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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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3 17:05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4-01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7 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 ...
新朋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7-03 17:05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朋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2024年7月4日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2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和法律程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
新朋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03 17: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特聘 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在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为林 惠康等 27 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
新朋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7-03 17:05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7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4,000,000股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00股,占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的40%,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0年 ...
新朋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7 17:17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 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计人 民币100,330,1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 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1,770,00 ...
新朋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4 17: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6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7、 ...
新朋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14 17:21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赵振兴律师、张春燕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开展核查工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 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系统及其投票时间,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联系 人的姓名和联系 ...
新朋股份(00232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6:46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11亿元,同比增长10.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2.63万元,同比下降9.9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亿元,同比增加914.54%[5] - 总资产61.1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82%[5]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为1,674,034,574.23元,较期初1,563,686,962.82元增长约7.06%[16]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资产合计为3,549,871,088.91元,较期初3,452,247,698.72元增长约2.83%[16] - 2024年第一季度末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569,221,690.49元,较期初2,557,618,499.38元增长约0.45%[16]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资产总计为6,119,092,779.40元,较期初6,009,866,198.10元增长约1.82%[16]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负债合计为2,261,919,061.25元,较期初2,227,465,218.63元增长约1.54%[17]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857,173,718.15元,较期初3,782,400,979.47元增长约1.98%[17]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4.11亿元,较上期12.76亿元增长10.56%[18]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13.28亿元,较上期12.17亿元增长9.1%[18]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7508.94万元,较上期6958.13万元增长7.91%[18]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亿元,上期为 - 2280.29万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亿元,上期为 - 2.58亿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亿元,上期为 - 1662.58万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64,上期为0.070[19]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64,上期为0.070[1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4亿元,较上期10.50亿元下降5.29%[20]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8.69万元,较上期2500万元增长100.35%[21] 特定资产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62.12%,因购入结构性存款类银行理财产品[8] -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3.11%,因票据到期[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9,013,145.88元,较期初30,081,369.86元增长约362.13%[16]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应收票据为63,591,731.38元,较期初111,771,000.00元下降约43.10%[16]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为761,245,023.56元,较期初658,016,705.49元增长约15.69%[16] 费用与收益关键指标变化 -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04.07%,因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增加[9] -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81.64%,因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9]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8923人[11] - 宋琳持股比例34.34%,为第一大股东[12] - 股东李宛辞共持有公司股份4,768,000股,梁劲媛共持有4,241,500股,王猛共持有4,230,000股,常立有共持有3,209,378股,王博文共持有2,402,500股[14]
新朋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7:07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 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 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 ...
新朋股份: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4 17:0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及目的 公司的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近期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 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能力,更好地 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实施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公司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 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实施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品种均为 与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实际业务在品种、 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额度规模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