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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 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2] - 该委员会的决策需遵循法定程序 其建议若未被董事会采纳需披露理由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3]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两人为独立董事 设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1][2]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所需资料 包括财务指标、经营目标、职责情况、业绩考评等 [4][5]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以上 [5][6] 人员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中两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1]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 - 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补足委员人数 [2]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 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 公司各部门应当全力配合工作组的工作 [2] 职责权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2] - 委员会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3] -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和股东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3] 决策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应协调相关部门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董事及高管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等资料以供决策 [4][5] - 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考评程序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向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析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5] 议事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于会议召开前五天前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持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5] -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半数通过 [5] -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 - 如有必要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6] -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6] -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年限不得少于十年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6] 附则 -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8]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8]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 公司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 - 内部控制目的包括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决策机制 明确部门岗位职责规范作业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及有效使用 确保信息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建立重大风险应对预案预防控制错误弊端 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规划内部控制发展方向 [2] -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合法性 全面性 重要性 可操作性 适应性 制衡性 成本效益等原则 [2] 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 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定期检查评估内部控制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评价情况 协调内控审计等事宜 [3] - 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对发现缺陷可责令整改 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和全面推进执行 检查部门单位制定实施专项内控制度情况 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完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 配合完成检查 每年定期自行检查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4] 内部控制框架要素 - 公司内控制度安排涵盖公司层面 所属部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层面 各业务环节层面 [4] - 内控制度考虑目标设定 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检查监督等基本要素 [4]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完善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合法运作科学决策 并针对下属部门附属公司及各业务环节特点建立相应内控制度 [5][6] 内部控制覆盖范围 - 内部控制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销售及收款 采购及付款 生产经营 固定资产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 融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信息管理等 [6] - 内控制度还包括贯穿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印章使用管理 票据领用管理 预算管理 资产管理 质量管理 担保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对附属公司管理制度等 [6] - 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公司需制定信息管理内控制度 至少涵盖信息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划分 信息处理部门功能职责划分 系统开发程序修改控制 程序资料存取数据处理控制 档案设备信息安全控制 交易所或公司网站公开信息披露活动控制等内容 [6][7][10] 专项风险内部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 包括建立控制架构确定章程条款明确委派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责权限 协调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制定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制定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 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要求定期提供财务报告管理报告 及时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7] - 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实行募集资金与其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遵守承诺 其他资金遵循规范安全合理有效原则注重使用效益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内容 在信誉良好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确保安全 制定使用审批程序管理流程确保按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用途使用按预算投入投资项目 跟踪项目进度和使用情况确保按承诺计划实施 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8][9]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审批权限规定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发生关联交易时仔细查阅名单审慎判断履行审批报告披露义务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项提前提交材料 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董事会审议时提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股东会审议时提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审议时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 根据充分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评估 不与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关联方进行交易 与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利益问题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不定期查阅资金往来情况了解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资源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资源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11][12][13]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信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审批权限 调查被担保人经营信誉情况 审议分析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信用情况审慎决定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风险评估作为决策依据 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审慎判断实际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清理检查定期与银行等机构核对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时效期限 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关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发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限时履行偿债义务 未能按时履行时及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担保债务到期后展期需继续提供担保的作为新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3][14]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制定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 对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研究评估 监督执行进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进行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时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 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限定投资规模 董事会定期了解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 发现未按计划投资未实现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15]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内部控制 防止通过各种方式直接间接占用资金和资源 不得以预付款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资源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包括有偿无偿拆借资金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进行投资活动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 代偿还债务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实施采购销售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严格禁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建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 控股股东不得以前清后欠期间发生期末返还通过非关联方占用资金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变相占用资金 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占用发生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和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管理 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拒不纠正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起法律诉讼 发生资金占用行为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司法冻结 不能现金清偿的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等方式偿还侵占资产 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怠于行使职责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 [16][17][18] 信息披露与安全生产内部控制 -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和内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情形时责任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因工作关系了解到信息的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如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及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 [18][19] - 安全生产内部控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各管理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有效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建立内部安全监督和检查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立并保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标准化工作标准化生产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 [19][20]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与信息披露 -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定期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汇报 通过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有效实施 根据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作为评价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依据 各部门及单位积极配合内部控制检查工作 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将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作为检查监督计划必备事项 [20][21] - 审计监察部每年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董事会根据经营特点制定报告内容与格式要求 董事会对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报告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可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上述工作 对于检查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向董事会报告后进行追踪确定相关部门及时采取适当改进措施 工作资料包括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21][22] - 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重大风险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交易所认定后董事会及时发布公告说明缺陷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追究及拟采取补救措施 董事会根据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同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可由审计委员会编制评价报告草案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评价报告至少包括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运行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及异常事项整改情况 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活动自查和评估情况 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等内容 [22][23]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公司正在制订更全面更完善的《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 待制订完成并试行完善后经公司合法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3][24]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规范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 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可转换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1]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公司需按核准或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使用情况 [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维护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 [2] - 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需提供必要配合 [2] 募集资金存储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3] - 资金到账后需及时与受托管理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两周内重新签订 [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需按承诺用途使用资金 出现重大影响情形时需及时公告 [4] - 资金支出需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履行审批手续并通知受托管理人 [4]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4][5] 募集资金管理、变更和监督 - 公司需持续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并真实披露实际使用状况 [5] - 募集资金原则上不得变更用途 确需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履行协商及披露程序 [5] - 公司需接受受托管理人监督并提供协助 [5] - 财务部需建立会计记录 董事会发现违规需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并通知受托管理人 [5] 附则 - 违反本办法导致损失时 相关责任人可能被处分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6] - 本办法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及企业债券等债权类融资 [6]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1] - 公司现有董事9人,8人参加现场会议,副董事长焦岩岩以视频方式参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共审议三十六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焦强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认为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真实反映公司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临2025-041号公告 [2]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3]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12] - 该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议事规则修订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3]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 -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更名为《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6] - 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7] - 所有议事规则修订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6][7] 管理制度更新 - 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8]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8]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9][10]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1] - 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1] -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原包含监事内容) [12] - 修订《董事薪酬制度》(原为《董事、监事薪酬制度》) [12][13] -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3] 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13] -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3][14]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4] -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4][18] 内部运营制度 - 修订《总裁工作细则》 [18] -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8] - 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19] -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9] - 修订《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9][21] -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2] - 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2]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2] - 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3] - 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3] -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7] - 修订《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7] - 修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7][28] - 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8] 股东大会安排 - 拟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28] -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43号公告 [28]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发出[1] - 会议地点为公司五楼会议室 地址为路16号[1] - 公司现有监事3人 其中1人出席现场会议 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和监事宋淑琴通过视频方式参会[1] -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列席会议[1] 会议审议结果 - 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得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2] - 监事会确认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1] 半年度报告审核 - 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 - 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1] -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1] - 未发现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1] 资产减值准备 - 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 - 认为计提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 - 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要求[2] - 计提后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2] - 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2] 募集资金管理 - 监事会审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 - 认为募集资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要求[2]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 -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2]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14点30分 现场会议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全天 [1][2]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9月4日 A股股东在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有权出席会议 [4][5] 审议议案内容 - 审议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三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2][5] - 所有议案已经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2][4]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总和 通过任一账户投票即视为全部账户完成投票 [4]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时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后才能提交 [4] 会议出席对象 - 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4][5]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代理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出席 [5] 会议登记方式 - 现场登记地点与会议召开地点一致 均为公司五楼会议室 [5] -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4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3.57亿元,同比下降55.99%,主要因焦炉停产检修导致焦炭及化工产品零产量,其中焦炭收入减少5.73亿元,粗苯、焦油、甲醇收入分别减少0.27亿元、0.41亿元和0.47亿元 [2][14] - 归母净利润0.99亿元,同比扭亏(上年同期亏损1.92亿元),主要因转让鸡西宝泰隆投资55%股权确认投资收益2.14亿元,以及销售结构转向自产煤炭产品致毛利增加0.98亿元 [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34亿元,同比下降19.6%,因销售收入减少 [2][14] - 总资产116.8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01%;货币资金2.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2.36%,主要因收到股权转让款项 [2][14] 业务运营与产量 - 原煤产量24.99万吨,工程煤30.98万吨,精煤9.22万吨;发电7,418万度,供热173.22万吉焦;销售原煤22.09万吨,精煤12.76万吨,洗沫煤15.73万吨 [7] - 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605万元 [7] - 焦化业务处于停产检修状态,焦炭及化工产品(粗苯、焦油、甲醇)报告期内无产量 [14] 战略项目进展 - 煤矿建设:宝泰隆一矿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宝泰隆二矿、宝清大雁煤矿工程进度分别达93%、91%;宝泰隆三矿进度达73% [7][8] - 宝泰隆矿业五矿和宝忠煤矿改扩建完成,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转为生产矿井 [7] - 合成氨项目完成规划许可变更及第三方审图,正在办理施工许可 [8] - 密林石墨矿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100万吨/年,有效期30年 [10][11] 行业环境分析 - 焦炭行业:价格持续下滑,因煤炭供应增加致成本下降,且下游钢铁需求偏弱导致供强需弱 [6] - 甲醇行业:价格先跌后涨再跌再涨,受装置春检、国际关税政策及地缘冲突影响进口量 [6] - 热电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政策要求提升灵活性与智能化水平 [6] - 新材料行业:石墨烯需求增长,主要应用于热管理、导电油墨等领域 [6] 研发与技术创新 - 新增6项发明专利,聚焦氧化石墨烯高导热前驱体工艺优化、亚微米级石墨烯合成及电磁屏蔽材料 [9] - 拥有113项专利,设两个博士后工作站(石墨烯新材料、煤化工新材料) [12] - 石墨烯产品包括单层、少层、多层及氧化物衍生物系列 [1] 资源储备优势 - 煤炭资源储量4.76亿吨,总产能420万吨/年 [10] - 密林石墨矿矿物量721.26万吨,为石墨烯产业提供原材料 [10][11] - 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覆盖煤焦化、甲醇、氢能等环节 [7] 重大交易与投资 - 转让鸡西宝泰隆投资55%股权,交易价款3亿元,确认投资收益2.14亿元 [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463.58万元,同比改善1.71亿元,因收到股权转让款项 [14]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99.17%,主要用于煤矿项目建设 [24] 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 关联交易总额474.18万元,主要为采购燃油及培训服务 [21] - 关联方提供临时周转资金1.99亿元,缓解资金需求 [21]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4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5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8.11亿元下降55.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99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92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亿元,同比下降19.60% [1] - 总资产116.82亿元,较上年末119.21亿元减少2.0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52元/股,上年同期为-0.100元/股 [1]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80%,持股4.56亿股,其中质押3.58亿股 [2] - 实际控制人焦云持股4.56%,其与焦岩岩、焦阳洋存在父女关联关系 [2]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多只煤炭行业指数基金,其中国泰中证煤炭ETF持股1.09% [2] 公司基本情况 - 股票代码60101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简称宝泰隆 [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3,180户 [1] - 公司注册地址分别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1]
宝泰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85.9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23:35
财务影响 -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685.99万元 [1] - 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 业务构成 -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中煤焦产品占比74.5% [1] - 热电产品贡献营业收入21.68% [1] - 新材料行业收入占比1.7%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3% [1] - 其他行业收入占比0.5% [1] 公司估值 - 当前市值达56亿元 [1]
宝泰隆(601011.SH):上半年净利润9888.3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格隆汇APP· 2025-08-25 22:1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3.57亿元 同比下降55.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88.35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基本每股收益0.052元 [1] 盈利驱动因素 - 出售控股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55%股权 确认投资收益2.14亿元 [1] - 销售毛利同比增加0.98亿元 主因销售收入来源从焦炭产品转为自产煤炭产品 [1] - 管理费用同比减少0.56亿元 因加强费用管控和优化人员结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