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柳林财税室
搜索文档
易错小贴士|如何开具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6:39
如何开具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表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模块 [2] - 系统默认显示2025年指标详情但可切换评价年度进行查询 [2] - 选择需开具的年度后点击“评价信息出具”预览信息表并通过打印或下载获取 [2] 使用购物卡消费的发票开具规定 - 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销售方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11] - 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或接受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9] - 售卡方可向购卡人或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增值税政策 - 自然人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6] - 自然人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按规定享受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6] - 若出售者当月“反向开票”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为其“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根据当月各自“反向开票”的金额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并缴纳代办税费 [18][19]
一问一答 |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2:54
资源税免征与减征情形 - 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10] - 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 [10] - 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10] - 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资源税 [10] - 稠油、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 [10] - 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10] - 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或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省级政府可决定免征或减征资源税 [11] 特定行业与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 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12] - 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12][15][16] - 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12][15]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12][16] 减免税计算方法与管理规定 - 纳税人按产量占比方法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公式为:免税、减税项目销售额(销售数量)=当期应税产品总销售额(销售数量)×(当期免税、减税项目应税产品产量÷当期应税产品总产量) [17][18] - 纳税人将免税、减税项目的应税产品自用于应缴税情形而无销售额的,按平均销售价格法核算,公式为:当期免税、减税项目的应税产品销售额=当期免税、减税项目应税产品自用量×当期纳税人应税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18] -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同一应税产品符合多项减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18] - 纳税人销售免税、减税项目的应税产品,需留存备查相关增值税发票等合法有效凭据;按特定方法确定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需留存备查产量台账等资料 [18][19] - 申报享受衰竭期矿山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留存备查《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等有关材料 [19] - 衰竭期矿山的判定标准可由纳税人选择按剩余可开采储量或剩余开采年限确定,但一经选择不得变更 [19] - 按剩余可开采储量作为判定标准的矿山,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累计销售数量不得超过原设计可开采储量的20% [19][20] - 按剩余开采年限作为判定标准的矿山,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累计时长不得超过五年 [20] - 申报享受煤炭充填开采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留存备查《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煤炭资源充填开采利用方案、第三方技术评估报告、充填开采台账等有关资料 [20] - 充填开采工作面已安装计量装置的,按实际计量的称重数量作为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数量;未安装的,按当期注入充填物体积和充采比计算 [21]
个人借款收的利息,要缴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2:53
个人利息收入税务处理 - 自然人取得利息收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减按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3] - 增值税按次申报,起征点为500元,未达起征点免征,达到起征点则全额计算缴纳[3] - 以5000元利息收入为例,应缴纳增值税计算为:5000÷(1+1%)×1% = 49.5元[3] - 附加税费计算(以市区7%城建税为例):49.5元 × (7%+3%+2%) × 50% = 2.97元[3] - 个人所得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适用20%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 - 5000元利息收入在扣除增值税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 - 49.5) × 20% = 990.1元[3]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范围,因此无需缴纳印花税[3] 发票开具规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且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10][11] - 开具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需加盖发票专用章[11] - 虚开发票行为被明令禁止,包括为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11][12] - 在超市购买日用品,要求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的行为属于变更品名,不符合规定[9][13]
一张图教你 手机如何开具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2:52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是一份混合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关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特别是黑龙江省)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的详细操作指南;二是系统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及相关公告中关于资源税免征和减征的各类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及具体管理要求[2][3][9][11][12][13][14][1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 操作指南详细说明了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并切换至企业或个体户身份后,进行“蓝字发票开具”的全过程[2] - 流程包括下载APP、用户注册登录、身份切换、选择“发票使用”下的“蓝字发票开具”、确认开票身份、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种类(如数电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购买方与销售方信息、预览并最终开具[2][3] - 移动端开票目前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开票成功后可通过邮箱、二维码或下载PDF/OFD/XML等多种方式交付给客户[3] - 在超市购物开具发票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不得要求收款方变更品名和金额,否则属于虚开发票行为[24][26][27][28] 资源税优惠政策框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了多项免征和减征资源税的情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1993年的暂行条例[9][11] - 免征情形包括:开采原油及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煤炭企业因安全生产抽采的煤成气[9] - 减征情形包括: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高含硫天然气等减征30%、稠油高凝油减征40%、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9] 资源税具体优惠政策及执行期限 - 对青藏铁路公司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12] - 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的政策,执行期限已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12][14] - 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该政策有效期从2014年12月1日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13] -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且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14][15] 资源税减免税计算与管理 - 减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可按产量占比法或平均销售价格法核算[15][16] - 纳税人开采同一应税产品符合多项减税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16] - 享受税收优惠需留存备查相关合法有效凭据,如增值税发票、产量台账、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储量报告等[16][17] - 衰竭期矿山优惠的判定标准可选择剩余可开采储量或剩余开采年限,但一经选择不得变更,且享受优惠有累计销售数量或时长的上限[17][18] - 享受充填开采煤炭减税优惠需留存备查充填开采利用方案、工程对照图、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充填开采台账等资料,置换煤炭数量按计量装置或充填体积与充采比计算[20]
家有新生儿,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吗?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2:2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先说答案: 可以填报 。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 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 的标准定额扣除。 ☞ 具体请看表格↓↓ | |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 --- | --- | | 扣除 |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 | 范围 | | | | 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 | 扣除 | | | 标准 | | | 扣除 | 3 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 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 的,可以比照执行。 | | 主体 | | | 扣除 | 父母可选择由其中 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 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 | | 方式 | 能变更。 | | 扣除 | 婴幼儿出生当月至其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 | --- | --- | | 期间 | | | | 1.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 ...
一文梳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易错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2:2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高频易错点 - 同一子女教育扣除合计比例不得超过100%,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2] - 子女专科或本科毕业后,若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且未取得新学籍,不得填报子女教育扣除,需填写教育终止时间,待考入新学校后方可继续享受高等教育阶段扣除 [3][4] - 纳税人接受研究生学历继续教育,仅能由本人扣除,不可由其父母扣除;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选择由本人或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但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5][6]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 [7] - 参加自学考试,需在取得一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方可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扣除标准为每月400元,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8][9] - 大病医疗扣除范围仅限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包含纳税人父母的医药费用支出 [10][11] - 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若年末住院次年年初结算,相关扣除应在第二年填报 [12][13]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仅可由主贷款人一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5][16]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7][18] -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无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仅能由签订租赁合同的一方扣除 [19][20] - 若单位为外派员工提供住宿,则个人不应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主要工作城市年中多次变化,允许一年内根据更换地点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21][22] - 非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周岁父母,不得按独生子女填报,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最高不超过每月1500元;仅当所有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纳税人方可从第二年起按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23]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扣除条件 [24][25]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时间为婴幼儿出生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满3周岁的当月应转为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6][27]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主体为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监护人时可比照执行 [28][29] 其他税务相关事项 - 企业申报时若提示工伤保险费率错误,因工伤保险费率为人社部门核定的浮动费率并推送至税务部门,建议缴费人联系人社部门进行更正后重新推送 [34][35] - 税务总局为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梳理形成涵盖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涉及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 [41][42][43][44]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情形,您清楚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2:24
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则 - 货物视同销售行为包括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跨县市机构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股东或无偿赠送 [4][5] - 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视同销售行为包括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他人无偿提供服务,以及单位或个人向他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6][7]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规则 -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用途,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8] -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应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9][10]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扣除时间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人配偶或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配偶或父母一方扣除,但纳税人父母的支出目前不纳入扣除范围 [18][19] - 扣除标准为纳税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起付线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该政策不考察是否住院治疗,且自付部分包含医保报销起付线下的部分 [20][21][22][23] - 跨年度医疗费用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确定扣除所属年度,在纳入医保系统的私立医院就诊可按规定享受扣除 [27][28] - 夫妻双方均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时,若选择由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8万元,合计最高16万元 [30] - 纳税人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备查,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符合扣除条件的自付金额 [31][32][33]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办理 - 跨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办税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路径,填写信息并提交以完成报告申请 [16]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公共交通车辆免征车船税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3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2:2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本市公共交通车辆免征车船税 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3号 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 本市公共交通车辆免征车船税的规定》,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本市 公共交通车辆免征车船税的规定 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现对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交通运营的车辆(以下简 称"公交车辆")免征车船税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本市范围内公交车辆,是指经本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 出行服务活动的车辆。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公交车辆,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纳税人按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时 无须提供有关资料,可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 ...
热点问答丨个体工商户如何自行开具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数电发票推广与操作指南 - 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设备,无需申领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发票总额度,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基本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2]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首页“热门服务”的【发票业务】或【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下的【蓝字发票开具】模块进行开票 [3] - 纳税人可使用电子税务局App随时随地实现“掌上”开具数电发票 [4] - 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按规定通过开具红字数电发票进行处理 [5] - 当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额度调整 [5] - 电子税务局提供【扫脸认证时长设置】功能,纳税人可合理设置身份认证时间间隔以提高开票效率 [6] 个体工商户税务征收方式查询 -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为定期定额户还是查账征收户 [11] - 查询方式一: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左上角可直接查看“定期定额”或“查账征收”标签 [12] - 查询方式二: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后点击【核定征收信息】-【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录入条件查询,有核定信息则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 [13] - 查询方式三: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输入条件查询,有核定信息则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 [15][17] - 查询结果示例显示,某定期定额户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应纳税经营额为1992,税率为3.00%,核定税额为0.00,且未达起征点 [14]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员)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19] - 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计算加计扣除 [19] - 享受该加计扣除政策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实际上岗工作;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19][20]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的证明、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0][21]
企业如何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 核心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在据实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支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 - 扣除时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计算加计扣除[3] - 适用条件:企业需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3] - 适用条件:企业需为安置的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4] - 适用条件:企业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 - 适用条件:企业需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4] - 备查资料:需留存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 - 备查资料:需留存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4] - 备查资料:需留存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4]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查询 - 查询方式一: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左上角会显示“定期定额”或“查账征收”标签[11] - 查询方式二: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12] - 查询步骤:在“纳税人信息查询”界面,点击【核定征收信息】-【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13] - 查询步骤:录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结果中有核定信息即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14] - 查询方式三: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16] - 查询步骤:在“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如核定执行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并根据结果判断征收方式[18] - 查询结果示例:查询结果表格显示,对某个体工商户核定的增值税(商业3%)应纳税经营额为100,税率为3.00%,核定税额为0.00,且未达起征点标志为“是”[15] - 查询结果示例:表格同时显示核定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经营额为100,税率为5.00%,核定税额为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