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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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0006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30 20:0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由董事会秘 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 ...
山推股份(000680)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义务。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人,职工代表董事 ...
山推股份(00068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30 20:0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办 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 ...
山推股份(0006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与勤 勉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 信息,并送达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
山推股份(0006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控 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 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证券 事务信息负责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认可。 第四条 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 的内部信息上报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山推股份(000680) -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 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 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 权,因此公司拟对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制度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1 | | 序号 子议案 | | --- | --- | | 1 |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 | 2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内控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3 | ...
山推股份(000680)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或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 ...
山推股份(000680)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及经理层报告制度
2025-10-30 20:01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及经理层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经 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决 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 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第二章 授权原则及授权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 ...
山推股份(000680)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