6] - 可利用技术生成数字人辅助教学,例如设计数字人教学视频,针对具体应用瓶颈提供及时指导与解决方案 [6]
云南交科天域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6-01-07 00:33
公司成立与股权结构 - 云南交科天域低空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苏颖,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1] - 公司由中交遥感天域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持股比例为100% [1] 业务经营范围 - 公司核心业务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咨询、交流与转让,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 - 业务涉及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及卫星遥感数据处理 [1] - 公司从事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与销售,以及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 [1] - 业务还包括智能车载设备、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物联网设备及雷达配套设备的制造与销售 [1] - 公司经营范围亦包含软件开发、软件外包、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及数字技术服务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所属国标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开发 [1] - 公司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科发路1128号 [1] - 公司类型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自2026年1月6日起为无固定期限 [1]
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生态重构引擎
搜狐财经· 2026-01-06 23:26
文章核心观点 - B2B2C模式通过连接上游供应商、平台运营方与终端消费者,构建多方参与、价值共生的商业生态系统,正成为引领零售、制造等多个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路径 [1] 核心内涵与演进 - B2B2C模式构建了“供应商-平台-消费者”的三方价值闭环,平台作为生态组织者为供应商提供基础设施与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购物体验,并通过佣金、广告等方式盈利 [2] - 与传统B2C或C2C模式相比,B2B2C的关键区别在于其“平台化”和“生态化”属性,通过严格审核与统一标准确保交易可信度与品质,并强调对供应链的整合与赋能 [3] - 最新B2B2C系统已演进为支持“跨区域标准化商品交易”与“本地化非标服务预约”的双场景融合平台,并与线下渠道整合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渠道零售网络 [3] 架构基石 - 现代B2B2C平台普遍采用微服务与分布式架构以应对高并发场景,例如某零售集团采用Spring Cloud框架构建了包含200余个独立服务的系统,支撑了百万级SKU管理和每秒过万的订单处理峰值 [4] - 平台通过构建数据中台,整合多源数据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推荐、销售预测与精准营销,例如利用LSTM神经网络模型提升库存周转率 [5] - 平台采用多层次技术保障安全与合规,如OAuth、JWT机制进行权限控制,并在特定行业嵌入自动资质审核逻辑,同时通过响应式设计等技术确保全渠道用户体验 [5] 赋能产业实践 - 在零售领域,B2B2C平台能实现供应链协同,例如某区域性零售集团通过该模式将供应链响应速度提升400%,并大幅降低缺货率 [7] - 在制造业,B2B2C模式助力企业从产品制造商向“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通过直接触达消费者获取市场反馈,并实现以销定产 [7] - 在医疗设备等专业垂直领域,B2B2C平台构建了合规、透明、专业的一站式采购平台,简化传统渠道并提高流通效率 [8] 未来展望 - 未来AI应用将更深融入供应链决策与风险控制,数字孪生技术将实现更高级别的预测与决策自动化 [9] - 竞争将从单一平台功能向“供应链+金融+科技+数据”的综合服务生态演进,通过构建跨界共生的生态护城河 [9] - 支持多语言、多币种的全球化B2B2C平台将成为头部企业标配,同时ESG理念将推动绿色计算与碳足迹追踪等功能纳入系统 [9]
2500万A轮融资落定,云图云科技以“技术+产业”双引擎驱动数字营销变革
凤凰网财经· 2026-01-06 22:40
融资事件概览 - 眉山云图云科技有限公司完成2500万元人民币A轮融资,由深圳市创易投资有限公司独家投资 [1] 公司背景与定位 - 公司成立于2024年,系仁天控股集团成员企业,拥有“产业系”背景,在资本、产业链资源及商业场景方面获得集团支持 [2] - 公司推行“技术驱动+客户导向”双核战略,致力于打造面向公开市场的独立智能广告科技平台,结合了产业资本背书与独立市场开拓的模式 [2] - 获得外部专业投资机构投资,标志着公司从“依托集团”向“拥抱市场”迈出实质性步伐 [2] 业务进展与市场数据 - 服务网络已覆盖超过100家广告主,横跨互联网、高端制造、教育培训、现代服务、房地产等多个行业 [3] - 平台日均广告请求量突破千万次量级,日活跃用户超过百万人次 [3] - 市场辐射范围聚焦于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华东、华南及华中重点区域 [3] 技术实力与资质 - 公司已成功取得1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 - 公司正积极推进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 公司荣获“数字营销行业创新先锋企业”、“人工智能应用优秀案例奖”等业内荣誉 [4] 投资方逻辑与行业趋势 - 投资方看好营销技术(MarTech)赛道的长期价值,投资逻辑基于顺应市场趋势、看重团队执行力及公司独特的资源禀赋 [5][6] - 市场趋势在于宏观经济强调提质增效、线上流量成本持续攀升,企业主对营销的“精细化”与“可衡量”诉求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5] - 能够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优化投放策略、提升转化效率、降低整体成本的技术平台商业价值日益凸显 [5] - 公司团队展现了将前沿AI技术转化为稳定商业产品的能力,并具备清晰的市场战略与扎实的落地路径 [6] - 背靠仁天控股的产业资源,使公司在业务开拓、场景理解与资源整合上具备协同潜力,降低了早期发展的不确定性 [6] 行业视角与公司展望 - 中国数字营销市场正经历从“流量红利”向“技术红利”的深刻转型,程序化购买、智能投放、用户洞察、全链路归因等成为行业关键词 [7] - 智能广告技术平台赛道竞争虽已存在,但在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营销、深耕垂直行业解决方案、利用AI实现创新等方面仍有巨大空间 [7] - 此次融资资金将用于加速技术研发(如AI算法模型、大数据处理能力)、市场扩张至全国以及提升品牌信誉度 [7] - 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快速的技术迭代周期以及广告主日益提升的期望,需将资本优势持续转化为产品与服务优势 [7] - 公司需要证明其技术能持续为广告主带来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并成为客户营销增长的战略合作伙伴 [7] 事件意义 - 该融资事件是技术驱动型营销服务商价值凸显的缩影,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协同赋能科技创新的案例 [8] - 事件反映了中国数字营销产业向更深技术、更高效能演进的趋势 [8]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商事调解条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21:39
文章核心观点 《商事调解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商事调解行业进入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旨在通过建立统一的制度框架,培育专业、非营利的调解组织,提升争议解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并推动行业与国际接轨,服务于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1][3][6][25]。 条例总则与行业定位 - 条例旨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有效解决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商事争议,但不适用于婚姻家庭、劳动人事、消费者权益等争议 [1] - 商事调解组织被定义为依照条例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活动的组织 [1] - 行业发展需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1] -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全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1] 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与管理 - 设立商事调解组织需满足多项条件:发起人为非营利法人、名称含“商事调解”字样、有住所和章程、拥有30万元以上的资产、有5名以上商事调解员及适当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3] - 设立申请需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省级部门在收到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必要时可延长10个工作日 [3][4] - 商事调解组织变更名称、住所、章程等需办理执业证书变更手续 [5] - 组织若无法保持设立条件、终止业务或出现法定情形,需办理执业证书注销手续 [6] - 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需编制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事调解组织名册 [7] 商事调解员的资格与行为规范 - 商事调解员需公道正派,具备良好专业素质,并符合四项条件之一:通过法考且调解工作满3年、律师/仲裁/公证等工作满3年或曾任法官/检察官满3年、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水平、条例施行前已从事商事调解满3年且具本科以上学历 [8] - 允许从具有专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境外人士中聘任调解员,但需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9] -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中立、勤勉尽责,不得与当事人串通进行虚假调解 [16] - 若调解员与争议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及时披露并退出,除非当事人均书面同意其继续调解 [20] - 调解员对调解过程中知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当事人同意披露或依法应当披露 [19][20] 调解活动规则与程序 - 调解活动遵循自愿、合法、诚信、保密原则 [12] - 当事人可向商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但一方明确拒绝则不得调解 [13] - 当事人可共同选定调解员或委托组织推荐调解员 [13] - 调解不公开进行,除非当事人约定公开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19]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在线方式与线下调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18] - 出现无法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同意继续、或意图利用调解达到非法目的等情形时,应终止调解 [21]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执行 - 经商事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商事调解协议,由调解员签名并加盖组织印章 [22] - 协议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23] - 商事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4] - 当事人可就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25] - 协议涉及境外执行的,当事人可依国际条约向外国主管机关申请执行 [26] 行业发展支持与国际合作 - 国家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2] - 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活动 [24] - 允许境外商事调解组织在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等区域依国家规定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 [28] - 鼓励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自律组织与境外组织、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国际人才培养 [25] -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促进协同发展 [26] - 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推动商事调解员能力水平国际互认 [29]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可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复制资料、调查、约谈等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27] - 未经批准擅自以商事调解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由省或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8] - 组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公开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9] - 组织违反规定开展业务或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30] - 调解员未履行保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或串通进行虚假调解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1年以上3年以下业务,并没收违法所得 [30] 过渡安排与施行 - 本条例施行前已成立的从事商事调解的组织,需自2026年5月1日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手续 [31] - 本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32]
西安紫光国芯启动北交所IPO辅导 专注先进存储与CXL技术研发
巨潮资讯· 2026-01-06 21:28
公司IPO进程 - 公司于1月5日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北交所IPO进程 [1] - 此次启动北交所上市辅导 意味着公司有望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强化在存储芯片与高端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研发与产业化能力 [3] 公司历史沿革 - 公司历史可追溯至2004年德国英飞凌西安研发中心的存储事业部 历经数次重要变革 [1] - 2006年分拆为奇梦达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2009年被浪潮集团收购并更名为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2015年由紫光集团旗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并改为现名 [1] - 2019年公司并入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随紫光集团重整完毕 实控人变更为智广芯控股后 公司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1]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是以存储技术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商 核心业务覆盖标准存储颗粒 存储KGD 模组与系统产品 定制大带宽DRAM以及CXL主控芯片 同时提供集成电路设计开发服务 [1] - 公司深耕存储器领域十余年 尤其在DRAM方向具备从产品定义 电路与版图设计到测试支持的全链条技术能力 [2] - 已实现二十余款芯片与四十余款模组产品的全球量产销售 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 服务器 移动通讯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等领域 [2] - 面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新兴市场 公司基于三维集成技术 开发出高带宽大容量的3D DRAM芯片及内嵌DRAM的AI芯片 并在NAND Flash NOR Flash及RRAM等新型存储器领域完成研发布局 [2] - 近年来 公司推出多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系列 包含三维堆叠DRAM(SeDRAM®)产品技术方案 低功耗高性能PSRAM芯片系列 高可靠车规级DRAM系列产品 CXL内存扩展主控技术等 [3] 公司技术实力 - 公司在三维堆叠DRAM技术(SeDRAM)上持续投入 目前已迭代至第四代 可为AI算力芯片提供大带宽 低功耗的存储解决方案 相关成果曾获“陕西省科学进步奖”并入选西安市“硬科技重大突破” [2] - 在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方面 公司拥有专业数字与混合电路设计团队 具备从规格定义到流片的全流程设计经验 已成功为客户完成多款基于65nm/40nm工艺的SoC芯片设计 并提供从产品定义到量产交付的“交钥匙”开发服务 [2] 公司人员与股权结构 - 公司现有员工超600人 其中研发人员占比超过80% 70%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并拥有二十余位外籍专家与海归人才 [1] - 股权结构显示 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9.63%股份 为控股股东 [3]
汉朔科技与全球零售百强伍尔沃斯达成规模化合作
中国证券报· 2026-01-06 18:41
公司与澳大利亚伍尔沃斯达成战略合作 - 汉朔科技与全球零售百强前三十的澳大利亚伍尔沃斯公司签订销售意向协议,围绕AI驱动的智能购物车与摄像头融合解决方案推进规模化落地 [1] - 合作首期部署规模约300家门店,累计部署智能购物车数量超过一万台 [1] - 长期目标是通过持续合作,逐步覆盖伍尔沃斯集团体系内所有1800多家多业态门店的不同应用场景需求 [1] 合作内容与技术方案 - 合作重点在于打造以真实门店场景为核心的闭环体系,实现从数据、算法到产品、运营的联动迭代,以加速AI能力在零售复杂环境中的泛化与复制 [1] - 公司提供的AI驱动智能购物车生态集成了多模态大模型、AI Agent与视频大数据平台,实现了从单一视觉比对到多维主动感知的质变 [2] - 公司构建了全方位端到端防损体系:事前通过智能终端进行风险前置;事中通过AI Agent进行温和交互与实时纠错,精准识别漏扫;事后系统自动留存证据并利用回流数据持续训练模型 [2] 公司业务升级与数据价值 - 汉朔科技已从以电子价签及无线通信协议为主的物联网解决方案商,成功升级为以AI和大数据驱动的零售全场景平台型解决方案公司 [2] - 公司通过多元化AIoT产品形成智能零售新的数据增长引擎,沉淀的高价值人、货、场数据可赋能商家优化陈列、精准营销、预测补货、提升人效与转化率,并对潜在损耗风险进行更早预警 [2] - 公司业务覆盖智能终端、AI技术、机器人等多个领域,致力于打造覆盖全场景数字化零售需求的综合能力体系 [2] 合作意义与未来规划 - 此次合作是公司产业升级的重要里程碑,验证了其快速响应国际大客户深度需求以及将技术创新高效转化为商业化收入的能力 [3] - 双方计划在行业交流与国际展会等场景开展协同展示与经验分享,推动AI驱动的门店数字化基础设施能力向更广泛的海外市场推广 [3] - 公司未来将持续强化AI能力在智能终端上的数据服务能力,完善平台化交付体系,加速在全球零售场景中实现规模化复制与商业化落地 [3]
全文|商事调解条例
新浪财经· 2026-01-06 17:32
行业监管框架 - 国家为规范商事调解活动、解决商事争议、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及优化营商环境而制定本条例 [1] -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全国商事调解工作并统筹规划行业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指导规范与监督管理 [3][4] - 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需依法开展行业自律 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5] 商事调解定义与范围 - 商事调解活动是指在商事调解组织主持下 当事人自愿友好协商解决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争议的活动 [2] - 婚姻家庭、继承、监护、劳动人事、消费者权益争议及依法应以其他方式解决的争议不适用本条例 [2] - 商事调解组织是指依本条例设立 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调解活动的组织 [2] 行业发展导向与支持 - 行业发展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为民服务宗旨 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3] - 国家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 以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6]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在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对行业发展给予支持 [6] - 国家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等制度的衔接机制 以畅通商事争议解决途径 [7] 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与管理 - 设立商事调解组织需满足多项条件 包括发起人为非营利法人、名称含“商事调解”字样、有住所和章程、有30万元以上资产、有5名以上调解员及适当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8][36][37] - 设立申请需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省级部门在收到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可延长10个工作日 [9][37] - 商事调解组织变更名称、住所、章程等需办理执业证书变更手续 [10] - 组织在无法保持设立条件经整改仍不符、终止业务活动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注销执业证书 [11][39] - 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应编制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事调解组织名册 [11] 商事调解员的资格与要求 - 商事调解员应公道正派并具备良好专业素质 需符合四项条件之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从事调解满3年、从事律师仲裁公证或曾任法官检察官满3年、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水平、或条例施行前已从事商事调解满3年且具本科以上学历 [12][39] - 商事调解组织可从具有专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境外人士中聘任调解员 并按规定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12] - 公职人员兼任商事调解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 [12] 组织内部管理与信息公开 - 商事调解组织应建立业务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投诉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13] - 组织的章程、调解员名册、调解规则及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14] 调解活动原则与程序 - 商事调解活动应遵循自愿、合法、诚信、保密的原则 [15] - 当事人可向商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但一方明确拒绝则不得调解 [15] - 当事人可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组织推荐调解员 [15] - 调解不公开进行 但当事人约定公开且不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19] - 调解员与争议事项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中立公正时应及时披露并退出 当事人均书面同意其继续的除外 [20] - 无法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同意继续或意图利用调解达到非法目的等情形时应终止调解 [21]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经商事调解达成协议应制作商事调解协议 载明主要事实、争议事项、协议内容、履行方式与期限等 由调解员签名并加盖组织印章 [22] - 商事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 [22] - 当事人可就商事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具体依照《民事诉讼法》办理 [23] - 涉及境外执行的调解协议 当事人可依国际条约向有管辖权的外国主管机关申请执行 [23] 费用与科技应用 - 商事调解组织可以收取商事调解费用 并应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制定收费标准且向社会公开 [16][17] - 鼓励商事调解组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 以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18] - 经当事人协商采取在线方式进行调解 与线下调解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国际化与区域发展 - 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调解活动 [24] - 允许境外商事调解组织在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内依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 [24] - 鼓励商事调解组织及行业自律组织与境外组织、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并加强国际人才培养 [25] - 全国性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推动商事调解员能力水平国际互认 [25] -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 以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26]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县级以上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可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复制资料、调查、约谈等措施对商事调解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7] - 未经批准擅自以商事调解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可被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8] - 组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公开信息的 可被责令改正、警告 拒不改正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9] - 组织违反规定开展业务或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可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执业证书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9] - 调解员未履行保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或与当事人串通进行虚假调解损害利益的 可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暂停1年以上3年以下商事调解业务 [30] 过渡安排与施行 - 本条例施行前已成立的从事商事调解的组织 若继续开展活动应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规定办理执业手续 [31] - 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的公益性调解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32] - 本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33]
汉朔科技与伍尔沃斯深化战略合作关系 AI+智能终端解决方案开创全球增长新赛道
全景网· 2026-01-06 16:08
公司与客户合作进展 - 汉朔科技与澳大利亚零售巨头伍尔沃斯深化合作,围绕AI驱动的智能购物车与摄像头融合解决方案进行联合创新与规模化落地[1] - 合作旨在打造以真实门店场景为核心的闭环体系,实现从数据、算法到产品、运营的联动迭代,加速AI能力在复杂零售环境中的泛化与复制[1] - 伍尔沃斯是全球零售百强前三十,拥有超过1800家多业态门店,首期合作部署规模约300家门店,累计部署智能购物车超过一万台[1] - 长期目标是通过持续合作,逐步覆盖伍尔沃斯体系内所有门店的不同应用场景需求,并为汉朔科技带来持续的收入来源[1] - 此次合作是公司产业升级的重要里程碑,验证了其响应国际大客户深度需求及将技术创新转化为商业化收入的能力[2] 公司战略与业务转型 - 汉朔科技已从以电子价签及无线通信协议为主的物联网方案商,成功升级为以AI和大数据驱动的零售全场景平台型解决方案公司[2] - 公司业务覆盖智能终端、AI技术、机器人等多个领域,致力于打造覆盖全场景数字化零售需求的综合能力体系[2] - 公司持续推进生态化战略布局,通过投资西安超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在AI驱动智能购物车方向的产品与技术能力[4] - 未来公司将巩固电子价签全球领导地位,同时增强全场景零售数字化解决方案优势,依托多模态AI、大数据与无线通信技术,提供可演进的零售门店智能运营基础平台[6] - 公司致力于从门店数字化方案提供商,向驱动全球零售业智能化升级的数据价值基础平台提供商转变[6] 产品与技术解决方案 - 汉朔科技打造的AI驱动智能购物车新生态,不仅是硬件升级,更是集成了多模态大模型、AI Agent与视频大数据平台的“会思考的大脑”[4] - 该解决方案实现了从单一视觉比对到多维主动感知的质变,构建了全方位端到端防损体系,涵盖事前震慑、事中交互纠错与事后追溯取证[4] - 系统能精准识别并提醒漏扫行为,在有效止损的同时兼顾顾客体验,并利用回流数据持续训练模型,实现算法自我进化[4] - 公司通过多元化AIoT产品形成智能零售新的数据增长引擎,沉淀的高价值人、货、场数据能赋能商家优化陈列、精准营销、预测补货、提升人效与转化,并预警潜在损耗风险[5] - 智能购物车方案能实现自动扫码、实时计费并支持自助结账,提升顾客购物效率,引发当地社会关注[2] 行业趋势与市场前景 - 智能购物车需求的增长体现了门店数字化从流程电子化向运营智能化的跃迁,契合了消费者对沉浸式、高效率、非接触式购物体验提升的需求,以及零售商在数字化运营、人力成本优化与精准营销方面的迫切需求[3][4] - 根据Cognitive Market Research数据,全球智能购物车市场规模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97.7亿美元[3] - Data Intelo的报告预测更为乐观,预计该市场在2032年将增长至146.8亿美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