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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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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利息增值税“免税时代”终结?新政实务要点及影响解析
搜狐财经· 2025-08-11 18:53
政策调整背景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2] - 原营业税制度下债券利息收入不征税 主要基于培育债券市场的需要 [2] - 2016年营改增后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纳入金融同业往来免税范围 [3] - 2024年《增值税法》发布 未将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列入免税项目 为政策调整预留空间 [3] 债券市场数据 - 2024年中国债券市场发行规模达79.3万亿元 其中国债12.4万亿元 地方政府债9.8万亿元 金融债10.4万亿元 [3] 债券品种适用范围 - "续发行"债券的免税待遇需以发行公告及监管机构认定为准 [5] - 三类债券续发行是否同等免税存在解读空间 推测可能同等对待 [5] - 政策性金融债券是否纳入征税范围存在理解空间 推测可能被纳入 [6] 增值税领域影响 - 需对新发行债券利息收入进行价税分离 严格区分新老债券 [7] - 新债券利息收入不再免税 将降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比例 [7] - 资管产品投资新债券利息收入将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7] - 二级市场债券交易需更准确划分利息与价差 税务处理挑战显性化 [8] 企业所得税领域影响 - 企业所得税申报需使用新债券价税分离后的不含增值税利息收入 [9] - 国债利息免税备查资料中 买卖双方利息收入金额差异可能引发税务机关关注 [9] 政策意义 - 标志着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进入新阶段 实现税收中性目标 [10] - 为市场参与者带来新挑战和机遇 未来政策将继续优化调整 [10]
重大调整!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征税,对理财影响几何?
中国经营报· 2025-08-05 15:01
政策调整内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对8月8日及以后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政策设置缓冲期,2025年8月8日以前发行的相关债券品种不受影响直至债券到期 [1] - 调整仅针对新发债券,不影响同业存单等理财投向占比较大的品种 [1] 市场短期影响 - 当前市场交易标的均为免税老券,10年期国债活跃券与老券利差稳定在0.5BP左右 [1] - 短期价格反应源于交易型资金对远期供给的预期调整,而非老券现金流实质变化 [1] - 市场对老券免税价值的重估缺少比较锚点,短期扰动或持续至8月8日后新券招标落地 [1] 机构影响分析 - 以10年期国债为例,增值税落地理论上使机构持券成本上升约12BP [2] - 新券上市通常有3BP流动性溢价,实际价差或收敛至3-6BP [2] - 资管产品受影响小于自营,因其适用3%简易计税方法 [3] - 银行等机构通过委外公募基金进行债权投资的意愿可能提升 [3] 理财产品配置 - 债券资产仍将占据理财产品主流配置品类 [2] - 市场风险偏好较低,投资人偏好低波稳健类产品 [2] - 理财产品收益率和资产配置策略受多重因素影响 [2] 政策执行细节 - 金融机构持有环节能否抵扣进项税等条文仍需明确 [2] - 资管产品、公募基金等机构占比不小且增值税率可能减半或免征 [2] - 老券的"免税溢价"体现在票息免税和久期利差压缩两方面 [2]
债券增值税新政”B面:引发机构买债热情降温?银行债券交易员直言“不会
华夏时报· 2025-08-04 17:26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6%增值税 采用"新老划断"原则 存量债券继续免税至到期 [3][5] - 国债、地方债利息所得税仍免征 仅对新券利息征收增值税 [5] - 个人投资者购买新券利息收入可继续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9] 政策背景与财政影响 - 政策调整背景包括债市牛市下机构资本利得丰厚(2024年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80BP 对应资本利得约8%) 以及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 [6] - 利率债存量规模达118万亿元 信用债51万亿元 原税收优惠导致市场定价扭曲 新政策使利率债定价更市场化 [6] - 短期预计新增税收337亿元(2025年新增及续发债券规模测算) 中期随着存量规模扩大(当前133万亿元) 税收或达千亿元级 [7] 债券市场影响 - 存量老券因免税优势可能收益率下行 新券定价将分化为买方市场(票面利率或上调)和卖方市场(投资者承担税负)两种情形 [8] - 自营机构适用6%增值税率 资管产品适用3% 中小银行自营业务利息收入面临下降压力 [8] - 新老券或形成双轨定价体系 利率中枢相对独立 信用债因税收不变性价比提升 [9] 行业机构反馈 - 中小银行债券交易员认为征税不会显著降低机构购债热情 [3] - 机构需在利率债、信用债、同业存单及股票等资产中重新优化配置策略 [8]
银行ETF天弘(515290)涨0.52%、连续两日“吸金”,机构:财政贴息利好银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4 14:52
市场表现 - A股三大指数于8月4日回升 银行ETF天弘(515290)当日涨0.52% 溢折率0.02% 成交额超6500万元[1] - 成分股中青岛银行涨超2% 渝农商行 沪农商行 浦发银行 重庆银行 邮储银行等跟涨[1] - 银行ETF天弘最新流通份额37.52亿份 规模57.15亿元 位居同标的产品ETF前二[1] 资金流向 - 银行ETF天弘近两日(7月31日-8月1日)持续获资金净流入 累计吸金超4900万元[1] - 该ETF紧密跟踪中证银行指数 选取至多50只银行业股票组成[1] 政策影响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2025年8月8日后新发行的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1] - 增值税政策调整对上市银行税收成本在资产负债两端均有影响 资产端影响相对更大[2] - 2025年财务受影响较小 后续年份增量税收支出逐渐增加[2] - 财政贴息政策利好银行 国务院部署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2] - 政策落实将有利于居民消费和银行基本面 银行可实现消费贷规模上量同时不追寻下沉客户[2] 机构观点 - 实际税收承担比例和市场利率走势均对银行税收成本有影响[2] - 增值税政策理论上增强高股息标的比价优势 或强化部分机构投资者对银行板块配置需求[2] - 贴息政策可使银行拉大分母缓和不良率 增加收益可用于处理存量零售不良贷款[2]
“债券增值税新政”B面:引发机构买债热情降温?银行债券交易员直言“不会”
搜狐财经· 2025-08-04 14:49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6%增值税 [2] - 采用"新老划断"原则,对8月8日前已发行的相关债券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2] - 国债、地方债利息所得税依然免征 [4] 政策调整原因 - 近两年债市牛市,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下行了80个BP,对应资本利得约8% [5] - 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下,恢复征税或可新增上百亿元财政收入 [5] - 我国债券市场利率债存量118万亿元,信用债存量51万亿元,税收政策调整有助于市场定价更趋一致 [5] - 粗略估算短期将带来337亿元财政收入,中期随着新增债务规模扩张税收收入将更加可观 [6] - 后续利息增值税收入规模大致在千亿元左右 [6] 对债券市场影响 - 存量债券(老券)更具税收优势,可能推动其收益率进一步下行 [7] - 新发债券可能根据不同市场情况调整票面利率 [7] - 自营机构增值税税率适用6%,资管产品适用3%,中小银行自营业务面临利息收入下降压力 [7] - 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可能迎来新老券的双轨定价,利率中枢或相对独立 [8] - 信用债的税收缴纳没有变化,性价比相应提升 [8] 对投资者影响 - 机构投资者买债热情不会因政策调整而降温 [2] - 个人投资者基本不受影响,自然人购买新发行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9]
信用债ETF天弘(159398)冲击四连阳,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将恢复征收增值税,机构:信用债相对比价将有所提升
搜狐财经· 2025-08-04 09:56
信用债市场表现 - 信用债市场震荡活跃,信用债ETF天弘(159398)涨0 10%,冲击四连阳 [1] - 信用债ETF天弘(159398)跟踪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指数,反映深市基准做市信用债市场运行特征 [1] - 该ETF为天弘旗下唯一信用债ETF [1] 税收政策调整 - 财政部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 [1] 机构观点:政策影响 - 中信证券认为免税政策调整可能提升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的交易属性,机构投资更看重资本利得 [2] - 国债利息收入恢复征税后交易更活跃,定价更充分,有利于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功能 [2] - 信用债因原本征收增值税处于劣势,政策调整后其相对比价将有所提升 [2] - 东吴证券指出短期老券因免税利好,长期机构税后收益率降低可能引导资金分流 [2] 市场展望 - 东吴证券预计年内基本面预期好转,货币政策维持流动性充裕,资金宽松利好债券市场 [2] - 建议逢利率高点配置,持券待涨 [2]
恢复征收国债等利息收入增值税
搜狐财经· 2025-08-04 07:14
根据公告,对在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 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公告明确,所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 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 恢复征收国债等利息收入增值税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 恢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日联合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 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发展壮大,市场认购踊跃,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 税的政策目标已经实现。此次政策调整优化,采取"新老划段"方式,存量债券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直 至到期,有利于政策调整平稳实施,有利于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据新华社 ...
恢复征收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的增值税,有何影响
新浪财经· 2025-08-02 10:31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债券(含后续续发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到期 [1] - 采取"新老划段"方式实施政策调整,存量债券仍享受免税优惠 [1] 政策调整背景 - 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实施免税政策是为提高投资者认购积极性和资金筹集效率 [1] - 近年来债券市场持续发展壮大,发行和交易规模持续增长 [1] - 原政策目标已实现,需对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1] 市场影响分析 - 政策调整对市场影响有限,新发行债券占比较小 [2] - 债券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税收政策仅是其中之一 [2] -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利息收入继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 - 个人投资者基本不受影响,因投资规模小且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 政策调整意义 - 缩小不同债券之间的税负差异 [2] - 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作用 [2] - 促进债券市场和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
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等债券 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搜狐财经· 2025-08-02 09:11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将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1] - 采取"新老划段"方式实施政策调整,存量债券仍享受免税优惠 [1] 政策调整背景 - 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实施增值税免税政策是为提高投资者认购积极性和资金筹集效率 [1] - 目前债券市场已发展壮大,发行和交易规模持续增长,免税政策目标已实现 [1] - 政策调整是为缩小不同债券之间的税负差异 [2] 市场影响分析 - 新发行债券占比较小,政策调整对市场影响有限 [2] - 债券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税收政策仅是其中之一 [2] -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利息收入继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 - 个人投资者基本不受影响,因投资规模小且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 政策目标 - 有利于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作用 [2] - 促进债券市场和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 - 确保政策调整平稳实施,不影响投资者利益和债券市场稳定 [1]
恢复征收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有何深意?
券商中国· 2025-08-02 07:24
政策调整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宣布对8月8日及以后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1] - 利息收入将适用增值税最低档税率6%[2] - 调整前已发行的债券继续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至债券到期[2] 市场反应 - 10年期、30年期国债活跃券收益率明显下行[1] - 新政可能导致新老券种价格分化,存量债券因免税优势将获得稀缺性溢价[2] - 新发债券需通过提高票面利率以补偿税收成本,实现市场供需再平衡[2] 对投资者的影响 - 债券投资以机构为主,个人投资债券规模较小,政策对个人投资者影响较小[2] - 个人投资者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政策[2] - 机构投资者可能逐步调整资产配置策略,转向更具税收优势或其他收益更高的投资品种[2] 政策背景 - 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实施增值税免税政策以提高投资者认购积极性和资金筹集效率[3] - 2016年营改增政策明确了各类债券利息收入的免税政策[3] - 近年来债券市场持续发展壮大,地方政府债券认购倍数普遍达到20倍以上,已具备恢复征税的市场条件[4] 政策意义 - 缩小不同债券之间的税负差异,促进债券市场税收中性原则落地[6] - 有利于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作用[5] - 调节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5] - 引导个人投资者资金向消费领域转移,对促进消费增长具有积极作用[5] - 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要求[5] 市场规模 - 过去一年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达到32.6万亿元[2] - 当前地方政府债券约80%-90%由商业银行持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