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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51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及10月15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0.00万元 [4] -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获审通过的担保额度分别为300,000.00万元和260,000.00万元人民币 [4] -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等日常经营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 [4] 担保进展情况 - 近日,公司就惠州康冠、康冠商用分别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分别为40,000万元和50,000万元人民币 [5] -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系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5][6]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惠州康冠和康冠商用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 特别风险提示指出,被担保对象惠州康冠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保证人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债务人为惠州康冠和康冠商用 [8]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各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分别计算,直至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8][9][10] - 惠州康冠、康冠商用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40,000万元和5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10]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800,000.00万元 [11] -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等值人民币472,394.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48% [11] -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且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此被判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形 [11][1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9
权益变动核心事实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燕东微)股份,其持股比例从**6.08%** 减少至**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 -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于**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86,747,202股**减少至**71,380,905股** [2][13]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3][11] 减持背景与计划 - 本次减持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因**自身资金流动性需求**而主动进行 [8] - 此次减持是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414,2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1日** [3] - 截至本公告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股东与股份状态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7]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在燕东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情况 [13]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情况,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9]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9
核心公告概述 -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投资种类为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 [2][3] - 该操作旨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3] 投资详情与资金来源 -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 - 2020年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2,402.35万元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443.86万元 [5] - 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后经调整新增"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6] 授权与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6] - 授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6] -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6] 公司财务状况与影响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货币资金为100.14亿元 [10] - 本次现金管理支付金额15,000万元 占最近一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1.50% [10] - 公司认为该操作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财务状况等造成重大影响 [10]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9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触及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1][2]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唯赛勃),其与一致行动人原合计持股比例为64.93% [2] - 香港唯赛勃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45,7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1,973股 [2] -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63.51%,持股比例减少1.42个百分点,触及1%的整数倍刻度变动 [2]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与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计划和承诺一致 [2] - 截至公告日(2026年2月11日),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9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东阿阿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2][3][4]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战略、提名、审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补充调整 [6]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经营效率 [10][11] 重大资本支出项目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一项重大资本支出计划,拟投资14.85亿元自有资金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 [7][16] - 项目总投资14.85亿元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4.21亿元,铺底流动资金为0.64亿元 [16][19] - 该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17] 项目具体规划 - 项目名称为东阿阿胶健康消费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经济开发区 [18]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68万平方米,拟建工程建设面积为15.11万平方米,包含多个生产车间及配套仓储、质检、电商等设施 [18] - 项目建设周期规划约为22个月,从现场开工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8] 战略背景与投资必要性 - 本次投资是公司践行“1238”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该战略致力于打造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样板,构建“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业务增长模式 [21] - 项目建设符合健康消费品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因现有产业园存在扩产面积受限、主要产线面临产能瓶颈等问题,无法满足业务快速升级迭代的需求 [21] - 在东阿原产地自建厂房有助于强化品牌地域心智,构建健康消费品领域的核心优势,并控制长期规模成本 [21] 投资目的与公司影响 - 本次投资是公司为把握“养生年轻化”消费新趋势作出的重要战略布局,旨在匹配年轻消费群体对滋补健康产品的诉求 [22] - 项目实施旨在保障健康消费品的产能供给,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注入核心动力 [22] - 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9
会议基本情况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下午2:5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 [1][2]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刘洪勇先生主持 [3][4][5]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股东出席情况 -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4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869,360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68,994,951股 [6] -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46人,代表股份705,960,55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904% [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606,625,47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51.8929% [6]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表共342人,代表股份99,335,07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8.4975% [6]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44人,代表股份99,560,17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8.5167% [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7] - 总表决情况:同意702,185,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653%;反对3,733,875股,占比0.5289%;弃权40,800股,占比0.0058% [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785,504股,占比96.2086%;反对3,733,875股,占比3.7504%;弃权40,800股,占比0.0410% [8] - 议案二《关于完善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包含子议案 [9] - 子议案2.0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10] - 总表决情况:同意694,686,123股,占比98.4030%;反对11,218,432股,占比1.5891%;弃权56,000股,占比0.0079% [10] 法律意见 -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潘兴高、逯国亮律师见证 [11] -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6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步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办理了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2] - 本次操作后,控股股东步长(香港)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8,530,000股,占其自身所持股份总数的22.11%,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 [2] 股东整体持股与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步长(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8,20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2% [2] - 上述股东合计累计质押股份108,53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总数的18.14%,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 [2] 质押风险与影响说明 - 控股股东步长(香港)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 -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6
核心事件概述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忠于2026年2月1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进行质押 [1] 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为股东杨建忠的个人行为,质押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50% [1] - 公告声明,上述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1] 股东承诺与后续安排 - 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承诺,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本次质押相关的备查文件包括《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6
股东股份变动与质押情况 - 前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6日通过协议转让出让其持有的166,539,465股股份 [1] - 协议转让后,东塑集团持股数量变为147,373,4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4% [1] - 转让完成后,东塑集团不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但仍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 公告依据与备查文件 - 公告依据为东塑集团的函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明细表 [1][3] - 备查文件包括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3]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46
文章核心观点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预计其发行的“洽洽转债”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1] - 触发条件为: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1][9] - 自2026年1月28日起算,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 [1][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公开发行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40亿元,期限六年 [2] -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3]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止 [4]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史调整 - “洽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60.83元/股 [6] - 截至公告日,转股价格共进行了7次调整,主要因历年权益分派及注销回购股份所致 [6][7][8] - 最近一次调整发生在2025年6月20日,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转股价格由56.91元/股调整为55.93元/股 [8] - 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5.93元/股,其85%为47.54元/股 [1][1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程序 - 修正条件: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 [9] - 修正程序:若触发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9]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且不低于相关交易均价较高者 [9] - 若公司决定修正,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公告修正细节;若未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10][13] 本次触发条件的具体说明与背景 - 公司曾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决议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1月27日的六个月内,即使再次触发条件也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12] -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1月28日重新起算 [12] - 截至2026年2月10日,在新的起算期间内,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47.54元/股,预计将触发向下修正条件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