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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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6886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5 16: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 (五)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 ...
和林微纳(6886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5 16: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中所要求的独立性要求;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和林微纳(68866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5 16: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每年至少召 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遇紧急情 况,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 ...
和林微纳(6886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5 16:4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 ...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5 16: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 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 ...
和林微纳(6886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5 16: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五) ...
和林微纳(68866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5 16:46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其下设内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5] 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审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内审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16] - 违反制度的审计人员,报请公司批准后可进行处分和处罚[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和林微纳(6886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6: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 ...
和林微纳(6886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5 16:4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 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有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
和林微纳(68866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5 16:4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 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