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

搜索文档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6-06 19:48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 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第六条 如果发生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 分性做出判断,表示明确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 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第七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 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性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 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 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 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 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味央厨" 或"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 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 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三)系统整体原则。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 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四)科学管理原则。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 效。 (五)常态稳定原则。持续、常态化地跟踪并管理公司市值成长。 第四条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 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必须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 任。召集人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行使以下职权: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两名,且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 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 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