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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00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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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0006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与勤 勉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 信息,并送达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
山推股份(0006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控 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 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证券 事务信息负责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认可。 第四条 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 的内部信息上报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山推股份(000680) -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 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 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 权,因此公司拟对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制度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1 | | 序号 子议案 | | --- | --- | | 1 |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 | 2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内控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3 | ...
山推股份(000680)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或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 ...
山推股份(000680)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及经理层报告制度
2025-10-30 20:01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及经理层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经 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决 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 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第二章 授权原则及授权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 ...
山推股份(000680)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 ...
山推股份(0006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行为,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负有维护公司资产、资金安全的 法定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各 ...
山推股份(00068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超过 50%以上的子公司;或 者持有股权的比例不足 50%,但按照公司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现实际支配的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 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 制定各自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必须服从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并应 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治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 ...
山推股份(000680)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