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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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26 18:46
业绩数据 -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为7.65%,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水平[18] - 2023年较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22.55%,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水平[18] - 2023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占总装机规模比例为56.12%[19] 激励计划行权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3%[19] - 同意为11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手续,行权股票期权数量484.44万份[19] -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295元/股(调整后)[21] -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2]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日期为2025年6月29日 - 2026年6月28日[23] 激励对象情况 - 董事、总经理黄晨本次可行权5.94万份,占比33%[24] - 副总经理李峰本次可行权5.94万份,占比33%[24] - 中层管理人员(72人)本次可行权362.67万份,占比33%[24] - 核心骨干人员(36人)本次可行权95.04万份,占比33%[24] - 激励对象合计本次可行权484.44万份,占比33%[24] 其他事项 - 公司拟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5.12万份[25]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26 18:4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1月1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议案[11] - 2022年4月19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12] - 2022年5月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议案[12] - 2022年5月26日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2年6月29日完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14] - 2023年3月29日通过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5] - 2023年8月8日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7] - 2025年5月23日通过注销部分期权等议案[17] 财务数据 - 2022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分别派发现金红利98586027.58元、563348729.00元、788688220.60元[18][19] 股票期权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2.81元/股调整为12.295元/股[21]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0.06元/股调整为9.545元/股[21] - 注销292.522万份股票期权[22][24]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规[21][24][25]
上海电力(600021) -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6 18:46
激励计划进展 -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2年1月1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议案[8] - 2022年4月19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9] - 2022年5月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议案[9] - 2022年5月26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11] - 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1] - 2023年8月8日,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2] - 2025年5月23日,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行权条件成就议案[12] 利润分配 - 2022年度以2,816,743,645股为基数,每股派0.035元,共派98,586,027.58元[16] - 2023年度以2,816,743,645股为基数,每股派0.20元,共派563,348,729.00元[16] - 2024年度拟每股派0.28元[17] 行权价格调整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2.81元/股调为12.295元/股[18]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0.06元/股调为9.545元/股[18] 行权规则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72个月[20] -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分别为33%、33%、34%[20] 经营业绩 - 2023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7.65%,不低于同行业均值[22] - 2023年较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22.55%,不低于同行业均值[22] - 2023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占总装机规模比例为56.12%[22] 行权情况 - 拟注销292.522万份股票期权,涉及30名激励对象[14] - 113名激励对象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6][27] -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4.44万份[26] 绩效考评 - 5名董事及高管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等级为“B级及以上”,系数为1.0[25] - 108名其他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评分数“大于80分”,系数为1.0[25] - 董事及高管经营业绩考核B级及以上,系数为1.0;C级,系数为0.8[24] - 其他激励对象绩效考评分数大于80分,系数为1.0[24]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6 18:45
会议安排 - 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5月19日发出[2] - 会议于5月2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2] 议案表决 - 同意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议案[3] - 同意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议案[4] - 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4]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6 18:45
董事会会议 - 上海电力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5月23日通讯召开,应到12名董事实到12名[2] - 会议通知和材料5月19日电子发出,相关公告5月27日刊登[2][3][4][6] 议案表决 - 同意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3] - 同意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4] - 同意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6]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5-05-23 17:31
人员变动 - 上海电力董事长林华因工作调动辞职,原定任期2028年2月26日到期,2025年5月22日离任[1][2] 后续安排 - 林华离任不影响董事会运作和公司经营,公司将尽快补选董事长[4]
上海电力:董事长林华因工作调动辞职
快讯· 2025-05-23 17:09
公司人事变动 - 上海电力董事长林华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 [1] - 林华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1] - 公司表示林华离任不会影响正常经营发展 将尽快完成董事长补选工作 [1]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交流会会议纪要
2025-05-22 17:46
业绩数据 - 2025年一季度资产负债率69.80%[3] - 今年一季度土耳其电厂盈利约2.5亿元[7] 项目进展 - 6台百万千瓦优质火电预计2026、2027年投产[6] - 截至2024年末海上风电装机约220万千瓦[8] 业务策略 - 136号文下采取多项应对措施[2] - 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制定资本运作计划[4] 项目亮点 - 长兴岛CCUS项目国内首个长周期商业运行[5] - 上海虚拟电厂服务起步早可高效配置能源[9] 采购情况 - 上海地区煤炭采购75%为国内长协煤[10]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发布《上海电力供应环境 可持续性关键绩效指标报告(2024年度)》的通知
快讯· 2025-05-22 17:34
政策背景 - 上海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 [1] -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1] - 目标是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 公司行动 - 上海电力发布2024年度环境可持续性关键绩效指标报告 [1] - 报告由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写 [1]
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00
分红方案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8元,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8,688,220.60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 [1]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5/5/29,最后交易日:2025/5/30,除权(息)日:2025/5/30 [1][2] 分配实施办法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2]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公司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不同,税负分别为20%(1个月内)、10%(1个月至1年)、免税(超过1年)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2元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港通账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2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28元 [4]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部,联系电话:021-23108718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