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68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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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8 20:40
公司治理动态 - 亚虹医药于8月28日晚间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亚虹医药(688176.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亏损1.62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19:49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实现营收1.3亿元 同比增长61.80% [1] - 归母净利润亏损1.62亿元 [1] - 扣非净利润亏损1.77亿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 [1]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7:22
会议信息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8月18日通知送达,8月28日召开[2]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出席率100%[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4]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5][6] 公司变更 - 同意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7] - 同意股份总数由570,000,000股变更为571,170,486股[7]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手续[7] 表决结果 - 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待股东大会审议[8][9]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6:5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情况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扣除关联股东后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董事选举与提名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8]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简历[38] 其他规定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42] - 未登记股东原则上不得参加股东会,经批准需提交规定文件并审核符合条件才可参加[43] - 股东应开会前入场,中途入场需经主持人许可[44]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发言需先举手经许可[46] - 已登记的公司股东、董事等可出席股东会,其他人士不得入场[49] - 会议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违规发言[47] - 与会董事等经批准可发言[48] - 发言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股东身份等情况[50]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原则[50] - 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行为并通知公安处理[51] - 会议主持人有权宣布暂时休会或休会[55] - 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无异议后主持人宣布散会[5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55] - 公司董事长督促检查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55]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6:5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兼任,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四条 董事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虹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定 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 和主持临时会议: (一)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 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 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 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5]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8]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等需经特定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比及金额达标需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董事会审批权限以下的关联交易[9] 关联交易定价与要求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重大资产类交易需专业审计、评估[8] - 高溢价等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应提供相关承诺[17]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程序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需提交相应报告[19]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等情况需按规定审议[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人员职责与规定 - 总经理、董事会行使职权应“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26] - 董事及高管应关注公司资金等问题[29] - 公司不得向董事或高管提供借款[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29] 制度相关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29]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及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包括公司 的子公司)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第五条 除《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之外,公司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 的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 ...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适用对象与文件形式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和机构[5] - 信息披露文件形式包括招股说明书等[2] 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语言浅白且采用中文文本[8]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如实反映、客观合理[8]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9] - 披露信息应内容完整,不得选择性披露[11]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及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0]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有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9]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事项[16] 交易与事项披露 - 按照《上市规则》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3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3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37]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0]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3] - 公司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5] 披露媒体与时间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全文和摘要按规定披露[47] - 公司信息可载于其他公共媒体,但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47] 内幕信息管理 - 向政府或银行等机构提供涉及内幕信息的材料应书面告知其保密义务[50]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1]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50] - 依法报送时需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50]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0] - 外部信息使用人违规使用信息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0]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索赔[5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组织检查、更正并处分责任人[51] 时间定义 - 本制度“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第一时间”指当日[53][54]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6:51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对财务和经营情况审计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6] 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5][7] 主要职责 - 检查评估内控、审计会计资料、协助反舞弊,至少季度报告一次[9] 工作范围 - 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所有业务环节[10] 工作权限 - 可要求报送资料、检查调查、列席会议[16] 审计程序 - 实施前五天送达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审计[19] 报告要求 - 审计报告说明基本事项,事实清、证据足、易阅读[23]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