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顺发恒业(000631)
icon
搜索文档
顺发恒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6 15:34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4点30分[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3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6日[3] 审议提案 - 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5] 投票规则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6] - 第1项议案需2/3以上表决通过[6]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时至16时[12] - 登记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12] 网络投票 - 代码为360631,简称为顺发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14][15]
顺发恒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16 15: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3]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审计收费13684万元[3] - 本期审计收费6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70万元[10] 用户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3] 其他 - 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4]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5]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和超1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过14家上市公司和1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
顺发恒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19:05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13日届满[2] -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2]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应顺延[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8日[3]
顺发恒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5-14 19:54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批[6]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批准[7] 关联交易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8] 关联交易评估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股权交易需审计,其他资产需评估[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及时披露[10]
顺发恒业: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5-14 19:54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1] 对外担保权限 - 董事会对单个项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对外担保有独立处置权,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署通过[7] 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 涉及金额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单项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关联方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0]
顺发恒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4 19:54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1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 1,587,353,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9,967,390 股)的 67.83655%。 (注: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 ...
顺发恒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14 19:54
议事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7][8]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规定时间[14]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票超过参加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二分之一且候选人数符合要求时当选[19] - 若两轮选举未达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董事(或监事)人数,原董事会应在十五天内再次召集股东大会[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0] 计票与决议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1] -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1]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等[2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1]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25] 人员就任 - 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通过,新任董事、监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23] 提案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提案,应对候选人逐个表决[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顺发恒业: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4 19:5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4月19日决定于5月14日14点3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股东大会于5月14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召开[5]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1,587,353,064股,占比67.83655%[8] - 现场参会4名,代表股份1,493,483,280股,占比63.82496%[8] - 网络投票15名,代表股份93,869,784股,占比4.01159%[8]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等多项议案同意占比超99.999%[11][12][13][16][20][24][25][27]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占比99.6422%[18] - 《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占比98.040%[22][23] - 《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同意占比超99.995%[28][29]
顺发恒业: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14 19: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0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95279084元,股份总数为2395279084股,均为普通股[8][14][15]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章程修订与决策 - 本次章程修订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8]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票超过参加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二分之一且候选人数符合要求时当选[5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但不满50%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76] - “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7] - 董事会对单个项目涉及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对外担保有独立处置权[78] - 涉及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单项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8] - 公司单笔对外捐赠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超100万元且不超50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超500万元且不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1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7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票选举产生和罢免[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0]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3]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6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5]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全体监事[94]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9]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0]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5000万元[10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不得增发新股等[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2]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1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可存续[120][122]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0]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21]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7]
顺发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4 19:54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修订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亲自参加,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9] - 各项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15天送交董事会秘书室[10]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但不满50%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5] - “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按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对外担保 - 董事会对单个项目涉及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对外担保有独立处置权,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署通过[7] - 涉及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单项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 对外捐赠 - 公司单笔对外捐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超100万元且不超50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7] - 公司单笔对外捐赠金额超500万元且不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1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7] - 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累计金额超500万元,该笔及后续捐赠由董事会审批;超1000万元,该笔及后续捐赠由股东大会审批[7]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关联董事表决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十年[15]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二日内对决议进行公告[15] - 公司公告在披露前需送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和审查[15] - 公司披露信息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