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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 核心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在据实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支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 - 扣除时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计算加计扣除[3] - 适用条件:企业需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3] - 适用条件:企业需为安置的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4] - 适用条件:企业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 - 适用条件:企业需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4] - 备查资料:需留存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 - 备查资料:需留存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4] - 备查资料:需留存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4]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查询 - 查询方式一: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左上角会显示“定期定额”或“查账征收”标签[11] - 查询方式二: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12] - 查询步骤:在“纳税人信息查询”界面,点击【核定征收信息】-【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13] - 查询步骤:录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结果中有核定信息即为定期定额征收,无结果则为查账征收[14] - 查询方式三: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16] - 查询步骤:在“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如核定执行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并根据结果判断征收方式[18] - 查询结果示例:查询结果表格显示,对某个体工商户核定的增值税(商业3%)应纳税经营额为100,税率为3.00%,核定税额为0.00,且未达起征点标志为“是”[15] - 查询结果示例:表格同时显示核定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经营额为100,税率为5.00%,核定税额为0.00[15]
【轻松办】2026年1月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在即,这份操作指南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流程 - 纳税人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天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印花税申报”路径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报界面 [2] - 若税务部门已认定营业账簿印花税征收品目,系统将自动带出相关税源明细表,点击“录入”按钮即可进入信息采集界面;若未认定,则需先到税务部门完成认定后再申报 [3] - 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计税金额栏需填入税款属期所在年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期末余额合计金额大于原已缴税部分的金额,并填报应税凭证名称和数量后保存 [4] - 信息保存后返回税源明细表界面,核实无误可点击提交进入申报界面;若数据有误,可点击修改按钮返回采集界面进行修正 [6][7] - 系统跳转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纳税人需确认是否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若可享受则需勾选“普惠减免” [9][12] - 核实对应补(退)税额无误后,提交申报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确认,随后进入税费缴纳界面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立即缴款 [10][11] - 2026年1月申报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其税款属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修改 - 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模块,选择需修改的项目进行“修改申报方式”操作 [18]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任职单位可获取信息并在预扣预缴时扣除;若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信息不对单位共享,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18] - 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如需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信息并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19]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 [19]
企业权益性投资,这些常见误区你知道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修改指南 - 对于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 [8] -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可获取信息并在预扣预缴时扣除 [8] - 选择“年度自行申报”,任职单位无法获取信息,纳税人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8] 特定所得类型纳税人的扣除申报规定 - 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并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9]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特殊时间要求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及解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号公告,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进行明确,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并废止了此前相关的两项规定[2][23][14] 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与要求 -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特定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3] - 两类可不办理登记的情形包括:1)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自然人[3]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若会计核算健全且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5] - 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例如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等一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4][24]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包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5] -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5] - 举例:某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1月至12月销售货物销售额合计450万元,同年5月偶然转让不动产销售额100万元,则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按450万元计算[28] - 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6] - 举例:税务机关于2026年6月1日稽查查补某纳税人2025年2月销售额300万元,该300万元应计入其2025年2月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29] 登记办理流程与时限 -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并如实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7] -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8] - 正常经营中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登记[9] - 因调整销售额导致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9] -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11]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 -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10] - 纳税人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而主动办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11] - 办理2025年四季度或12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时年销售额超标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11] - 因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导致超标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11] - 2026年1月1日前已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14] 登记生效后的税务处理 - 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11] -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11] - 追溯登记期间发生购进业务但未及时取得扣税凭证的,可向上游销售方补充索取,取得后按规定进行用途确认[34][35] - 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14] - 原实行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因增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可用于抵减增值税税款或申请退还[14]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后续管理 - 纳税人因自身条件或经营业务变化,不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条件的,应在变化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自不符合规定当期起不再适用[11] -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条件的,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12] - 举例:某非企业单位2024年三季度至2025年二季度销售额合计首次超过500万元,因符合原政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并办理手续;2026年起,该单位不符合新实施条例规定,其自2026年1月起的销售额将纳入年销售额计算范围,若再次超过规定标准则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30] 资料留存备查要求 - 纳税人应将本公告规定涉及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13] - 具体包括:主动办理登记时的会计核算健全说明、偶然发生销售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的证明、办理选择或退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经营情况材料等[40]
涨知识!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应这样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09:46
政策内容 -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 -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仍按原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加速折旧相关政策执行 [3] - 政策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3] 政策要点 - “新购进”中的“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 [5] - “新”并非指必须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企业购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符合条件 [5] - “单位价值”的确定方式: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确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 [7] - 固定资产扣除年度为其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所属年度 [8] 热点问答 -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确认原则:以货币形式购进(非分期/赊销)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按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9] - 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固定资产购进时点资料、记账凭证以及核算税会差异的台账 [9] - 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会计上无需采用相同的折旧方法 [9] - 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但若未选择,以后年度不得变更 [9] 暂估成本税务处理 -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若在汇算清缴时(次年5月31日前)取得有效凭证,可在当年度税前扣除 [14] - 若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追补至费用发生年度计算扣除,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15] - 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仍未取得发票的暂估成本,不能在当年度税前扣除,需进行纳税调整 [16] - 因交易对方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发票,可凭包括原因证明、合同协议、非现金支付凭证等必备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允许税前扣除 [17] 新办企业税费申报 - 新办企业在经营初期需定期完成经常性申报,主要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以及财务报表 [19] - 如发生特定涉税行为(如签订合同、拥有房产),可能涉及印花税、房产税等 [19] - 企业具体需申报的税费种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 [19]
销售方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3:27
数电发票红冲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介绍了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适用情形、具体操作流程及关键注意事项,旨在指导纳税人正确处理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下的发票红冲业务 [1][2][3][4] - **适用情形**: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发生销售退回(全部或部分)、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全部或部分)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 - **操作流程**:操作共分八步,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业务】,选择【红字发票开具】并【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查询并选择需红冲的票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如销货退回)选择原因并勾选商品明细,提交确认单后,系统将根据情况自动开具或需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2][3] - **注意事项**:红冲流程发起方取决于蓝字发票状态,若蓝字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或属于特定收购发票,则由开票方直接发起并开具红票;若蓝字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则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但需经对方在72小时内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方可开具,超时则确认单自动作废;用于出口退税勾选的发票需先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受票方若已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需暂依确认单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4]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新规 - 核心观点:文章概述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信息采集内容、评价指标优化以及信用修复机制的强化,旨在构建更完善的纳税人信用管理体系 [10][11][12][14][15][16][17][18][19] - **评价范围与信息采集**: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其他类型纳税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税务机关采集的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如税费申报、缴纳、检查信息)和外部信息(如相关部门评定的信用记录) [10][11][12] - **评价指标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从100分起评,根据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齐全程度,起评分可分别为100分、93分或90分;直接判级方式适用于新设立经营主体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14][15] - **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部分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修复标准加分比例提升;建立了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占比和及时性计算修复加分;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已纠正失信行为且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的,每增加1个月无记录可修复1分,上限为11分;细化了直接判D级指标的修复条件,根据偷税金额、罚款、补缴时间等要素,将申请修复前无新增失信记录的时长要求调整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三档 [16][17][18][19]
数电发票开票额度不足怎么办?别慌,在线就能调整!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2:0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篇面向纳税人的操作指南,核心内容是指导企业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调整增值税发票的可用额度,以应对实际经营中开票需求超过当前额度的情况[2][3] 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流程 - 申请背景:企业在处理多个合同结算开票时,涉及金额近20万元,但现有发票额度不足10万元,需紧急申请调整[2] - 申请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热门服务”中选择“发票业务”,然后在“开票业务办理”中选择“发票额度调整申请”[2][3] - 申请操作:点击“新增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3] 申请信息填写要求 - 额度类型选择: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申请调整额度类型”中选择“长期”或“短期”变动[3] - 额度与理由填写:需填写“申请调整额度(元)”和“申请理由”[3] - 证明材料上传:必须上传佐证交易真实性的材料,包括购销合同、订单、发货单、购销确认邮件等,以及固定资产情况证明[3] - 合规提醒:在填写信息时,必须注意合规办理[3]
【涨知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这些小知识您知道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2:0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 -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的,除特定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 - 规定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1] - 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1]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 - 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纳税人可不办理 [2]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可不办理 [2] 违规操作的风险与后果 - 通过“化整为零”将主体拆分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以违规享受优惠,一旦被查处将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 - 若经税务机关告知后逾期不办理登记,企业次月销售额需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 一般纳税人的潜在优势 - 一般纳税人可享受一些专属的税收优惠 [5] -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5]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12] - 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13]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起评分根据信息完整性分为三档: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从93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且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不齐全从90分起评 [14][15] - 经常性指标信息指评价年度内存在的税费申报、缴纳、发票与税控器具或登记与账簿等信息 [16][17] - 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指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存在的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记录 [18][19]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指近三个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相关税务检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记录 [20][21][22] - 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指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有税款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记录 [23][24] - 起评分调整的基础是信息完整性,旨在为信息更完整的经营主体预留更多提升空间 [25][26] 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A级的经营主体,税务机关给予激励措施,包括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可累积提高,但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27]
个体户经营有哪些涉税需知?一起来看看!(第一、二期)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2:01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与基础操作 - 个体工商户需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于电子税务局完成注册、核对并补充基础信息,或直接办理新办登记套餐以完成税务登记 [4] - 在交易中,销售方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启用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流程更加便捷 [4] - 个体工商户需按照对应税种的申报期限进行税款申报与缴纳,有雇工的个体户应当代扣代缴职工社保费,无雇工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费 [4] 个体工商户主要缴纳的税种 - 个体工商户通常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 - 若个体工商户的行业与经营范围涉及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应征范围,则还需缴纳对应的税费 [6]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 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8] - 征收率减免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2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征收率预缴增值税 [8][9] - 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9]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详解 -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规,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时期和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10][11] - 该征收方式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12] - 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12] 定期定额户的申报与调整规定 - 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若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若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提请重新核定定额 [13] - 当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或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13] - 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税,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税 [13][14]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操作流程 - 一般情况下,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户由系统根据定额信息自动完成申报,但当出现未开票收入等情况时,个体户需自行进行补充申报 [15] - 操作流程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从首页右侧【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功能,系统将自动预填数据供纳税人确认,如需修改可对对应税种进行操作,系统会自动计算税额 [15][16] - 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弹出申报结果声明确认,申报成功后即可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17][18]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分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22:00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 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用于9%税率应税行为的,直接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4][5];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在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1%[6] -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并取得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用于9%税率应税行为的,按发票票面金额乘以9%扣除率计算抵扣[7];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同样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在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1%[8] - 直接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免税农产品并开具收购发票时,用于9%税率应税行为的,按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9%扣除率计算抵扣[9];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在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1%[9][10] - 取得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带有“自产农产品销售”标志的免税销售发票时,用于9%税率应税行为的,按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销售额乘以9%扣除率计算抵扣[11][12];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在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1%[16] - 进口农产品并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用于9%税率应税行为的,直接按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19][20];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在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1%[23] - 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其他货物服务的,必须分别核算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统一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或按收购/销售发票买价乘以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且不享受加计扣除[24]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票)相关管理 - 旅客在铁路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客户端,提供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以取得铁路电子客票(数电票),铁路运输企业将通过12306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旅客可查询、下载和打印[33] - 数电发票的发票总额度可通过四种方式动态调整:每月初信息系统自动进行的月初赋额调整;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当月开票金额首次达到总额度一定比例时,信息系统自动触发的临时调整;信息系统定期进行的调整;以及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变化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的人工调整[37] - 例如,A公司在2024年8月初初始额度为750万元,当月实际使用额度达到600万元(达到一定比例)后,经系统风险扫描无异常,临时额度被自动增加至900万元[37];B公司根据2023年7月至12月的实际经营和额度使用情况,在2024年1月初其月度总额度被信息系统从750万元调整至850万元[38];C公司在系统临时调增至900万元后仍无法满足需求,向税务机关申请并获批将当月总额度调增至1200万元[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