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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6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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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餐饮食品连锁加盟行业白皮书
艾瑞咨询· 2025-10-13 08:06
行业宏观背景 - 中国餐饮食品市场规模达12.6万亿元,2020-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7.2% [9] - 餐饮服务板块在疫情后强势复苏,年均增速接近9%,线下场景恢复、即时配送网络成熟与连锁品牌渗透率提升是核心增长动能 [9] - 宏观层面,2020-2024年中国GDP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6.4%和7.4%,内需韧性支撑行业增长 [4] - 下沉市场消费活力持续释放,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9%,显著高于城镇居民的6.4% [6] 行业核心趋势 - 中国餐饮服务连锁化率从2020年的15%稳步上升至2025年的24%,但仍显著低于全球35%的平均水平,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增长空间 [12] - 在家餐食市场快速崛起,2020-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4%,远高于整体食品零售市场增速,预计到2029年其占整体食品零售市场的比例有望达到13.5% [10] - 行业正经历从粗放式增长向精细化运营的关键转型,供应链整合、产品创新与场景延伸成为三大增长引擎 [9] - 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数据驱动的选址、标准化SOP与运营系统能显著降低加盟商开店和运营风险,是支撑规模化复制的关键基础设施 [44] 细分赛道格局 - 现制饮品和烘焙甜品因标准化程度高,连锁化率显著领先,而依赖厨师技能和区域口味的中式正餐、烧烤等品类连锁化率较低 [15] - 下沉市场成为连锁化扩张重点,人口规模接近10亿,占全国总人口约75%,预计至2030年超过66%的个人消费增长将来自三四线及县域市场 [17] - 头部品牌加速向下沉市场渗透,以加盟为主的先发品牌(如蜜雪冰城)和起家于一二线、逐步开放加盟的直营品牌(如喜茶、海底捞)共同推动连锁化进程从“点状突进”迈向“网状扩张” [17] 加盟业态特点 - 餐饮业占比近五成,是加盟市场主力赛道,但市场集中度较低,近80%的特许备案企业门店数不足10家,超过百店规模的企业占比不足10% [20] - 具备丰富经验的“职业加盟商”群体不断扩大,品牌与加盟商关系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运营与双向选择 [47][48] - 加盟商核心痛点集中在竞争环境与财务回报,重视回避价格战激烈、门店密集的品类,更关注优质选址、成本结构和回本周期的可控性 [24] 加盟商决策要素 - 选择品类时,加盟商最看重市场增速、确定性、竞争程度、标准化程度和利润空间,倾向于选择高增长、抗周期、竞争缓和的蓝海赛道 [27] - 选择品牌时,加盟商核心关注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初始投资、投资回报周期以及品牌方的成功实践、资源优势、总部支持和门店竞争管理能力 [29] - 加盟商偏好加盟门槛低、人力负荷小、利润空间高且投资回报周期短的商业模式 [27][29] 细分赛道对比分析 - 在家餐食赛道2025年上半年市场增速预计为15%-25%,市场规模从2024年的0.5万亿元预计增长至2029年的1.2万亿元,复合年均增速达17.6%,市场确定性高,竞争缓和 [31] - 休闲饮品赛道2025年上半年市场增速预计为5%-35%,市场规模从2024年的0.6万亿元预计增长至2029年的1.3万亿元,复合年均增速达14.0%,但市场竞争激烈 [31] - 在家餐食赛道产品以冻品为主,标准化程度高,客单价在70-150元,产品丰富度高且可灵活组合,覆盖家庭日常采购场景 [33] - 在家餐食赛道单店月销为8-20万元,毛利率30%-40%,经营利润率10%-15%,初始投资额20-25万元,投资回报期10-20个月,具有加盟门槛低、回报周期短的优势 [35] 首选赛道与品牌 - 综合市场、产品、投资因素,在家餐食赛道成为更受加盟商青睐的生意,因其具备高增长、强确定性、低竞争、高标准化和友好投资回报的特点 [36][38] - 锅圈食汇作为在家餐食赛道龙头企业,围绕“在家吃饭”场景建立全品类产品矩阵,覆盖火锅、烧烤、一人食等八大品类,通过“冬火锅、夏烧烤、全年小吃+饮品”的运营节奏有效对冲季节性波动 [40] - 锅圈食汇展现出投资门槛低、模式成熟可复制、产品矩阵丰富且复购稳定的差异化优势,结合数字化运营和标准化管理,使其成为在家餐食加盟的首选品牌 [39]
ST绝味盘中涨停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13:37
股价表现 - ST绝味于10月10日盘中涨停,股价涨幅为4.98% [2] - 当日成交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2]
绝味食品:董事长戴文军等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09 12:32
公司财务与合规事件 - 公司因2017年至2021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 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 [1] - 公司被湖南证监局处以400万元罚款 [1]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1] - 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1] - 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1]
绝味食品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0-09 10:32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 [1] - 违法事实为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 导致各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 [1] - 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2017年)、3.79%(2018年)、2.20%(2019年)、2.39%(2020年)、1.64%(2021年) [1] - 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各处以罚款 [1] 公司历史违规记录与调查进程 - 2023年8月18日 上交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违规行为包括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 [2] - 2024年8月16日 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 - 2025年9月19日 公司发布公告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分析 - 律师认为本案虚假陈述特征为诱空型虚假陈述 [1] - 索赔条件暂定为2018年4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间卖出公司股票或债券等产品 并在2024年8月16日及之后买入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2]
恒指公司:绝味食品已被列为ST股票 不再符合纳入恒生指数系列的标准
新浪财经· 2025-10-08 16:53
指数调整 - 绝味食品因被列为ST股票 不再符合恒生指数系列的纳入标准 [1] - 调整将于2025年10月24日收市后生效 [1] - 绝味食品将从恒生A股(可投资)指数等指数中被剔除 [1]
绝味食品被罚,董事长等人被警告
中国新闻网· 2025-10-01 19:46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8月15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违法事实认定 - 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2] - 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2] - 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2] 相关责任人员及处罚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3] - 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50万元罚款[3] - 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3]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3] 公司影响及应对措施 -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4] - 公司将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并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和内控合规[4] - 公司表示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4] 公司业务及近期业绩 - 公司主营卤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加盟连锁为主体进行标准化门店运营管理[4]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8.2亿元同比下降15.57%[4]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同比下降40.71%[4]
证监会密集出手!000698,将被“ST”
搜狐财经· 2025-09-30 23:21
监管动态与公司处罚案例 - 证监会于9月30日晚间对沈阳化工、ST绝味、*ST星农等多家上市公司采取监管行动[1] - 沈阳化工因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自10月10日起变更为“ST沈化”,日涨跌幅限制为5%[2][3] - ST绝味因2017年至2021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各年年报少计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4][5][6] 吹哨人奖励制度修订 - 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形成《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8] - 修订内容包括将制度名称修改为更突出激励导向的“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并将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11] - 奖励标准大幅提高,奖金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至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对内部知情人员或涉及特别重大案件的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11] - 修订案设立了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内部知情人提供的线索,并严格规范对吹哨人身份信息的匿名管理和保护,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12][13]
证监会密集出手!000698,将被“ST”
中国基金报· 2025-09-30 23:13
证监会监管动态 - 9月30日晚间 证监会及其下属机构对沈阳化工 ST绝味 *ST星农等上市公司采取监管行动[2] - 沈阳化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4] - ST绝味因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被行政处罚[2] - *ST星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 沈阳化工处罚详情 - 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报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手段为通过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 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 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 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虚减存货[8]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变更为"ST沈化" 日涨跌幅限制为5%[6][8] - 公司自10月9日开市起停牌1天 将于10月10日开市起复牌[8] 绝味食品处罚详情 - 公司2017年至2021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 导致对应年报少计营业收入 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 3.79% 2.20% 2.39% 1.64%[10][12] - 公司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400万元罚款[12] -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 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 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分别被罚款200万元 150万元 100万元[12] - 上交所决定对ST绝味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14] 吹哨人奖励制度修订 - 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形成《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2][20] - 修订内容包括将制度名称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 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并符合国际惯例[20] - 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 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20]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 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 每案奖金上限提升至100万元[20] - 设立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和处理内部知情人提供的违法线索 并严格保护吹哨人身份信息 严禁打击报复[20][22]
未如实披露营收 ST绝味被罚款4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30 22:41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9月30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1] -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分别被处以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 [1] -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 违法事实细节 - 公司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 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 [2] - 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及1.64% [2] - 戴文军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知悉公司实际管理加盟门店装修业务但未将其纳入上市公司经营和核算体系 [2] - 彭才刚作为时任财务总监 安排财务部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且未规范加盟门店装修业务的核算 [2] - 彭刚毅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 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2] 处罚影响与公司回应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 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3] - 公司表示将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 并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 [3]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 将争取在满足条件后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3] - 公告发布当日9月30日 公司股票盘中一度触及涨停 [1][3] 公司业务与战略 - 公司主营卤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4] - 公司正针对外部环境变化 对门店模型、销售渠道和供应链管理体系进行针对性调整 [4] - 公司持续加强与加盟商的沟通 并研判整体生产布局以优化和调整现有产能 [4] - 公司战略已由"深耕鸭脖主业 构建美食生态"转向"聚焦卤味赛道 深耕细分需求" [4]
ST绝味(603517)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09-30 17:16
业绩问题 - 2017 - 2021年少计营收占对应年度披露营收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5] 监管处罚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400万元[6] - 戴文军、彭才刚、彭刚毅被警告,分别罚款200万、150万、100万元[6] 监管流程 - 2024年6月7日被立案,8月15日收到《立案告知书》[3] - 2025年9月19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 退市情况 - 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