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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职员诈骗后打赏6000万:平台、主播应退款吗?
新京报· 2025-07-04 11:55
赃款打赏的法律争议 - 银行女职员席薇虚构理财产品诈骗1.6亿元,其中6000余万元用于直播打赏,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追缴平台赃款[1][3] - 山东案例中财务人员侵占1356.87万元,其中500多万元打赏主播,法院认定平台未提供合理对价服务予以追缴[4] -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审理的2585.5万元职务侵占案中,认为不宜直接刑事追缴平台款项[5] 司法判例分歧 - 有法院将打赏认定为赠与行为,判决追缴平台款项[4] - 有法院认为平台属于"善意取得",不予追缴[5] - 北京市三中院二审认为证据不足证明平台恶意取得,不予追缴[5] 行业专家观点 - 直播打赏应视为信息和娱乐性质的网络消费行为,平台和主播应有适用善意取得的余地[11] - 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33亿人,主播账号突破1.8亿个,行业在法制化轨道发展[16] - 平台若履行注意义务且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不应被追缴[16] 平台运营现状 - 映客直播平台27名主播单次打赏金额超过2万元[18] - 平台在软件研发、应用维护方面投入巨大但难以量化到单次打赏[12] - 主播服务与打赏金额的对价性缺乏公允市场价值标准[12]
党建聚新力 迸发新动能
河南日报· 2025-07-03 07:27
党建在新业态企业中的作用 - 潢川籍网络直播公司成立党支部,11名流动党员纳入组织管理 [1] - 公司加入直播带货赛道5年,党员骨干带动营业额直线上升,单次党员直播吸引十多万观众 [2] - 河南驻京机构党委通过百家"流动党员服务站"加强新业态群体党建,覆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1][2] 党建与企业创新联动 - 昌平区豫籍科技公司设立"党员示范岗"和突击队,在屏幕防拍摄设备研发中突破关键技术 [3] - 部分企业探索"党建+"模式推动经营,但存在站点设施简陋、活动开展不足的问题需整改 [3] - 河南在京企业商会流动党委成立后促成200余次交流活动,帮助30余家企业解决融资等问题 [4] 跨区域资源整合案例 - 开封瓜面馒头通过商会渠道进入北京供应站,并拓展武汉市场 [5] - 豫籍企业业态从传统建筑餐饮扩展到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领域 [5] - 计划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流动党员管理、企业资源共享 [5]
银行女职员虚构理财产品诈骗近亿元,花6000余万打赏主播
新京报· 2025-07-02 08:42
案件概述 - 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原客户经理席薇在2009年至2022年间虚构理财产品,诈骗31名客户共计1.6亿余元,截至案发尚有9000余万未归还,其中6000余万被用于直播打赏 [1][4][5] - 席薇通过伪造银行公章、理财产品协议书,以"保本保息、收益高"为由实施诈骗,部分业务在银行营业大厅办理 [3][4] - 2023年郑州市中院判处席薇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要求直播平台及主播退还赃款 [1][8] 诈骗手法与资金流向 - 席薇利用客户经理身份,在办公时间及场所使用银行电脑打印虚假协议,骗取客户信任 [16] - 诈骗资金用途:6000余万用于直播打赏(其中5951万流向映客平台),另购买2套房产、奢侈品及车辆 [9][10] - 映客平台数据显示,席薇6年间通过5个账号向2797名主播打赏32.442万次,平均每次197.35元 [10] 银行管理问题 - 涉事支行于2022年4月注销,银行内部查证显示席薇推销的理财产品名称与银行发行产品不匹配或根本不存在 [4][8]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认定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导致案件发生",对郑州分行罚款50万元 [19] - 同类案件判例显示,广州东风支行曾因类似诈骗被判赔偿客户损失 [19] 法律争议与执行进展 - 法院认定直播打赏不属于合理消费,裁定追缴映客平台1887万元收益及主播所得(单笔超2万元) [10][12] - 映客平台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已尽审查义务且属善意取得,但被法院驳回 [12][13] - 部分受害人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检方认为银行存在监管重大漏洞,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6][18] 行业影响 - 司法实践对直播打赏追缴存在分歧:部分判例认定平台善意取得,部分支持追缴 [13] - 学术研讨认为平台若尽到审核义务且抽成合理应视为善意取得 [14] - 案件暴露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监管缺陷,同类诈骗模式在多地银行出现 [19]
促进网络直播平台规范健康发展是法治公平的应有之义
第一财经· 2025-06-27 17:28
税收监管政策出台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两项公告,明确网络直播平台企业需报送涉税信息,并优化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的税收征管方式,旨在规范管理并减轻办税负担 [1] - 新政策要求MCN机构等平台内经营者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填补税收监管盲区 [1][3] - 政策调整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法,明确10万元以下收入可免征增值税,降低中低收入网络主播税收负担 [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网络直播已成为平台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但业态复杂、经营模式灵活多变,存在税收监管盲区 [1] - 当网络主播通过MCN机构或合作企业开展活动时,平台难以掌握其全部收入信息,可能导致收入信息缺失 [1] - 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 [2] - 近期案例显示某MCN机构为700多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万元,表明偷逃税行为呈现组织化趋势 [2]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新政策将提升网络空间税收服务和管理能力,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合规发展 [1][3] - 通过规范税收征管,促进网络主播等从业主体依法纳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3] - 政策有利于构建更加规范、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推动平台经济合法合规发展 [3] - 通过减轻中低收入主播税负和简化申报流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
卷入银行职员诈骗案被划扣近两千万 映客不服法院裁定提复议
南方都市报· 2025-05-29 21:56
案件概述 - 光大银行前职员席薇利用职务之便诈骗31名被害人共计9448万余元,其中约6000万元用于映客和抖音直播平台充值打赏 [2] - 映客平台充值约5951万元,抖音平台充值约170万元 [2] - 席薇名下三个映客账号累计充值4091次,金额5901万余元,打赏25.366万次,涉及2565名主播 [3] 法院判决与执行 - 法院判定席薇犯诈骗罪成立,并认定直播打赏不属于合理消费行为,应依法追缴 [3] - 法院决定追缴映客平台分成1887.9万余元,该款项已于5月7日从蜜莱坞公司账户划扣 [4][5] - 蜜莱坞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被郑州中院驳回,法院认为其异议实质是对生效刑事判决不服 [1][8] 平台主张 - 蜜莱坞公司主张其获得打赏分成符合"善意取得"法律要件,不知晓资金为诈骗所得 [6] - 平台称打赏呈现小额多次特征(平均每次约197元),已尽合理审查义务 [6] - 平台强调打赏收入非无偿,已缴纳600余万元税费并承担技术、运营等成本 [6] - 平台认为其分成规则与行业主流一致,提供的基础服务与用户精神享受形成合理对价 [7] 行业争议焦点 - 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服务合同关系或赠与合同关系 [7] - 被害人认为打赏本质属无偿赠与,主播未提供等值劳动 [7] - 光大银行指出交易金额超出合理消费范围,缺乏交易对价 [7] 相关方责任 - 蜜莱坞公司在听证会上提出光大银行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认为其未尽员工管理义务 [9] - 被害人回应称银行责任属监管范畴,不应由平台在听证会提出 [9] - 类似案件中,法院曾判决银行因管理漏洞对退赔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0]
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大额化”,北京互联网法院3年结案近七百件
第一财经· 2025-05-28 13:53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与直播打赏趋势 - 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案件呈现"消费主体低龄化、消费金额大额化"趋势 [1] - 近三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此类案件近七百件 单案最高标的额310万元 平均标的额8万余元 [2] - 典型案例包括未成年人一晚充值4万余元抽取游戏皮肤 以及单场直播打赏8万元 [2] 行业监管与平台措施 - 大部分网络平台已采取技术性措施限制未成年人消费 但部分措施流于形式 [2] - 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裁判督促平台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务 累计为家庭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2] 司法保护与家庭指引 -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 提出应对非理性消费的具体措施 [3] - 建议家长强化账户安全管理 包括保管支付密码 设置消费限额 运用"未成年人模式" [3] - 倡导建立家庭共治规则 如制定《家庭用网"公约"》 明确上网时长和设备使用规则 [3] - 建议通过开设儿童银行账户 发放定额零花钱等方式引导未成年人建立理性消费观念 [3]
传承中华美德 最高法发布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新华社· 2025-05-25 13:47
民法典典型案例发布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5件民法典典型案例 聚焦见义勇为 孝亲敬老 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 [1] - 案例1 见义勇为受伤者获受益人补偿 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彰显鼓励好人好事的司法立场 [1] - 案例2 网络主播拒绝公司"搞暧昧"要求解约 法院认定公司行为有损人格尊严 驳回违约金诉求 保护从业人员权益 [1] 网络直播行业规范 - 法院明确否定传媒公司要求主播隐瞒婚姻状况 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的行为 认定其有悖公序良俗 [1] - 司法判决助力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秩序 推动营造健康有序 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1] 继承权纠纷案例 - 法院判决未尽赡养义务30年的独子丧失继承权 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 [2] - 第二顺位继承人因尽到较多照顾义务获得继承权 继承被继承人银行存款 [2]
斗鱼(DOYU.US)Q1:逆流而上,向新而生
格隆汇· 2025-05-22 12:06
财务表现 - 公司5月20日发布财报显示总收入为9.47亿元人民币,维持稳健发展态势 [1] - 毛利润达1.14亿元,同比环比分别增长4.1%与62.6%,毛利率提升至12%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 [1] - 运营亏损同比大幅收窄84.3%至2610万元,调整后净亏损缩窄75.6%至2090万元 [1] 成本优化与运营策略 - 通过优化主播薪酬结构和引入收入考核机制有效控制内容成本 [2] - 采用精细化运营策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移动端MAU达4140万,平均付费用户290万,ARPPU为216元 [4] - 内容生态建设聚焦版权赛事与自制IP结合,一季度转播近40场官方大型赛事并推出创新自制赛事 [3][4] 多元化业务发展 - 创新业务及广告收入达3.83亿元同比增长60.2%,占总收入比重提升至40.4% [5] - 语音社交服务季度收入2.9亿元,月度付费用户8.29万,验证社交属性增强平台粘性的策略 [8] - 与游戏厂商深度绑定开发沉浸式互动场景,如《和平精英》合作活动将道具售卖转化为互动体验 [5] 电竞内容矩阵 - 采用"官方赛事引流+自制IP留存"双层结构,英雄联盟时光杯S2创新赛制带动观赛时长增长134% [8] - 自制赛事如《铁鱼七项-新年狂欢周》实现跨分区流量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激活用户参与度 [4] 战略转型成效 - 战略转型释放长期增长动能,通过业务协同构建弹性商业生态 [9] - 以游戏生态深耕和创新服务开拓为核心,持续优化运营效率与多元化增长路径 [9]
海南三亚直播电商为乡村振兴注入云动力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2025-05-20 06:22
行业发展现状 - 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女性从业者成为推动产业创新和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1] - 海南省三亚网络直播行业协会成立妇女委员会,通过资源整合、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多维举措赋能女性在直播电商等领域就业创业 [1] - 累计培训女性学员1000余人次,孵化创业账号100余个,助农销售额突破100万元 [1] 培训与赋能体系 - 打造"巾帼电商创业就业之家",构建"培训+实践+资源"全链条赋能体系 [1] - 联合三亚学院开设直播运营、技能培训等系统课程10期,首创"5天集训+10天陪跑"培育模式 [1] - 行业协会整合创业园区、供应链企业资源300家,举办政企交流会20余场,提供从场地、货源到商业合作的全方位支持 [1] 项目创新与成果 - 直播电商培训项目突破传统局限,打造"学用一体"闭环服务,深度对接本土产业如黎锦手工艺品、热带农产品等特色资源 [2] - 构建"政企校社"四方协同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巾帼电商生态圈,实现"培训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 [2] - 三亚市吉阳区罗蓬村妇联主席谭林果通过直播卖土鸡助力村民致富,带动数百名妇女开启网络直播创业就业 [2] 社会影响与合作 - 行业协会开展70余场直播助农、拥军优属等活动,助力销售农产品10万公斤 [2] - 64家企事业单位与协会建立深度合作,共同拓宽妇女创业就业道路 [2] - 实施"军嫂扶持计划",为3名军属提供专业培训和供应链支持,助力其转型电商领域 [3] 区域拓展与专项支持 - 通过"一村一电"项目在吉阳区、海棠区开展电商培训,帮助20余名农村妇女掌握直播技能,累计增收10余万元 [3] - 联合高校打造女大学生实践平台,提供27场职业规划指导及短视频创作、账号运营实训 [3] - 构建"培训-实践-就业"全链条扶持体系,帮助农村妇女、军属及女大学生提升技能并实现就业创业 [3]
全链条防治偷税骗补需集聚合力
经济日报· 2025-05-09 05:46
案件概况 - 广东惠州一家网络主播管理机构通过设立多家空壳企业为旗下700余名主播偷逃个税,涉案金额超2亿元[1] - 不法中介辅助收取"手续费"并骗取地方奖补,形成偷税骗补产业链[1] - 案件呈现规模化、链条化、职业化趋势,严重影响国家税收安全和公平竞争[1][2] 作案手法 - 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构经营状况,利用中介专业手段规避监管[1] - 主播管理机构鼓吹避税"福利"诱导主播参与,中介机构出谋划策从中获利[1] - 地方园区未有效跟踪核实空壳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给违法行为可乘之机[1] 监管应对 - 8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织密税收"安全网"[2] - 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提升监管精准性,多部门协同保障政策规范落地[2] - 需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精准定位风险隐患并强化共同研判处置[2] 行业责任 - 平台企业需履行税收协助义务,督促从业人员依法纳税[2] - 涉税中介应坚守职业道德,避免专业本领沦为违法行为的"障眼法"[2] - 重点行业需针对性开展税收法律宣传,剖析违法违规案件法律后果[3] 社会影响 - 链条式违法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损害守法经营主体权益[1][2] - 案件暴露主播行业税收合规意识薄弱,中介机构执业规范待加强[1][2] - 需全社会共同营造依法纳税氛围,从根源上遏制投机取巧行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