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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餐饮住宿、托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受贴息支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19:0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财政贴息支持 [1] - 贴息标准为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1] - 单户经营主体享受的最高贴息金额为1万元 [1] 支持范围与领域 - 政策支持餐饮住宿 健康 养老 托育 家政 文化娱乐 旅游 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 [1] - 相关贷款需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 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1] 实施期限与条件 - 贷款合同需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 [1] - 贴息资金发放以相关贷款资金已发放至经营主体为前提 并按照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1]
财政部、央行等九部门印发!
证券时报· 2025-08-12 17:35
政策内容 - 支持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 [2] - 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并发放资金 [2] - 贷款资金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 政策到期后可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2] 贷款经办银行 - 中央财政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 涵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 [4] 贷款流程 - 经营主体向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证明材料 [5] - 经办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贷款并自主决策发放条件 [5] -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贷款发放情况并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 [5] - 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按季审核并反馈结果至财政和金融管理部门 [5] 贴息流程 - 经办银行省级分行于2026年1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6] - 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提交贴息资金结算申请 [6] - 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结算并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6] -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 [6] - 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需向社会公开资金流向情况 [6] - 贴息资金清算工作需在2027年2月15日前完成 [7] 监督管理 - 实行地方政府统筹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监督、财政部门保障需求的"自审自贴"模式 [8]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8] -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将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 [9] 行业支持范围 - 餐饮住宿领域涵盖正餐服务、旅馆服务等细分行业 [11] - 健康领域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医药制造等健康相关产业 [11] - 养老领域覆盖养老照护服务、老年用品制造等全产业链 [12] - 托育家政领域支持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等居民服务业 [12] - 文化娱乐旅游领域包含新闻出版、旅游景区管理等文体娱乐产业 [13] - 体育领域支持体育竞赛组织、健身休闲活动等体育服务产业 [13]
推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财政部等九部门发文
证券日报网· 2025-08-12 17:2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联合八部委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 [1]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贴息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 [1] - 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2] 政策支持范围 - 贴息政策支持餐饮住宿 健康 养老 托育 家政 文化娱乐 旅游 体育共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 [2] - 符合条件的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并发放资金 [2] - 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支持对象包括符合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政策 [2] 贴息标准细节 - 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 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和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3] -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3]
事关这些贷款!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
金融时报· 2025-08-12 17:13
政策内容 - 财政部门对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 [1]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1] - 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和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1] -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已享受地方财政贴息的需扣除已有贴息部分 [1] - 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1] 适用对象 - 贷款需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 [2] - 贷款合同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2] - 贷款资金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3] 政策执行 - 政策到期后可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4]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4] - 经办银行需严格审核贴息资金使用,防止套取贴息资金 [4]
九部门:8类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贴息
新华网· 2025-08-12 16:58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对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1]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1] 适用行业与主体 - 政策覆盖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 [1] -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向21家全国性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2] 贷款与贴息条件 - 贷款合同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1] - 贷款资金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1]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1] 财政分担与贷款类型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10% [1] - 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1] 申请与审批流程 - 经营主体需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 - 经办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审批贷款申请并放款 [2] - 贷款合同需明确贴息享受条件、资金用途及贷后管理要求 [2]
三部门: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财联社· 2025-08-12 16:06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可享受贴息政策 贷款经办机构需通过账户识别消费交易信息 [1] -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 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 养老生育 教育培训 文化旅游 家居家装 电子产品 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贴息上限 [1][3]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贷款本金计算) 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贷款合同利率需符合利率自律约定 [1] - 政策执行期内 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的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 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的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1] - 政策到期后可能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1] 重点消费领域 - 家用汽车领域包括购买新能源车 传统燃油车等 [3] - 养老生育领域包括养老机构服务 母婴用品等 [3] - 教育培训领域包括职业技能培训 语言培训等 [3] - 文化旅游领域包括景区门票 旅游套餐等 [3] - 家居家装领域包括家电 家具等 [3] - 电子产品领域包括手机 平板 个人电脑 智能穿戴设备等 [3] - 健康医疗领域包括牙齿矫治 视力矫正 健康管理等 [3]
九部门: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央视新闻· 2025-08-12 15:39
政策核心内容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贴息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并扩大国内需求 [1] - 政策依据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目标是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 [1] - 政策到期后可视效果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2] 支持范围与条件 - 贴息政策覆盖餐饮住宿 健康 养老 托育 家政 文化娱乐 旅游 体育共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 [2] - 贷款合同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且资金已发放至经营主体 [2] - 贷款资金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支持对象为符合规定的营利性经营主体 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同等享受 [2] 贴息标准与分配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 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和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3] 经办银行与贷款流程 - 中央财政贴息的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涵盖主要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 [4] - 经营主体向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发放 [5] - 银行需与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 明确贴息条件与资金用途要求 [5] 审核与监督机制 -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贷款发放情况 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 [5] - 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按季审核结果 反馈给省级财政和金融管理部门 [5] - 实行地方政府统筹 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监督 财政部门保障贴息需求的"自审自贴"模式 [8] - 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银行跟踪贷款使用情况 确保资金合规有效 [8] 贴息资金流程 - 政策到期后 经办银行省级分行于2026年1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5] - 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提交贴息资金结算申请 [6] -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 [6] - 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 需向社会公开资金流向情况 [6] 资金使用规范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 投资 理财等套利活动 [9] - 经营主体须确保资金用于合规经营活动 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基础设施 [9] - 严禁虚报 冒领 套取 截留 挤占 挪用贷款和贴息资金 [9] 行业细分领域 - 餐饮住宿领域支持提升服务品质 强化食品安全和特色文化培育 [10] - 健康领域支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 健康产品制造和流通等相关能力 [10] - 养老领域支持照护服务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及相关产品制造等 [11] - 文化娱乐旅游领域支持丰富活动供给 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12] - 体育领域支持增加消费场所 举办赛事活动及加强品牌建设 [12]
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新浪财经· 2025-08-12 15:25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政策内容 - 支持范围涵盖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并发放资金 [2] - 贷款资金需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具体行业分类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等标准 [2] - 贴息标准为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单户贷款贴息规模上限100万元 [3] - 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 [4] 贷款流程 - 经营主体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证明材料,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并签订合同,明确贴息条件及资金用途 [5] -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贷款发放情况,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结果按季反馈财政和金融管理部门 [5] 贴息流程 - 政策到期后经办银行省行汇总贴息需求,于2026年1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省级财政部门2月底前向财政部提交结算申请 [6] - 财政部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后,省级财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拨付,银行向经营主体返还或抵扣贴息资金 [6] - 经办银行需建立月度台账并公开资金流向,2027年1月15日前完成贴息资金清算申请 [7] 监督管理 - 实行地方政府统筹、行业管理部门审核、财政部门保障的"自审自贴"模式,银行承担审贷主体责任并强化贷后管理 [8]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理财套利等违规用途,银行和经营主体不得套取贴息资金 [8] - 违规行为将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将追究责任 [9] 支持行业范围 - 餐饮住宿领域包括正餐、快餐、民宿等细分行业,重点提升服务品质和设施升级 [10] - 健康领域涵盖医疗卫生、健康产品制造等,养老领域包括照护服务、老年用品制造等 [10][11] - 托育家政领域支持服务设施建设及技能培训,文化娱乐旅游领域覆盖景区管理、旅行社服务等 [11][12] - 体育领域支持赛事组织、场地设施管理等,旨在增加消费场所和普及运动 [12]
经济政策一线微观察丨从“养老”到“享老” 银发经济为消费市场注入新活力
新华网· 2025-08-12 13:49
活动概况 - 首届东北亚国际银发经济合作交流活动于6月20至2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 [1] - 活动吸引了来自中国30余个省份及日本、韩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400余家涉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 [1] 政策支持 - 活动期间发布了《辽宁省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该政策由辽宁省民政厅、发改委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 [3] - 政策从11个方面鼓励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3] -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明确提出聚焦多样化需求并培育潜力产业,包括强化老年用品创新和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 [6] 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 - 中国银发经济规模目前约为7万亿元人民币 [5] - 预计到2035年,中国银发经济规模有望达到30万亿元人民币左右 [5] - 行业目前处于加快发展阶段,显示出巨大市场潜力 [5][6] 产品与服务创新 - 活动现场展示了一批适老化高科技产品,旨在解决老年人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诸多问题 [1] - 行业正从解决老年群体急难愁盼问题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方向是从“养老”向“享老”转变 [6]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优化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
人民日报· 2025-08-08 15:26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规范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行为并优化投资行业范围 [1] - 保险集团和保险公司可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科技、大数据产业、现代农业等行业 [1] -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加强被投企业统筹管理 建立股权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机制并压实主体责任 [1] 过渡期安排 - 实行"新老划断"制度 新增股权投资按新规执行 [1] - 不符合要求的存量业务设置5年过渡期 需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管后实施 [1] 投资成效评估 - 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风险总体可控 [1] - 投资在实现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及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