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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数据 | 2025年11月汽车零部件出口金额情况简析
中汽协会数据· 2026-01-05 17:04
汽车零部件出口月度表现 - 2025年11月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金额达78.8亿美元[1] - 2025年11月出口金额环比增长14.3%[1] - 2025年11月出口金额同比增长1.5%[1] 汽车零部件出口累计表现 - 2025年1月至11月汽车零部件产品累计出口金额达865.9亿美元[2] - 2025年1月至11月累计出口金额同比增长2.7%[2]
宏观数据|2025年11月我国汽车整车出口情况简析
中汽协会数据· 2026-01-04 15:35
2025年11月及1-11月中国汽车出口数据 - 2025年11月,汽车整车出口81.8万辆,环比下降1.2%,但同比大幅增长49.2% [1] - 2025年11月,汽车整车出口金额达138.7亿美元,环比下降3.1%,同比增长53% [1] - 2025年1-11月累计,汽车整车出口733.1万辆,同比增长25.7% [1] - 2025年1-11月累计,汽车整车出口金额达1253.2亿美元,同比增长16.7% [1]
2026“国补”有何变化?一文看懂→
中汽协会数据· 2026-01-04 15:35
新一轮“国补”政策核心要点 - 2026年首批国补资金已下达,总额为625亿元,政策延续消费品以旧换新并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 [1] 数码与智能产品补贴 - 数码和智能产品继续享受销售价格15%的补贴,单件最高补贴500元,补贴标准与2025年基本一致 [2] - 补贴品类在延续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和智能家居产品的基础上,新增了智能眼镜品类 [2] - 补贴规则要求单件产品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每位消费者每一类产品限补1件 [2] 家电产品补贴 -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条件更聚焦,只补贴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不再补贴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 [3] - 补贴品类包括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产品 [4] - 补贴规则为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 [6] 汽车产品补贴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调整为按新车销售价格的固定比例给予,全国统一执行 [8] - 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新车销售价格12%补贴,最高2万元 [8] - 报废燃油乘用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按新车销售价格10%补贴,最高1.5万元 [8] - 对报废新能源车并购买燃油车的行为,不给予补贴 [9] - 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新车销售价格8%补贴,最高1.5万元 [9] - 置换更新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按新车销售价格6%补贴,最高1.3万元 [9] - 参与补贴的报废旧车注册登记时间要求放宽,支持范围扩大:汽油乘用车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需在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新能源乘用车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 [7] 设备更新支持范围 - 设备更新总体延续2025年支持范围,并在多个领域增加支持 [10] - 民生领域增加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设备更新的支持 [10] - 安全领域增加对消防救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的支持 [10] - 消费基础设施领域增加对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商业设施设备更新的支持 [10] 补贴申领方式 - 汽车补贴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申领 [12] - 家电与数码产品补贴通过各大电商或平台小程序搜索相关关键词,在官方补贴专区选购并支付时自动抵扣 [14] - 电动自行车补贴需关注本地商务部门主导的平台或小程序,各地自行发布入口 [15] 政策执行与监管 - 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骗补套补和“先涨后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18] - 政策将着力提升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重点消费品的“得补率” [18]
宏观数据|2025年11月我国汽车整车进口情况简析
中汽协会数据· 2026-01-04 15:35
2025年11月及1-11月中国汽车进口数据 - 2025年11月,汽车整车进口量为4.3万辆,环比下降1.8%,同比下降29.1% [1] - 2025年11月,汽车整车进口金额为19.2亿美元,环比下降3.8%,同比下降41.1% [1] - 2025年1月至11月,汽车整车累计进口量为44.7万辆,同比下降29.9% [1] - 2025年1月至11月,汽车整车累计进口金额为221.7亿美元,同比下降38.6% [1]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祝业界同仁元旦快乐!
中汽协会数据· 2026-01-01 07:13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年寄语 - 文章核心观点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新年之际,展望行业未来,提出从“由大到强”迈向“再创辉煌”的发展愿景 [1][2] 行业发展阶段与目标 - 行业当前处于“由大到强”的关键发展阶段 [2] - 行业未来的目标是“再创辉煌” [2]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6年新年献词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2-31 14:32
2025年中国汽车行业回顾 - 行业在贸易保护与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外部压力下实现产业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 [2] - 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 [2] - 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高速增长 在新车销售中占比接近50% [2] - 全球化发展取得新突破 汽车出海开启新局面 合资合作进入新境界 [2] - 行业创新活力持续迸发 首批L3自动驾驶车型获准上路试点 [2] - 氢能汽车 固态电池等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 [2] -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先发优势已转化为产业领先优势 [2]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工作与行业环境 - 协会积极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举办中国汽车论坛 供应链大会 上海车展 香港车博会等活动 [3] - 协会与行业企业紧密互动 建言献策 为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提供支撑 [3] - 协会推动行业标准体系完善 促进先进技术及成果转化 [3] - 协会加强产业出海服务 支持中国品牌国际化 [3] - 协会携手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协同主管部门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3] 2026年行业展望与发展方向 -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 也是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的关键之年 [3] - 全球汽车产业变革持续深化 绿色低碳 智能网联 开放融合势不可挡 [3] - 行业将以“创新引领 绿色发展 数智融合 开放合作 质量安全”为根本遵循 [3] - 行业将保持战略定力 实现向高质量发展的全面跃升 [3] - 协会将以汽车强国建设为目标 支持行业企业深耕国内市场并拓展海外布局 [4] - 协会将以协同创新为纽带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 构建开放包容共赢的产业生态 [4] - 协会将以绿色发展为底色 践行“双碳”战略 推动汽车与能源 交通 城市深度融合 [4] - 协会将以行业自律为根基 持续规范竞争行为 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 [4]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2-31 14:32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为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将于2026年继续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1][2] 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范围扩大,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并支持商业综合体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3] - 优化申报流程,降低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3] - 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3] - 继续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3] -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4] - 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分领域细化淘汰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技术指标等定量要求,并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作为申报硬性条件[4]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资金规模[5] - 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6]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报废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6]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转让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6]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6]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购买手机、平板等4类产品(单价不超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7] - 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品类和标准由地方自主制定[7] - 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的全国性补贴标准统一,各地需完善全链条实施细则并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7] - 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等方式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度[7] 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8] - 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8] -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8] - 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再生材料[9] - 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反向开票”制度[9] 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10]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淘汰老旧汽车,鼓励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及时报废[10] - 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10] 强化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职责制定细则并组织落实[11] -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及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12] -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总体按照9:1原则,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省级财政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12] - 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资金额度,超出部分由该地区自行负担,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资金额度将收回[12] - 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需制定均衡使用计划,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全国统一补贴品类时需与中央标准一致,用于智能家居等品类时可自主制定标准[13][14] - 加强全链条监管,防范资金分配不及时、挤占挪用等问题,省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15] - 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补贴资格、车辆信息、商品发票、财政支出等关键数据的比对和交叉验证[15] - 营造公平参与环境,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及不同所有制、规模的市场主体,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行为[16] - 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16] -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及违规查处情况,提升政策透明度[16]
宏观数据|2025年11月海关进出口情况简析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2-31 14:32
2025年11月及1-11月中国汽车商品进出口数据 - 2025年11月汽车商品进出口总额为259.7亿美元,环比增长2.6%,同比增长14.7% [2] - 2025年1-11月全国汽车商品累计进出口总额为2580.4亿美元,同比增长1.3% [2] 2025年11月汽车商品进口情况 - 2025年11月进口金额为38.1亿美元,环比增长3.7%,但同比下降32.3% [2] 2025年11月汽车商品出口情况 - 2025年11月出口金额为221.6亿美元,环比增长2.4%,同比增长30.3% [2] 2025年1-11月汽车商品累计进口情况 - 2025年1-11月累计进口金额为416.9亿美元,同比下降31.8% [2] 2025年1-11月汽车商品累计出口情况 - 2025年1-11月累计出口金额为2163.5亿美元,同比增长11.8% [2]
【数据发布】2025年12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2-31 14:32
中国制造业PMI运行情况 - 2025年12月制造业PMI为50.1%,较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重回扩张区间[1] -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0.8%,较上月上升1.5个百分点,处于扩张区间;中型企业PMI为49.8%,较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仍处收缩区间;小型企业PMI为48.6%,较上月下降0.5个百分点,收缩加剧[3] - 在构成PMI的五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51.7%)、新订单指数(50.8%)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50.2%)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47.8%)和从业人员指数(48.2%)低于临界点[3] - 生产指数为51.7%,较上月上升1.7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生产活动加快[4] - 新订单指数为50.8%,较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表明市场需求改善[5] -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8%,较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表明主要原材料库存量降幅收窄[5] - 从业人员指数为48.2%,较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表明企业用工景气度小幅回落[5] -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50.2%,较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表明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继续加快[5] - 其他重要指标方面,新出口订单指数为49.0%,较上月上升1.4个百分点;采购量指数为51.1%,较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为53.1%,出厂价格指数为48.9%;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5%,较上月上升2.4个百分点[7][8] 中国非制造业PMI运行情况 - 2025年12月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2%,较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重返扩张区间[9] - 分行业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8%,较上月大幅上升3.2个百分点;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9.7%,较上月微升0.2个百分点,仍处收缩区间[10] - 服务业中,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零售、餐饮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低于临界点[10] - 新订单指数为47.3%,较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市场需求景气水平回升,其中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47.4%(上升1.3个百分点),服务业新订单指数为47.3%(上升1.7个百分点)[13] - 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0.2%,较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仍高于临界点,表明企业用于经营活动的投入品价格总体水平有所上升,其中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0.8%(上升1.1个百分点),服务业为50.1%(下降0.4个百分点)[13] - 销售价格指数为48.0%,较上月下降1.1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销售价格总体水平有所下降,其中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47.4%(下降1.0个百分点),服务业为48.1%(下降1.1个百分点)[13] - 从业人员指数为46.1%,较上月上升0.8个百分点,表明企业用工景气度有所回升,其中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1.0%(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7.0%(上升1.1个百分点)[13] - 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6.5%,较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表明企业对市场发展信心继续增强,其中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7.4%(下降0.5个百分点),服务业为56.4%(上升0.5个百分点)[14] - 其他指标方面,新出口订单指数为47.5%,在手订单指数为43.5%,存货指数为45.2%,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51.3%[16] 中国综合PMI产出指数运行情况 - 2025年12月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0.7%,较上月上升1.0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较上月扩张[17]
多部门发声,2026年要做这些事!
中汽协会数据· 2025-12-30 17:13
财政政策与民生保障 - 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扩大财政支出盘子、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金融协同[1] - 财政将促进居民就业增收 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并利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2] - 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调整优化补贴范围和标准 同时优化实施政策 积极扩大服务消费 加快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3] 投资与基础设施建设 - 多措并举促进投资止跌回稳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作用 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 继续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4][5] - 深入实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5] - 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 加快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10] - 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 实施一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安全工程 精细化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口袋公园建设等[6] 产业与科技创新 -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和培育发展新动能 完善重点行业产能治理和重大基础设施调控[7] - 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培育壮大若干新兴支柱产业 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 完善低空经济产业生态[7] - 加快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攻克一批带动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 做强一批高水平制造业中试平台 打造全国制造业中试服务网络[8] - 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 推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 实施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培育行动[8] - 打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支柱产业 支持人工智能攻关[9] - 有序开展卫星物联网等新业务商用试验 创建首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建设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9] - 开展未来产业重点细分赛道创新任务揭榜挂帅 完善具身智能、元宇宙等的创新发展政策 加强6G技术研发[9] 能源转型与供给 -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 全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2亿千瓦以上 有序推进重大水电项目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11] - 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和“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化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智能电网重大专项等能源重大技术装备攻关[11] - 前瞻布局氢能、核能等未来能源产业[11] 房地产与住房保障 - 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 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盘活利用存量用地[13] - 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13] 生育保障 - 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12] - 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力争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12] - 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