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002452)
搜索文档
长高电新(002452)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3 21:58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10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182,200 股,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80,002,83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 年度,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 49,626,566.80 元,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80,002,830.00 元(不含手续费), 现金分红和股票回购金额合计 129,629,396.8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 ...
长高电新(00245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21:53
财务数据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76,015.93万元,较上年增长17.86%[8] -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计3,522,447,313.23元,较期初增长约8.68%[18][21] - 期末负债合计1,111,199,715.97元,较期初增长约13.43%[21]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409,090,825.06元,较期初增长约6.62%[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52,941,946.10元,较上期下降约25.81%[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亏损扩大约103.14%[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亏损缩小约58.80%[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下降约47.64%[26] - 期末流动资产为10.11亿元,较期初增长7.28%[35] - 期末非流动资产为14.11亿元,较期初下降1.54%[35] - 本期营业收入为1.26亿元,较上期增长4.61%[39] - 本期净利润为749.25万元,较上期下降40.29%[39] 股本与股权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033.2085万元[53] - 2024年资本公积较上年期末减少15532956.95元,库存股增加44305374.20元[29] 子公司与合并 - 2024年度公司转让河北浩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子公司[56][57]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69] 会计政策与估计 - 审计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6] - 审计机构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7] - 公司本期重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199][200] 资产与负债核算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有不同分类和计量方式[82] -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提取跌价准备[114] - 长期股权投资按不同情况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和核算方法[126][127][128][129] 其他 - 公司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163] - 公司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安全生产费[197][198]
长高电新(002452)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2025-04-23 21:53
资金募集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79,969,085股,每股发行价4.70元,募集资金总额375,854,699.50元,净额363,989,516.49元,于2021年8月26日到账[1]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36398.95万元[24] 资金使用与变更 - 2023年12月将“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结项,“总部技术中心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变更用途,两个项目剩余6,256.60万元(结息后6,289.02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2] -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总额2,012.23万元,其中支付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尾款及质保金232.94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1,779.29万元[3][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77.28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4.61%[24] 项目进度与效益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投资进度为97.03%,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1196.80万元[24]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24] -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24]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本报告期投入1779.29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28.29%[24] 资金账户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长沙红旗区支行账户余额5,220,662.68元,兴业银行长沙河西支行、招商银行长沙雷锋支行账户已销户[5] 其他 - 公司按规定使用和披露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情形[15]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产生资金节余,原因是公司合理规划厂房建设、严格管理设备采购等[25]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施工建设开始后24个月内[27]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7]
长高电新(00245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3 21:53
CAC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CAC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索 引 页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10 CAC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 许可证复印件 CAC CAC 内字[2025]0055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CAC CAC 内字[2025] 0055 号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高电新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CAC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 ...
长高电新(002452)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3 21:53
募集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净额为36398.95万元[20]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0元[2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77.28万元,净额比例为4.61%[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23万元,累计投入31794.74万元[2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股项目自筹资金90732288.32元[21] 项目投入与进度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投入16780.42万元,进度97.03%,2022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11196.80万元[20]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投入3418.24万元,进度100%,2023年9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0]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9816.79万元,进度100%[20]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原投入1779.29万元,进度28.29%[20]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变更后累计投入1677.28万元,全期末投资进度为100%[22] 项目变更相关 - 2023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22]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2] - 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1677.28万元[22] - 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拟投入金额为1677.28万元[22] - 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因合理管控产生资金节余[21] 项目预期 - 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施工建设开始后24个月内[22]
长高电新(002452)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3 21:53
财务审计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长高电新2024年度财报,2025年4月22日签发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资金占用核查 - 长高电新管理层编制《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3] - 事务所核对汇总表与审计资料和财报,未发现重大不一致[4]
长高电新(00245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传富)
2025-04-23 21:50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独立董事均出席表决[5]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列席参加[5]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含3次年报沟通会[6] 其他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办公15日[7] - 2024年未发现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问题[9] - 2024年公司未被收购,财务无重大差错[9] - 2024年续聘中审华,未更换财务负责人[9]
长高电新(00245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21:5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张传富、欧明刚、喻朝辉独立性[1] - 核查显示独立董事无不得任职情形,任职合规[1]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2]
长高电新(00245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朝辉)
2025-04-23 21:50
2024年会议情况 - 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独立董事均出席表决[3] - 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列席参加[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6次会议[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6] 2024年工作动态 - 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办公18个工作日[7] - 8月考察望城和宁乡产业园[8] - 5、7、8月参加学习和培训[10] 2025年展望 - 独立董事将强化财务监督等工作[12]
长高电新(00245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3 21:50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