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68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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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国内特种集成电路设计领先企业,高端新品研发储备助推成长
光大证券· 2024-07-10 13:31
公司投资评级 1) 报告给予"增持"评级 [158] 公司核心观点 1) 成都华微是国内特种集成电路设计领先企业,背靠中国电子,专注特种集成电路设计、测试 [23] 2) 公司产品布局完善,同时具备数字与模拟领域集成电路产品设计能力,产品覆盖可编程逻辑器件CPLD/FPGA、数据转换ADC/DAC等 [78][79] 3) 公司拥有国家级检测中心,在自用的同时,还可为特定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94] 4) 公司发力FPGA、ADC、SoC三大领域,有望受益于高端特种集成电路国产化 [15][139] 5)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2020-2023H1研发投入(自筹+国拨)的营收占比均超30% [79] 6) 受益于芯片国产化趋势、新品推广,2020-2023年公司营收、归母净利润CAGR分别高达39.93%、87.66% [34] 数字集成电路业务 1) 公司的数字集成电路产品包括CPLD/FPGA、存储芯片、微控制器等,其中逻辑芯片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141] 2) 公司FPGA产品制程工艺涵盖0.22μm至28nm,奇衍系列产品采用28nm CMOS工艺,最高达7,000万门级 [128][129] 3) 公司正在研发亿门级FPGA产品,有望提升公司竞争力 [132] 模拟集成电路业务 1) 公司模拟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包括数据转换ADC/DAC、总线接口、电源管理等 [133] 2) 公司自2012年起成功实现了模拟集成电路领域的突破,主要产品为高精度ADC [133] 3) 公司的超高精度ADC产品国内领先,高速高精度ADC产品与国际领先产品相比不存在显著代际及性能差异 [134][135] 4) 公司于2022年收购苏州云芯,拓展高速高精度ADC产品 [133] 系统级芯片(SoC)业务 1) 公司承接了智能异构可编程SoC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已完成一款智能异构SoC原型样片研制和测试 [138][139] 2) 公司正在进行智能异构SoC量产产品的研发 [139]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贺正生)
2024-07-05 19:28
提名信息 - 公司董事会提名贺正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要求 - 被提名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2][3][4]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05 19:26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7月5日审议通过换届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议案[1] - 提名李烨等4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贺正生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换届,董事累积投票制选举[2]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7月5日审议通过换届及提名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3] - 提名孙鑫、吕中辉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4] - 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4] 任期安排 - 第二届董、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通过就任至任期届满[5] - 换届前由第一届董、监事会履职[5] 人员履历 - 贺正生等独立董事、孙鑫等监事履历及持股情况[15][16][19][20][21]
成都华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7-05 19:26
关联交易 - 2024年7月5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3] - 2024年度采购拟增1350万元,销售拟增150万元[5] 参股公司 - 公司持有芯火微测34%股份,董事长任董事[7] - 2023年芯火微测营收388.49万元,净利润亏损106.44万元[9]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贺正生)
2024-07-05 19: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独立董事任职流程 - 通过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按上交所规定核实确认任职资格[5] 独立董事任职后要求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6]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7-05 19:26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版) 1 | | | | 附则 | 65 | | --- | --- | | 第十四章 |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成都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现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20342949A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60 万股,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Chengdu Sino Microelect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莉萍)
2024-07-05 19:24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莉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7-05 19:24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05 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 州大道中段 1800 号天府软件园 G 区 G1 楼 22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7-05 19:24
章程修订 - 2024年7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后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2]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2] - 公司党委成员为5 - 7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纪委委员为3人,设纪委书记1人[2]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2]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尚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1] 独董制度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12个月内曾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6]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6]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7] -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2]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制定落实职权实施方案,涵盖中长期发展等多项决策权[7] - 董事会加强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范任期与考核等[7] - 董事会制定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授权原则与内容[7][8]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签署有价证券[9] 股利派发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