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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致歉
第一财经· 2025-12-20 11:03
公司声明与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针对“南极磷虾油”相关舆论发布声明,表示高度重视并深感痛心,向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致以最诚恳的歉意 [1] - 公司已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并公布已采取的多项具体措施 [1] 已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 公司已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 [1] - 公司已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并严格按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1] - 公司将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1] - 公司将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品牌保护与规范强化举措 - 公司将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 [1] - 公司将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1] - 公司将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 [2] 品牌历史与未来承诺 - “同仁堂”品牌创立已有356年历史 [2] - 公司表示品牌发展始终离不开消费者的支持和厚爱,心怀感恩,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2] - 公司承诺将与各方一道共同守护“同仁堂”金字招牌,以实际行动维护品牌信誉,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与期待 [2]
刚刚 北京同仁堂致歉
上海证券报· 2025-12-20 10:24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相关舆论发表声明,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致以最诚恳的歉意 [2] - 公司已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并采取多项具体措施 [2] 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 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 [2] - 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3] - 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3] - 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公司为强化品牌保护开展的后续工作 - 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 [3] - 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3] - 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 [3] 公司品牌历史与承诺 - “同仁堂”品牌创立356年来,始终离不开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厚爱 [3] - 公司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批评,愿意共同守护好“同仁堂”金字招牌,以实际行动维护品牌信誉,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与期待 [3]
北京同仁堂集团致歉!
证券时报· 2025-12-20 10:15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产品虚假标注事件发布致歉声明,并宣布采取一系列品牌严管与清理措施 [2][3] - 涉事产品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检测结果显示其核心成分磷脂含量为0,与标识值43%严重不符,涉嫌造假 [7] - 涉事产品的生产方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经销方为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7] 涉事主体关系澄清 - A股上市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600085.SH)发布澄清公告,声明涉事的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并非其下属公司 [7] - 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下属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 - 上市公司强调其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 [10] 同仁堂集团的应对措施 - 集团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并已采取多项具体措施 [3] - 措施一: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对涉事产品进行全面深入核查 [3] - 措施二: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并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4] - 措施三: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法律责任 [4] - 措施四: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 [4] 品牌保护与规范行动 - 集团宣布开展进一步工作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强化品牌保护 [5] - 工作一:全面排查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清查违法违规行为 [5] - 工作二: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及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6] - 工作三: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渠道 [7] 上市公司业务说明 - 上市公司专注于药品的生产及销售,拥有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六味地黄丸、金匮肾气丸等为代表的丰富产品线 [10] - 公司常年生产的中成药超过400个品规,覆盖心脑血管、补益、清热、妇科、儿科等多个领域 [10] - 公司表示已与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积极沟通,共同维护“同仁堂”品牌形象和声誉 [10]
北京同仁堂集团,最新声明!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0 10:13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旗下“孙公司”经销的“南极磷虾油”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事件发布声明,向消费者致歉并公布多项整改措施 [1] - 上市公司同仁堂股份(600085.SH)发布澄清公告,声明涉事经销商并非其下属企业,公司药品均为自主生产 [5] - 上海市消保委比较检测显示,一款标注“北京同仁堂”的磷虾油产品磷脂标识值为43%,但实测为0,涉嫌虚假宣传 [10] 公司声明与应对措施 - 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对事件“高度重视、深感痛心”,并向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致歉 [1] - 集团已采取多项紧急措施: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核查 [2];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产品并依法赔偿 [2];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责任 [2];对相关单位经营、管理问题开展问责 [3] - 集团宣布将开展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全面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及商标不规范行为 [3];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 [3] - 同仁堂健康药业(集团下属)声明,涉事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责令四川健康停止经销并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6] - 同仁堂股份澄清,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涉事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的任何股权,该经销商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的“孙公司” [5] 产品问题与检测结果 -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15款南极磷虾油比较检测结果显示,一款名为“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其磷脂标识值为43%,但实测为0 [10] - 专家指出,磷虾油产品根据工艺不同,磷脂含量差异较大,但产品实质应与宣传相符,标识43%实测为0有虚假宣传嫌疑 [12][14] - 该涉事产品的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后者是北京同仁堂集团的“孙公司” [14] 行业背景与潜在影响 - 宣称能“改善大脑功能、守护心血管、增强免疫力”的南极磷虾油产品近期在网络热销 [8] - 市场上常见的磷虾油产品,磷脂含量大于等于40%代表品质较高 [13] - 业内人士指出,将子公司商标对外授权的“贴牌”模式有助于降低成本、增大营收,但若管理不善,可能稀释品牌核心价值,导致严重的消费者信任危机 [14]
同仁堂致歉
券商中国· 2025-12-20 10:10
公司声明与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相关舆论发布声明 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致以最诚恳的歉意[1]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并深感痛心 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1] 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 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 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 坚决一查到底[1] - 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 并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1] - 依法追究四川健康 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 追究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的法律责任[1] - 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 管理 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 后续品牌保护与规范行动 - 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2] - 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 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 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2] - 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 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 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2] 品牌历史与承诺 - “同仁堂”品牌创立356年 公司表示始终离不开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厚爱[2] - 公司心怀感恩 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批评 承诺共同守护“同仁堂”金字招牌 以实际行动维护品牌信誉[2]
同仁堂集团:深感痛心、诚恳致歉
中国基金报· 2025-12-20 09:49
事件概述与公司回应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产品涉嫌造假事件发布致歉声明,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向社会各界致歉 [1] - 上海市消保委此前发文指出,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其网页宣传“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磷脂含量为0 [5] - 上海市消保委于12月15日正式约谈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7] 涉事产品调查与责任归属 -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经销商要求制作 [7] - 安徽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7] -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 [7] - 同仁堂健康(涉事经销商母公司)声明,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7] 公司采取的整改与品牌管理措施 - 同仁堂集团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对涉事产品进行全面深入核查 [3] - 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并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4] - 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法律责任 [4] - 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 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 [5] - 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5] - 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渠道 [5] 公司背景与相关主体澄清 - “同仁堂”品牌创立于1669年,已有356年历史 [5] - 同仁堂集团拥有七个子集团、两个院和多家直属子公司,此次涉事的同仁堂健康是七大子集团之一,成立于2023年4月 [8] - A股上市公司“同仁堂”(同仁堂股份)发布澄清公告,称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报道中提及的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 [8] - 同仁堂股份声明其药品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 [8] - “同仁堂”商标和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集团有权将其授权给除股份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使用 [8] - 截至12月19日收盘,A股同仁堂股价为32.42元/股,总市值为445亿元 [8]
同仁堂集团:深感痛心、诚恳致歉
中国基金报· 2025-12-20 09:47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产品事件发布致歉声明 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致以最诚恳的歉意[2] - 上海市消保委此前发文指出 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 99% 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检测结果显示其宣称的磷脂含量为0 涉嫌造假[6] -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承认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则回避问题推脱责任[9][10] 公司应对措施 - 同仁堂集团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已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4][5] - 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 并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5] - 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 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5] - 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 将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5] - 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 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5] - 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 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 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5] 涉事主体关系与澄清 - 涉事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商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9] - 生产商陈述 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定制采购 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 产品包装按经销商要求制作[9] - 同仁堂健康(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 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 并开展全流程核查[10] - 同仁堂健康表示 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 涉嫌违法 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10] - A股上市公司“同仁堂”(同仁堂股份)发布澄清公告 称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11] - 同仁堂股份声明其药品均为自主生产 不存在委托外部第三方生产的情况[11] - “同仁堂”商标和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 集团有权将其授权给除股份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使用[11] 公司背景与市场数据 - 同仁堂品牌始创于1669年 至今已有356年历史[6][10] - 1992年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 并于2001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10] - 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同仁堂股份于1997年在上海上交所上市 同仁堂科技于2000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同仁堂国药于2013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0] - 同仁堂集团拥有七个子集团、两个院和多家直属子公司 此次涉事的同仁堂健康为集团七大子集团之一 成立于2023年4月[11] - 截至12月19日收盘 A股同仁堂股价为32.42元/股 总市值为445亿元[12] - 当日成交额为1.76亿元 成交量为54,241手 总股本为13.71亿股[13]
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
新浪财经· 2025-12-20 09:46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于2025年12月20日发布官方声明,针对近日有关“南极磷虾油”的舆论关注,向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宣布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1][3][5][7] 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 公司已派遣专项工作组前往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 [1][3][5][7] - 公司已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1][5] - 公司将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法律责任,针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追责 [1][5] - 公司将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5] 后续品牌保护与规范工作 - 公司将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 [2][6] - 公司将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2][6] - 公司将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 [2][6]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致歉:责令下架涉事产品,坚决一查到底
新浪财经· 2025-12-20 09:35
公司声明与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针对“南极磷虾油”相关舆论发布声明,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致以最诚恳的歉意[1] - 公司高度重视并深感痛心,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1] 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 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1] - 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并严格按监管部门要求对消费者进行赔偿[1] - 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1] - 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 品牌保护与规范强化行动 - 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1] - 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1] - 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2] 公司历史与承诺 - “同仁堂”品牌创立356年,公司心怀感恩,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批评[2] - 公司表示愿与大家一道共同守护“同仁堂”金字招牌,以实际行动维护品牌信誉,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与期待[2]
北京同仁堂致歉
第一财经· 2025-12-20 09:34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相关舆论发布声明 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致以最诚恳的歉意[3] - 公司宣布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并已采取多项具体措施[3] 针对涉事产品的处置措施 - 公司已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 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 坚决一查到底[3] - 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 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4] 针对相关方的法律追责 - 公司将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4] - 将对相关方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4] 内部管理与问责 - 公司将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品牌保护与规范行动 - 公司将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6] - 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 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7] - 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 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 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8] 品牌历史与承诺 - “同仁堂”品牌创立356年 公司表示将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以实际行动维护品牌信誉 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与期待[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