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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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5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7:5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17:53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5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 作,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7: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 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并同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9 17:53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 --- | --- | | |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 | |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 | | | 的其他人员。 | | |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 | | | 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 | | | 联关系的企业。 | | |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 | | |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 | | | 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 | | |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 | 第一百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 |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 | 提名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 | 提名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 | |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5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应当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委员会的 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9 17:5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质条件、执 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 人员总数 10,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
2024-04-19 17:5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453 号 立信会计师事 ( 7): 42 1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_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o -帅事务所出身 R 7DUG6V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7:5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