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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权增持力度更大
期货日报网· 2025-07-02 08:33
市场整体表现 - A股7月1日小幅上行,沪深两市成交1.49万亿元,超2600只个股上涨,市场氛围偏多 [1] - 医药、生物制品、贵金属、银行板块领涨,多元金融、软件开发、通信、电池板块跌幅居前 [1] 期权市场交易数据 - 沪深两市及中金所期权总成交372.81万张,较前一交易日减少19.20%,总持仓739.85万张,较前一交易日增加8.42% [1] - 上证50ETF期权成交60.56万张,减少19.56%,持仓124.71万张,增加8.23% [1] - 深交所沪深300ETF期权成交量减少29.05%,持仓量增加11.19%,上交所沪深300ETF期权成交量减少21.86%,持仓量增加10.67% [2] - 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成交量减少10.97%,持仓量增加2.27% [2] - 科创50ETF期权成交量减少14.32万张,持仓量增加11.91万张 [2] 期权持仓变动分析 - 上证50ETF期权7月合约合计增持5.54万张,认购增持2.00万张,认沽增持3.54万张,认购增持范围较大,认沽增持较为集中 [1] - 上交所沪深300ETF期权7月合约总计增持5.60万张,认购增持3.02万张,认沽增持2.58万张,认购增持力度更大 [2] - 华夏科创50ETF期权7月合约总计增持4.84万张,认购增持3.99万张,认沽增持0.85万张,认购在平值、浅虚值部位集中增持 [2] 波动率分析 - 上证50ETF当月合约平值期权隐含波动率为11.62%,历史波动率低位徘徊,上证50ETF的30日历史波动率为8.48%,沪深300指数的30日历史波动率为8.81% [3] 市场预期 - 期权市场各大指数认购、认沽均在浅虚值部位增持,小盘指数认购增持力度更大,预计市场仍以震荡上行为主 [1][3] - 沪深300ETF期权认购增持力度更大,增持价位集中于平值附近,预计市场短期上涨受阻 [2] - 科创50ETF期权认购增持力度较大,预计市场大幅上行走势很难持续 [2]
小米北京南京上线月租金1999元青年公寓;多家车企“截胡”小米YU7订单;特斯拉中国Model 3长续航版涨价丨邦早报
创业邦· 2025-07-02 08:11
新能源汽车交付数据 - 比亚迪6月交付38.3万辆,同比增长11.98% [2] - 蔚来交付24925辆,同比增长17.5% [2] - 零跑交付4.8万辆,同比增长138.65% [2] - 理想交付3.6万辆,同比下降24.06% [2] - 小鹏交付3.5万辆,同比增长224.44% [2] - 小米连续8个月交付超2万台,6月交付超2.5万台 [2] - 赛力斯销量46086辆,同比增长4.44% [2] - 长城汽车销量11.07万台,同比增长12.86% [2] - 极氪销量16702部,同比下降17% [2] - 领克销量26310部,同比增长8% [2] - 广汽埃安销量27848辆 [2] - 深蓝汽车交付29893台,同比增长79% [2] - 阿维塔销量10153辆,同比增长117% [3] - 岚图汽车交付10053辆,同比增长83% [3] 企业动态 - 小米在北京南京上线青年公寓,月租金1999元,应届生优先 [3] - 蔚来、阿维塔和极氪推出政策,针对已预订小米YU7的用户可报销定金 [6] - 特斯拉调整管理层架构,马斯克接管欧美销售,朱晓彤负责全球制造 [6] - 理想汽车澄清贵州L7起火事件,系被酒店燃烧物引燃 [6] - 董明珠回应格力独董建议,表示将少说话给年轻人更多舞台 [9] - 吉利控股等在重庆成立千里智驾科技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 [9] - 蔚来李斌发长文反思,宣布自研芯片神玑NX9031达到设计目标 [9] - 宇树科技已申请160余项专利,涉及人形机器人等领域 [13] - 小米汽车计划7月下旬推送1000万Clips版本辅助驾驶功能 [13] - 宁德时代电池在问界超级工厂正式投产 [14] - 宗馥莉出任娃哈哈旗下两家公司董事 [14] - 理想汽车成立十周年,李想登台献唱 [16] - 美团推出"浣熊食堂",已申请相关商标 [16] - 马斯克被曝放弃殖民火星计划 [16] - 小米汽车辟谣"交付专员可提前交付车辆" [17] - 微软开源GitHub Copilot Chat,支持AI Agent自动化编程 [24] - 保时捷发布911 GT3 Touring特别定制版 [24] 融资与投资 - 摩根士丹利宣布完成对xAI的50亿美元融资,另有50亿美元战略股权投资 [17] - 中析生物完成近亿元A轮融资,由中信建投资本领投 [17] - 凌川科技完成数亿元A轮融资,由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和快手集团领投 [17] - 天演药业获得赛诺菲2500万美元战略投资 [18] - Figma申请美国IPO,2025年第一财季营收2.28亿美元 [18] 行业数据 - 2025年上半年电影票房292.31亿元,同比增长22.91% [26] - 国产影片票房占比91.2%,观影人次6.41亿 [28] - 票房前五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154.46亿,《唐探1900》36.12亿,《封神第二部》12.39亿,《熊出没》8.22亿,《射雕英雄传》6.9亿 [30] - 1-5月中国出口手机2.79亿台,同比下降7.7% [31] - 1-5月出口集成电路1359亿个,同比增长19.5% [31] 产品与技术 - Meta智能眼镜Hypernova渲染图曝光,预计年底发布 [18] - 豆包上线"深入研究"功能,可生成报告并转成播客 [11] - 大众、奔驰、宝马等11家企业联手打造开源汽车软件平台 [12]
科思科技: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媒体采访与投资者调研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行为,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公平性,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1] - 适用范围包括接受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 [2] - 核心目标为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与价值认同,同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3] 重大信息定义与披露原则 - 重大信息涵盖财务业绩、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经营计划、诉讼仲裁等七类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4] - 接待工作需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六大原则 [5] - 禁止选择性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5] 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6] - 非授权部门及人员不得参与接待工作,日常业务往来中需婉拒敏感问题回答 [6] - 公司需对全员进行投资者关系培训,重点提升董事、高管与核心人员的合规沟通能力 [7] - 接待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熟悉法规、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及良好品行 [9] 活动形式与流程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暂停所有采访及调研活动 [1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仅限讨论已公开信息,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高管及中介机构代表 [11] - 现场调研需提前预约并登记,来访者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公司需保存会议记录及录音等资料 [15][16] - 媒体采访需提前提交提纲,公司拟定应答材料并核查最终报道内容 [17][18] 信息保密与合规控制 - 禁止通过非正式渠道(如社交媒体)泄露未公开信息,需监控核心人员网络行为 [8] - 特定对象发布的报告或新闻稿需经公司核查,发现错误或未公开信息需立即纠正或公告 [20] - 商务谈判中若需披露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交易公司证券 [23] 特殊情况处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意外泄露时需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同步要求相关方停止交易 [25] - 违反制度导致损失的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0][31] - 股东大会通报未公开信息的,需与决议公告同步披露 [24] 附件与操作细则 - 预约需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证券事务部,提供采访提纲并填写登记表及承诺书 [12] - 现场接待需核对来访者身份,保存承诺书及身份证明,安排专人陪同并限制提问范围 [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需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附件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 [26]
科思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财务安全,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以第三人身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形式,涵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3] - 公司禁止为股东、股东控股子公司(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股东附属企业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6] - 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安全审慎等基本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公司提供担保[7][8] 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标准 - 合格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包括业务互保单位、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或控股子公司[11] - 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可为不符合常规条件但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12] - 被担保对象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审计财务报告、反担保方案等资料,且不存在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14][15][17] - 禁止为财务状况恶化、进入破产程序、存在重大经济纠纷或曾发生担保纠纷未解决的企业提供担保[17] 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 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批[22] - 需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22] - 关联担保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投票[22][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按其公司章程审批,公司委派董事应提前征询母公司意见[25] 对外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必须书面订立,明确债权人、债务金额、履行期限、保证范围等核心条款[30] - 合同审查需关注不利条款,主合同变更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作废原合同[31][32] - 法律规定的担保登记必须办理,合同由财务部保管并监控后续事宜[35][3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公司需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37] 担保后续风险管理 - 财务部需定期分析被担保人财务状况,跟踪其生产经营、诉讼仲裁等重大变化[39] -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严重恶化时,董事会可要求解除担保或追加反担保[12][40]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需向债务人追偿,董事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41][42] - 擅自签订担保合同或未按制度执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43][4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47][45]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48]
科思科技: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选聘范围涵盖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逐级审议[1][3] - 除财务报告审计外,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视重要性参照本制度执行[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事务所需满足7项条件: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固定场所及完善内控、熟悉财务法规、具备合格注册会计师团队、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处罚记录、保密能力[1] - 执业质量记录和保密能力被列为关键筛选指标[1]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主导选聘全过程,包括制定政策、启动流程、监督评估及提交履职报告[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需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包含评价要素的选聘文件[2][4] - 选聘流程分7步:财务部门准备文件→审计委员会审议→执行选聘→委员会复核→董事会审批→股东会批准→签订合同[4] 评价标准与权重设置 - 评价要素包含审计报价(权重≤15%)、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8类[4][5] - 质量管理水平评估聚焦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如项目咨询、分歧解决、质量复核等环节[5] - 审计费用得分计算公式明确以基准价为基础动态调整,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5] 审计费用与人员管理 - 审计费用可随物价指数、业务复杂度调整,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及定价原则[5] - 审计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累计计算,IPO项目上市后连续服务不得超过两年[6] - 原则上不接受审计过程中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除非其离职或合同另有约定[6] 信息安全与信息披露 - 选聘时需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能力,合同中明确保密条款并管控涉密资料[7] - 年报需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时需说明原因及沟通情况[7] 解聘与变更规定 - 解聘需提前15天通知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7] - 变更事务所需在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披露内容包含解聘原因、审计意见类型及新所资质调查[8] 监督机制与处罚条款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形[8] -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未按时提交报告、串通投标、分包转包等,将导致事务所被永久禁用[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0]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1]
科思科技: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明确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的股东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代垫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两类 [1] 资金占用限制措施 - 禁止通过垫付工资福利、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向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资源 [2] - 明确六类禁止行为包括有偿/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商业汇票等 [2][4] - 关联交易需严格按公司章程及决策制度执行,超董事会权限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 监督与执行机制 - 财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并向董事会汇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9]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股份冻结等措施,30日内未清偿可申请司法变现冻结股份 [3][10][11] - 董事长牵头清理占用资产,财务总监和董秘协助执行"占用即冻结"程序 [4][12] 责任追究条款 - 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及高管将面临警告、罢免等处分 [6][14] - 非经营性占用导致损失的需对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6][15][16] 制度效力与解释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6][19][21]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6][20]
科思科技: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 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或者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下简称"重 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股东,严格按相关规定 及时披露,保证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披露 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 ...
科思科技: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中所称 "董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职工选举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权 ...
科思科技: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
科思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增强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推进内控制度建设 [1]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差错占最近年度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收入/净利润差错占对应指标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错误、重大遗漏、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超20%或方向不一致 [5] - 业绩快报差异标准为财务数据与实际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 [6] 责任追究原则与形式 - 追究责任遵循实事求是、有责必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等原则 [3]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6]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因素导致严重后果、干扰调查、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 [7] 追究程序与执行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资料、提出认定意见和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3] - 董事会对责任人作出决议前需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8] - 对已披露财务信息更正需聘请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 [8] 附则与适用范围 -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