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
搜索文档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7 22: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7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8,8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77,101,059元[6]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5,677,101,059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董监高和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2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98] 独立董事规定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2]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4]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23]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2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6]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41]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8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0]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8] - 公司首届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下届由上届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出董事人数二名以上时采用[40]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更高比例(未明确)[34]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7]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2]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3]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5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与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其执行[55]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解释权属董事会[57]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22:4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考评流程 - 考评时董事和高管先提供书面述职和自评[12] - 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2] - 根据结果提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2]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 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 "《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保证募集 1 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承诺的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2:4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批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五)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1 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7 22:4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1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 务管理等专业岗 ...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 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 ...
山西焦煤(000983)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22: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选任与细则 - 董事等选任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17]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7]
山西焦煤(000983.SZ):上半年净利润10.14亿元 拟10派0.36元
格隆汇APP· 2025-08-27 22:42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0.53亿元 同比下降16.3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4亿元 同比下降48.44%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7亿元 同比下降45.39%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1786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1]
山西焦煤: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48.44% 拟10派0.36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22:1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80.53亿元,同比下降16.3% [1] - 归母净利润10.14亿元,同比下降48.44% [1] - 基本每股收益0.1786元 [1] 股东回报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