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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0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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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0025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10] 审计委员会报告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处理[16]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20]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7]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除外[21] - 会议记录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情况[28]
顺灏股份(00256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互动易制度要求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理性、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等[6][7] 职责与审批 - 证券部负责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收集、拟订等工作[10] - 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10][1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3]
顺灏股份(0025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1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10]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3]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其余75%自动锁定[1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董事和高管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17]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数量等内容[18]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21] - 拥有权益股份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1] 增持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应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内容[21]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6个月[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2]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时点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3]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5]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5]
顺灏股份(0025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及其董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3]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报需审计[11]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一季报不早于上年年报[11]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其他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应发表意见陈述理由[12] - 董事会关注重大事项并按规定业绩预告[13] - 业绩泄露或传闻且交易异常波动,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3]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专项说明[13] - 编制招股说明书符合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8] - 申请上市交易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后公告[9] - 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18]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告知公司[18] - 委托或信托方式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告知委托人情况[19]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21]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重大事项审议后披露[21]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报告董事长和董秘[22] - 董秘评估审核材料,组织起草披露文件,提交审议[22] - 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后公开披露[23] 董秘职责 - 董秘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准备和递交文件、组织完成监管任务[26] - 董秘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报告董事长并回复[24] - 董秘审核公司宣传文件初稿[24] 责任人相关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秘承担具体工作[25]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41] - 董事长、总裁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8] - 副总裁及其他高管是分管业务保密第一责任人[38] - 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保密第一责任人[38] - 董秘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43]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4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定期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30] - 审计委员会对外披露检查财务等信息,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32]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并知会董秘[33]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秘第一负责人[34]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到证券部办理手续,一周内归还[34] - 重大影响信息为一级保密信息,其他为二级保密信息[36]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 公司可向控股股东、实控人信息问询[47] - 控股股东、实控人配合证券部工作,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7] - 控股股东、实控人指派专人负责信息问询工作[48] - 控股股东、实控人书面答复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 董事、高管履职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董秘收到监管部门文件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51]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55] - 证券部办公室在上海普陀区真陈路200号[56] - 股东咨询电话021 - 66278702,传真021 - 66278702,邮箱investor@shunhostock.com[56]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法规修订制度相应修改[57] - “第一时间”指事项发生当日,“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5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57] - 制度为2025年8月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相关制度[58]
顺灏股份(00256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子公司类型 - 包括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50%以上或未达50%但控制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2] 资金管理 - 子公司每日上报当日资金使用报表,每月25日上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10] - 全资子公司资金由公司财务中心统一安排筹资、调度,未经授权不得直接与相关机构发生信贷关系[11] - 公司财务中心每月对全资子公司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确定费用使用上限[11] 绩效考评 - 每年年初公司总部子公司管理部门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绩效考评协议[14] 投资决策 - 子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需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14] - 每一会计年度对外投资和交易总额不高于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或单项投资数额不高于0.3%,且均不高于100万元,由子公司总经理决议[16] - 每一会计年度对外投资和交易总额不高于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或单项投资数额不高于1%,且均不高于500万元,由子公司董事会决议[16] - 每一会计年度对外投资和交易总额不高于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或单项投资数额不高于2%,且均不高于1000万元,由子公司股东会决议[16] 重大事项决策 - 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事项,由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17] 人员管理 - 委派人员发现子公司重大事项应自发现之日起2日内报告公司相应管辖部门[20] - 委派人员每半年度向公司述职一次,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公司可提请更换[20] 备案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总部子公司管理部门备案[24] - 子公司应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结束后5日内,将有关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备案[32] 指标权重 - 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29] 交易关注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关注[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需关注[3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关注[3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需关注[31]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关注[31]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3日前报送董事会秘书[32] 审计监督 - 公司内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并形成书面审计报告[34] - 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应定期述职,述职报告报备公司内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顺灏股份(002565) - 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提案流程 - 提案先交证券部登记备案,经多部门审核,报董事长审批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须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审议的提案,先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并形成书面意见[6] - 提案及材料最迟于董事会定期会议15天前、临时会议10天前提交审核[6] 提案类型及内容 - 提案类型包括银行贷款、对外担保等九类[9] - 银行贷款类提案需包含公司介绍等内容及附件材料[10] - 对外担保类提案需包含被担保人等情况及附件资料[12] - 关联交易类提案需包含交易情况等内容及材料[12] - 资产交易类提案需包含交易介绍等内容及材料[13] - 对外投资类提案需说明投资主体等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13] 提案要求 - 提案内容要充分完整、论证明确、形式规范,提供详备资料及说明[10] - 对外投资合同需说明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比例等主要条款[15] - 投资行为需说明批准或备案程序和进展情况[15] - 非现金出资应说明成交价格依据及差异原因[15] - 需说明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财务和经营影响[15] - 委托理财类提案需提交委托合同样本等材料[15] 后续工作 - 公司定期报告类提案提交按相关规定执行[16] - 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7] 保密及责任 - 董事会提案过程属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18] - 提案部门对提案内容负责,资料不全可下次审议[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20]
顺灏股份(0025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信息披露与活动安排 - 公司网站设“投资者专区”公告信息,定期报告公布地址,变更及时公告[10]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12] - 活动尽量公开,有条件网上直播,提前通知并答复中小投资者问题[12] 沟通与接待 - 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16]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合理安排并培训接待人员[18] 咨询渠道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公布号码,变更及时公告[20] 管理机制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承办[22] - 拟定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组织活动处理诉求[25] - 管理、运行和维护相关渠道和平台[25] 内部规范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8] - 人员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28] - 可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28]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0] - 由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制定[31]
顺灏股份(0025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 - 一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一般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一般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12]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需报告[13] - 重大损失单次损失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5]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10%需报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8] - 控股股东变更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汇报进程,股份被法院裁定禁止转让时也需及时报告[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9] 信息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20] - 知悉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文件[2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3]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3] 人员责任与制度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诚信责任,敦促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顺灏股份(00256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3]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交易批准 - 总裁批准公司交易需满足多指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对应指标10%或特定绝对金额[6]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通知[12] - 总裁办公室提前三天通知会议议题、地点、时间[23] - 总裁办公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应参会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4] 报告机制 - 总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17]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裁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公司多项情况[17] 绩效薪酬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考核[20] - 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0] 离任审计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需进行离任审计[20] 失职处罚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公司损失应受处罚[20] 细则执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2]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顺灏股份(002565)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8-14 19:31
新策略 - 2025年8月13日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通过聘请香港立信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议案[1][4] - 聘请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