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0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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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7-30 20:36
权益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减持不超6000万股,占总股本2.16%[13] - 王水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累计减少5%,被动减少2.5%,减持2.5%[15]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367664147股,占总股本13.24%[15] 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由1085569741股变动至2776722265股[17] 股份交易 - 签署日前6个月王水累计卖出18588936股,占总股本0.67%[20] - 集中竞价卖出355000股,占总股本0.01%[20] - 大宗交易卖出18233936股,占总股本0.66%[20] 股份质押 - 截至签署日,累计质押股份25730000股,占总股本0.93%[18]
山金国际: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30 20:34
权益变动 - 变动前王水持股198,018,132股,占比18.24%[2] - 王水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累计减5%,被动减2.5%,减持2.5%[2] - 变动后王水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67,664,147股,占比13.24%[3] - 权益变动期间总股本由1,085,569,741股变至2,776,722,265股[5] 减持情况 - 2024年6月4日王水拟减持不超60,000,000股,占比2.16%[6] - 截至公告日王水累计卖出18,588,936股,占比0.67%[6] - 集中竞价卖出355,000股,占比0.01%;大宗交易卖出18,233,936股,占比0.66%[6]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控制权变更[2]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7]
山金国际:关于收购Osino Resources Corp.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07-25 16:2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2月25日审议通过收购Osino股权议案[2] - 拟现金收购Osino全部股份,完成后将持股100%[2] - 6月21日收购取得相关批准并完成境外投资备案[3] - 交割截止日多次延长,尚需通过纳米比亚反垄断审查[3][4]
银泰黄金: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完成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7-24 18:32
公司名称及简称变更 - 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 - 变更后证券简称是山金国际,2024年7月25日启用[2][5] - 原证券简称银泰黄金自2024年7月25日起变更[5] 其他信息 - 证券代码000975保持不变[2] - 2024年7月24日完成变更登记备案手续[3] - 公司注册资本为贰拾柒亿柒仟陆佰柒拾贰万贰仟贰佰陆拾伍元[4] - 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4] - 变更证券简称事前获深交所审核通过[5]
银泰黄金:关于大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2024-07-22 18:32
减持情况 - 2022年9月9 - 26日王水减持2194.2万股,占总股本0.79%[1] - 2024年7月9 - 18日王水减持990.08万股,占总股本0.36%[1] - 截至目前王水合计减持3184.28万股,占总股本1.15%[1] 持股变化 - 本次变动前王水持股40801.43万股,占总股本14.69%[2] - 本次变动后王水持股37635.23万股,占总股本13.55%[2] 其他信息 - 2024年6月4日王水拟减持不超6000万股,占总股本2.16%[2] - 权益变动期间王水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18.08万股[2]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2] - 本次变动是履行承诺、意向、计划[2]
银泰黄金: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7-22 18:32
股东股份情况 - 股东王水1287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占其持股3.42%、总股本0.46%[1] - 王水持股376092543股,比例13.54%,累计质押25730000股[2] - 唐秀华持股230900股,比例0.01%;王学思持股28840股,比例0.00%[2]
银泰黄金: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18 18: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5月20日经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2000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76722265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76722265股,全部为普通股[11]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6] - 公司董事等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 股份收购与股东权益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5]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2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3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15:00,不得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15:00[3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5]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6] 董事、监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47]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47]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现任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4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当选董事、监事所获表决权数应超过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5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2] - 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为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64] - 董事会收购或出售资产权限为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6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73][74]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公司长、短期借款,一年内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5]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5]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审议相关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8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8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8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8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9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6]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06]
银泰黄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18 18:5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独立董事三名[6] - 董事长、副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为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0] - 董事会收购或出售资产权限为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0] 审议事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涉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一年内累计资产抵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及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超过1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超过500万元由股东大会批准[1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时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内容[4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1] - 特殊情况增加新议案需到会董事过半数同意列入议程[26] - 董事会对议案一事一议,一项未表决完不得审议下项[27]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6] - 董事会应按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0]
银泰黄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18 18:5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股东大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起始期限不含会议当日[18] 股东大会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监事会、提议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1] - 授权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5]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依次确定主持人[29]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前,会议登记终止[25][2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37]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37]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现任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38]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股东发言不得超两次,第一次不超5分钟,第二次不超3分钟[30] -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在会前2天向会议登记处登记[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当选董事或监事所获表决权数应超过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41]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6]
银泰黄金:关于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8 18:5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7月3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网络投票7月18日9:15 - 15:00,现场会议7月18日14:30召开[4][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62名,代表股份1,291,176,265股,占比46.5000%[7] - 中小投资者股东60名,代表股份108,776,882股,占比3.9175%[11]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1,291,070,565股,占比99.9918%[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261,523,806股,占比97.70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