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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规,如何守护你的评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3 09:44
核心观点 - 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通过优化起评分规则、调整评价口径、明确不影响评级的正常经营情形以及引入信用修复机制,构建了更为科学、包容的“宽严相济”信用评价体系,旨在保护守信者并鼓励企业主动纠错[3][4][5]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与扣分规则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税费款,按月计算扣5分[3]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按次计算扣3分[3]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扣11分[3]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按月计算扣5分[3] - 已代扣代收税费款但未按规定解缴,按月计算扣11分[3] - 未履行扣缴义务导致应扣未扣、应收不收,按次计算扣5分[3] 信用评价的起评分与科学包容性调整 - 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4]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4] -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且经常性指标信息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4] - 将“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等指标的评价口径由“按税种按次计算”调整为“按月计算”,使评价更科学[4] - 明确因增值税留抵税额未抵减完、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等正常经营原因导致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的,不影响评为A级[4] - 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符合“首违不罚”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4] 信用修复机制与标准 - 对轻微失信行为,在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5] - 提高了原有修复标准的加分比例,由原来可挽回80%、40%、20%的扣分损失,调整为可挽回80%、60%、40%的扣分损失[5] - 针对欠缴税费引入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比例和及时性综合计算修复加分,例如3日内补缴的按补缴比例*100%修复扣分分值,30日内补缴的按补缴比例*80%修复扣分分值[5] - 对已纠正失信行为且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失信记录的,以每满1个月无新增记录恢复1分的方式修复扣分分值,最高不超过11分[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 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11] -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可在预扣预缴时扣除并办理申报[11] - 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11]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11] - 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报送信息并在汇算清缴时扣除[12]
2026年1月1日起,环保税申报智能预填上线!手把手教你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3 09:44
四川省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化升级 - 自2026年1月1日起,四川省新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环境保护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旨在提升办税效率并减少申报错误 [1] - 新功能主要涵盖自动监测法、排污系数法和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三项智能预填服务,实现申报“一键智达” [1] 自动监测法申报预填 - 系统通过采集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的在线监测数据,自动匹配相关字段并计算预填申报数据,纳税人仅需核对数据正确性即可完成申报 [1] - 若预填数据与实际有出入,支持手动修改后完成申报 [1] 排污系数法申报预填 - 新系统将《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嵌入,并分行业制作了230个环境保护税排污系数法智能预填自动计算表 [1] - 纳税人通过下拉菜单勾选并填写少数栏次,系统即可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 [1] - 若未找到对应行业,可点击【未找到对应行业】退回旧版采集页面进行操作 [1] 施工扬尘抽样测算法申报预填 - 系统预设不同类型施工扬尘的计算参数和系数表,纳税人填写少量工程信息并勾选扬尘控制措施后,系统自动计算污染当量数并预填申报 [4] - 该功能旨在轻松解决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申报难题 [4] 资源税减免优惠政策汇总 - 资源税法规定多项资源税减免情形,包括对开采原油用于加热、安全生产抽采的煤成气等免征资源税 [9] - 对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对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等减征30%资源税,对稠油、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对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9] 延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 - 对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11] - 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11][14][15]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11][15] - 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14] 资源税减免计算与管理细则 - 纳税人按照产量占比方法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公式为:免税、减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应税产品总销售额×(当期免税、减税项目产量÷当期应税产品总产量) [16][17] - 纳税人将免税、减税项目产品自用于应税情形时,按平均销售价格法确定销售额,公式为:免税、减税项目销售额=项目产品自用量×纳税人应税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17] - 纳税人开采同一应税产品符合多项减税政策时,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17] - 享受衰竭期矿山优惠政策的累计销售数量不得超过原设计可开采储量的20%,或累计时长不得超过五年 [18] - 申报享受煤炭充填开采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采矿许可证》、充填开采利用方案、第三方评估报告及充填开采台账等资料 [19][20] - 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数量,有计量装置的按实际称重,无装置的按当期注入充填物体积和充采比计算 [20] 发票开具规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4][25] - 开具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6] - 为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均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27][28]
2026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3 09:44
2026年度新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指南 - 文章核心观点:这是一份由新疆税务部门发布的官方操作指南,旨在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并明确了申报范围、时间、渠道、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口径及具体操作流程[2][4][6] 申报范围与时间 - 申报范围覆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3] - 2026年度全疆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4] 申报办理渠道 - 线上渠道包括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4] - 线下渠道为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4] 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口径 - 在2026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发布前,暂执行2025年标准: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069元,上限为25344元[6] - 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5069元的按5069元核定,高于25344元的按25344元核定,介于两者之间的按申报工资核定[6] - 对于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5069元的按5069元核定,高于5069元的按申报工资核定[6] - 对于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5069元的按5069元核定,高于25344元的按25344元核定,介于两者之间的按申报工资核定,当地医保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7] 线上申报操作说明(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 用人单位登录客户端后,使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默认按人员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可按险种申报[9] - 提供三种申报方式:单个职工录入、批量添加职工、外部文件导入[10][12][14] - 外部文件导入需先下载参保职工表格,填写“新缴费工资”后保存,再通过客户端导入并提交[14] 线上申报操作说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 用人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16] - 提供两种申报方式:通过单个或少量职工工资录入进行申报;通过批量工资录入进行申报[17][18] - 批量申报需先导出职工明细数据至本地,填写表格中的“新缴费工资”后保存,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导入并提交[18][20][22] 线下申报与注意事项 - 线上申报有困难的用人单位,需携带指定承诺书纸质版和工资导入模板电子版前往税务大厅窗口办理[24] - 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及时申报,1月核算有困难的可依据上年度工资及增长幅度预申报,并在3月31日前完成核算、调整及差额费款缴纳[25] - 此次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生效日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原则上年度内保持不变[25] - 申报后需调整的,调高缴费工资可由单位线上自行调整;调低缴费工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佐证材料并提出申请[25]
一图详解|你不知道的石油特别收益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22:45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政策 - 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独立或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开采并销售原油的企业[4] - 中外合作油田按规定上缴国家的石油增值税、矿区使用费、国家留成油不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4] - 计征方式为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征收 依据为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5] - 原油价格按美元/桶计价 起征点为65美元/桶[5] - 具体征收比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原油价格65-70美元/桶(含)征收比率20% 速算扣除数0美元/桶[5] - 原油价格70-75美元/桶(含)征收比率25% 速算扣除数0.25美元/桶[5] - 原油价格75-80美元/桶(含)征收比率30% 速算扣除数0.75美元/桶[5] - 原油价格80-85美元/桶(含)征收比率35% 速算扣除数1.5美元/桶[5] - 原油价格85美元/桶以上征收比率40% 速算扣除数2.5美元/桶[5] - 计算时原油吨桶比按企业实际执行或挂靠油种的吨桶比计算[8] - 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月每日公布的中间价按月平均计算[8] - 征收流程为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按月缴纳[10] - 缴费人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缴款并获取票据[10] 税务“首违不罚”政策 - 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 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18] - “首违不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次发生清单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责令限期内改正[18] - 举例说明:公司首次逾期申报增值税3天 但无税收违法记录 收到提醒后当天补报 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危害 适用“首违不罚”不予行政处罚 且不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19] - 具体事项可参考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 - 政策提醒:不应将“首违不罚”视为常态依赖 合规经营才能更长远[20] 税务登记办理要求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证件和资料[23] - 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23] -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2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等四十二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21:19
内蒙古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等42户非营利组织获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 [2][3] - 该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2025年至2029年,指税款所属期 [3] - 主管税务机关需加强对免税资格的后续管理,区分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组织及时上报复核或取消资格 [3]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 名单涵盖慈善、教育、文化、行业、环保及公益发展等多个领域,共计42户组织 [4][5] - 代表性组织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内蒙古伊利公益基金会、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乌兰夫基金会及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 [4][5] 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 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结算方式不同而确定 [11][12] -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日 [11] - 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日,无合同或未约定日期的则为发出应税产品当日 [12] -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日 [12] -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产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日 [12] - 委托代销方式的,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日 [12]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 对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对应税消费品免征或退还消费税 [15] -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及相应出口退税率下调:原16%税率调整为13%,退税率由16%同步调整为13%;原10%税率调整为9%,退税率由10%同步调整为9% [18] - 出口退税率执行时间以出口日期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报关出口以海关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以出口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出口以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出口日期为准 [19]
事关工资,每月最高可享受扣除1500元!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21:19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核心要点 - 文章核心观点:详细解读了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条件、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及操作流程,并解答了夫妻双方在不同城市工作租房的扣除问题[3][4][13] 扣除资格与条件 - 扣除前提是纳税人在其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3] -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该城市有自有住房[4]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4] 扣除标准(按月定额)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1500元/月[3][14]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1100元/月[4]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800元/月[4] 扣除时间与方式 - 扣除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3]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住房租金只能由一方扣除[4][13]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工作城市均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4][13] - 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4] 操作流程与信息管理 -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或【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界面[5] - 选择【住房租金】及相应扣除年度后确认[6] - 如扣除信息无变化,可选择【一键带入】功能将2025年信息带入2026年继续使用[4] 政策应用示例 - 举例说明:夫妻双方工作地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天津,且均在工作地无房各自租房,两人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金扣除[13][14] - 若后续夫妻双方工作城市变为相同,则只能选择一方申报扣除[14] 关联政策提示 - 提及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该政策适用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并重购住房的纳税人[16]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比例退还[16][17]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纳税地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7:29
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 -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申报 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4] - 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向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申报的由其机构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4] - 自然人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提供建筑服务应向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或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 -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按海关规定的地点申报纳税[5] - 扣缴义务人应向其机构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税款 机构或居住地在境外的应向应税交易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5]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扣除范围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10][11] - 扣除限额为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10][11]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10][12]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12] - 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13] -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支出可选择都在一方扣除 扣除限额分别计算 每人最高80000元 合计最高160000元[16] - 跨年度医疗费用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 归属于结算年度进行扣除[17] -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 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享受扣除[19] - 日常看病应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可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查询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14]
实习期和试用期有哪些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7:29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期限不超过六个月[2] - 实习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获取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2] - 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当事人目的不同、当事人身份不同、性质不同[2] 当事人目的与身份差异 - 试用期目的:体现用人单位补充人力资源的目的,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双向考察期限[3][4] - 实习期目的:在校学生为提早熟悉专业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到用人单位学习锻炼[4] - 身份差异:处于试用期内的只能是劳动者,处于实习期的一般是在校学生[5][6] 法律性质与工资标准 - 性质差异:实习期是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是招用劳动者后的考察期[7][8] - 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9][10] 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 劳动者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1][12] - 用人单位解除: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2]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12]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税务处理 - 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或接受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18][20] - 售卡方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 - 持卡人使用预付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22]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 -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24][27] - 具体政策: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27] - 若出售者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为其“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根据当月各自“反向开票”的金额,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并缴纳[28][29]
一问一答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7:28
安置残疾职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核心观点:企业安置残疾职工就业,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据实扣除其工资的基础上,再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 - 享受条件:企业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包括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实际上岗、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金融机构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基本工作设施[4] - 行业限制:该优惠政策对企业不存在行业限制,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任何行业的企业均可享受[5] - 扣除范围:允许加计扣除的部分仅为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企业为其承担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允许加计扣除[6] - 时间计算:新安置的残疾人从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计算可享受优惠的时间[6]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核心观点: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限额内据实扣除[15] -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15][26] - 扣除主体: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可分别计算扣除额[16] - 扣除限额:夫妻双方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若选择全部由一方扣除,则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80000元,合计最高160000元[21] - 时间认定:医疗费用扣除额的归属年度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23] - 医疗机构范围: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其看病支出若能在医保系统体现和归集,则可按规定享受扣除[24] - 资料备查:纳税人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并可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费用情况[20]
买多买错,要退货!企业如何处理数电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6:39
退货时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发生销售退回等情况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3] - 若购买方未认证抵扣原发票,销售方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路径,查询并选择相应票据,提交原因后即可开具红字发票[3] - 若购买方已认证抵扣原发票,购买方或销售方均可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税务局相应模块确认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4] -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经确认将自动作废[4] - 合规开具红字发票可确保交易双方账务和税务处理恢复原状,对已认证发票不做进项税转出可能被视为偷税行为[4] 购物卡消费的发票开具规定 - 使用公司发放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物卡)购买商品时,销售方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10][13]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或接受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但可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 - 持卡人使用预付卡消费时,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发票[13] 资源回收“反向开票”的税收政策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自然人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16][18] - 出售者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可享受增值税免征,且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18] - 若出售者当月通过“反向开票”的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为其“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代为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并缴纳税款[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