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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60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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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9:0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主持 [1] - 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决议有效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注销7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的5.69万份股票期权,因其未缴纳行权款 [2] - 注销程序已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2]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反对,0弃权 [2] 公司制度修订 -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 [3][5][7] - 所有修订议案均以8票同意通过 [3][5][7] - 修订文件详见上交所网站 [3][5][7] 责任保险与高管持股管理 - 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管购买责任险以降低运营风险 [5]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5] - 责任险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回避表决 [6] 海外投资项目 - 同意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8票全票通过 [6] - 拟投资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和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项目,以保障产能接替及全球化布局 [6][7] - 伊拉克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7]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计划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7]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7]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6-06 18:48
激励计划授予 - 2022年5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3][5] - 2022年7月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授予297.20万份,155人获激励[5] 激励计划调整与注销 - 2023 - 2025年多次审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2][6][7] - 2024年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 - 本次注销5.6900万份后激励计划实施完毕[8]
中曼石油(603619)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06 18:47
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5 - 6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9][11] - 2025年6月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1] 注销情况 - 7名激励对象未缴款放弃行权,注销5.69万份期权[12] - 注销完成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无重大财务影响[12][13] 合规披露 - 注销已获批准授权,符合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16]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47
年报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5] 重大会计差错情形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形[6] 以前年度报告更正要求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责任追究相关 - 违反法规造成年报披露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9] - 恶劣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10] - 有效阻止后果从轻、减轻或免罚[11] - 董事会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2]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4]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8:4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8] 股份变动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二日内通知公司公告[9]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1] 减持计划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2]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二日内报告公告[14]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6] - 董事会秘书需告知禁止买卖要求[17] 其他规定 - 《公司章程》规定更严时从其规定[17] - 确保特定关联方无内幕交易[17] - 不得融券卖出及开展衍生品交易[17] - 违规转让造成损失担责[19]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2]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8: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沟通[4]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6]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9]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沟通[12] 工作载体与职责 - 工作载体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等[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0] - 证券事务部负责拟定管理制度等职责[22]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21] -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责任人[23] - 应对员工进行知识培训[24]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顾问[25] - 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4] - 建立健全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25]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8:47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定期报告由计划财务部编制财务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完整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32][33][3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须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有传闻且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等[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1] - 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需及时披露[22]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需披露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24] - 临时报告编制需经证券事务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等程序,按规定披露并报备[35][37][3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负责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等多项工作[27] -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等应指定联络人定期向证券事务部报告信息[28] - 董事会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30] - 董事会秘书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0]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知悉重要事项及时告知[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30] 对外发布与沟通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部门申请、证券事务部提意见、董事会秘书审核[38] - 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沟通内容需经审议批准[39] 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需签订保密协议[41]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披露信息[42]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各部门业务合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42] - 公司各部门应对内部会议等内容审查,对未披露信息限定传达范围[43] 文件存档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由证券事务部存档保管,保存期不少于10年[44][4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49]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4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4] - 明确可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定义[5] 处理流程 - 申请需业务部门填表交证券事务部,董秘两日内审核[8] - 决定处理后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后续要求 - 相关信息在特定情况应及时核实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责任机制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者受处分并担责[12]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8:47
信息管理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4] - 对外信息报送分级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5] 保密要求 - 特定人员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7]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特定流程和保密协议[9] 违规处理 - 内部违规视情节处罚,外部违规可要求赔偿[12]
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8:4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利用其买卖证券及衍生品[11] 登记备案要求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以上供查询[1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档案并登记备案[15]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8]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对控股股东等违规发函警示[27] - 视情况对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提示风险并终止合作[28] - 对内部违规人员按情节处罚并报送结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