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60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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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9:5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6]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7]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表决[10] - 提案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12]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会议相关 - 档案保存十年[1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13] - 提议暂缓需明确再审议条件[13] - 可按需全程录音[13] - 秘书安排记录[13][14] - 秘书制作决议[14] - 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和决议[14] - 秘书按规公告决议,披露前保密[1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14] 规则生效 - 规则制订和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生效[15]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9:59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近12个月内有特定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9]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选举2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 获选后1个月内公司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18]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22]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按规定制作工作记录,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未被采纳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3] 独立董事会议安排 - 专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25] - 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5]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2名或2名以上认为会议资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9:59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 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并按规定报告[18] 减持报告 - 大股东等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7] 特定情形报告 - 控股股东等特定情形1个自然日内报告[7] 交易报告 - 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10%以上需报告[11] 其他报告 - 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14] 报告形式 - 电话等形式1个工作日内补充书面或邮件报告[19]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咨询、监督披露[21]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4]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9:59
内审工作安排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6]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1]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档案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8] 审计工作内容 - 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6] - 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6] 审计报告与整改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审计报告明确意见并提整改建议[14] - 被审计对象需整改并提交报告[14] 人员考核与制度规定 - 考核内审人员工作,有奖惩措施[21] - 制度按规定及章程执行,董事会修订解释[23][24] - 制度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8-26 19:59
投资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 - 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均须经管理层审批[4] 审批流程 - 控股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需执行股份公司审批程序并报告证券部[5] - 股份公司投资初步分析后上报管理层[6]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向股份公司相关部门申报[7] 投资要求 - 鼓励主业关联度高的投资,严控关联度低的投资[5] - 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中介机构评估[5] 后续管理 - 投资项目运作完成后报送运作情况备档[10] - 指定部门对投资行为监督检查和评价[10]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9:59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 ...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9:59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授权与审批 第四条 审批人应严格按授权批准制度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 越权审批。付款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 业务,对于越权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 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 现金的管理 第五条 财务中心必须保证现金的安全及现金付款的合理性,依法支付现金。 (一)现金,指存放在公司并由出纳员保管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各种外 币。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 理,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的供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 其他货币资金。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 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六条 财务中心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 实际情况,确 ...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9:59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公司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等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证券部协助 董事会秘书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以外的人员提供非公开信息,应严格执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 ...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19:59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 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 上,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适用本实施细 则。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
三六零(601360)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9:59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