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0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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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铜业(00073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29 18:47
资金募集与使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32,260,268股,每股7.30元,募资965,499,956.40元,净额951,238,552.60元[2] - 使用130,967,265.14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含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3] 闲置资金补流 - 2024年12月30日同意使用不超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已归还[4] - 拟使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5] - 2025年12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流[11][12][13] 项目进展 - 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投资66,158.86万元,累计投入18,133.47万元,进度27.41%[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28,965.00万元,累计投入28,965.00万元,进度100%[6] 财务影响 - 按LPR3.00%算,使用35,000万元闲置资金一年可减少财务费用约1,050万元[7]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制度概况 - 市值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市值管理是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的战略管理行为[2] - 市值管理遵循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常态性原则[5] 执行安排 - 市值管理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执行,各职能部门配合[8] 管理方式 - 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促进投资价值反映公司质量[13] 指标监测 - 公司应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16] 股价应对 - 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公司应分析原因、采取稳定股价措施[17]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属短期异常下跌[23] 估值提升 - 股票连续12个月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制定估值提升计划[18] - 公司至少每年评估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效果,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应专项说明[18] 合规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24]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3][14] -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可要求提交执行职务报告[1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开临时会议[24]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8] 审计委员会权限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7]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诉讼,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20] 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5]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3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废止[35]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交易金额限制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或绝对金额不超5亿元[5]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或绝对金额不超5亿元[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8] 交易资产限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5] - 交易标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5] 报告机制 - 经理层每年向董事会进行全年工作报告[13]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战略委员会细则审议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1]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送达资料[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细则实施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废止[18]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少于30万元、关联法人少于300万元或少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由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18]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属于股东会决策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9]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每年12月31日前集中讨论审议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2] - 所属单位及部门超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20天前(重大关联交易90天前)申报[23] - 若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且差异在30%以上,公司应解释原因[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3] - 所属各单位每季度报送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34]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次关联交易事项由所属单位或部门提议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申报[22]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32]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废止[40]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对现任及离任六个月内的董事、高管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12]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董事、高管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1]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股份变动与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报告并公告[23]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3]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25] 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6个月[2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收益归公司,责任人承担经济处罚或赔偿[32]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除监管处罚外,公司视情况给予处分[32] 制度实施 - 制度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35]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要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经营购买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23] - 日常经营出售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业绩变动披露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或扭亏为盈、出现亏损需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25]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6]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7] 信息告知董事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38] 资料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责任人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6] 报告编制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财务部编制报表及附注,证券部编制完整报告[42] 财务审核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42] 临时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由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发生重大信息当日报告[44]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证券部负责管理记录和保管[47] 内控机制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48][4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内控相关工作,并向董事会提改进意见[50]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50] 现场参观制度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52] 沟通原则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52] 保密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对公司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4] 责任追究 - 公司相关人员失职造成信息披露问题,将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可追究法律责任[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将依法追查[56]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废止[60]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25-12-29 18:47
合规管理办法 - 合规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批准后发布实施[31][32] 合规管理原则 - 合规管理工作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覆盖、权责清晰、务实高效原则[4][5] 合规管理职责 - 公司党委将合规管理纳入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定期听取汇报[7]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和年度报告等[8] - 经理层组织制定、实施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并研究决定重大事项[8] 合规管理体系 - 合规管理体系包括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操作指引等[13] 部门责任 - 各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防范合规风险主体责任,法律事务部承担识别预警等责任,纪检审计承担监督责任[15] 风险防控 - 公司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典型风险及时预警[16] - 公司经营管理行为须经合规审查,定期开展后评估[17] 评价与报告 -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应纳入经理层年度经营报告[21] - 公司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并适时开展专项评价[24] 文化与培训 - 公司将合规管理纳入党组织法治专题学习[24] - 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24] - 公司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并加强宣传教育[24] - 公司引导员工践行合规理念并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25] 信息化建设 - 公司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并整合相关资料信息[27] - 公司定期梳理业务流程并嵌入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27] - 公司推动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7] 监督检查 - 公司各部门对合规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整改[29]
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9 18:47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1] - 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14] - 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为重大关联交易[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为重大风险事项[17] 关注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关注[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21] 报告时间要求 - 日常联系人变动2个工作日内备案登记[6] - 重大事项特定情况合同签署前至少2个工作日报告[26] - 拟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拟发行债权融资工具最晚不迟于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时报告[26] - 拟签意向书或协议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内容变化等第一时间报告[2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第一时间报告[29] 报告形式及其他 - 重大事项报告以书面形式,紧急可先电话后补材料[27] - 董事会或股东会有重大事项决议按季度提交执行情况[28] - 控股股东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有关部门向外部报送含重大信息材料事先告知证券部[32] - 制度未尽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5][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