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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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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公司加强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的充分、透明,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员工或有关部门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应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 事务代表,上报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方可进行。记者报道的有关公司的新闻稿件应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或控股子公 1 司应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及时报告、管理和 保密工作。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等工作,维护 信息披露的三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 业务规则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6 19:48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3]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4]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和发现问题情况[5] - 内部审计机构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5] - 内部审计机构应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6]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16] - 公司较大业务合同、投资协议须报审计部备案,内审人员审查合同合规性和效益性并监察实施[18] - 审查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风险和收益,跟踪进展,检查支出合理性等并评价投资效果[18] - 涉及委托理财关注审批权力、受托方情况和专人跟踪;涉及证券投资关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18] 资产登记管理 - 超过200元以上的实物资产需专门登记管理[19]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审计通知书[26] - 审计结束后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26] - 被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可在7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26] 后续整改与机制 - 内部审计机构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22]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2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郑州千味央 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人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 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郑州千味央 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郑州千 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 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6-06 19:48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 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第六条 如果发生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 分性做出判断,表示明确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 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第七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 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 ...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9: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郑州千味央 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 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经董 事会推选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