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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0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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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6-11 20:49
换届选举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2024年6月30日任期届满换届[1] - 提名王钲霖等为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李剑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周寅珏等为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董事、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起算[1][3] 股东情况 - 王钲霖间接持股213,013,150股,占总股本20.10%[9] - 王钲霖与王丹为一致行动人[9] 候选人信息 - SHENGGUI LIU(刘胜贵)未持股[12] - 沈斌等候选人无不得任职情形[13][16][18][22][24] 选举方式 - 股东大会对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1][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审议[2]
顺灏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6-11 20:49
担保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12]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2] 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4]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门应通报并报董事会[31]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报董事会[20] 担保披露 - 对外担保需在符合条件媒体及深交所网站披露,含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23] - 披露内容含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等及占比[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3]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损失等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5] - 经办部门人员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顺灏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6-11 20:4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确保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地归集,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 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中心负责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所属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 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 ...
顺灏股份: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6-11 20:49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63,825 股,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除前述情况外,郭翥先生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增减持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郭翥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2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顺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6-11 20:4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剑先生、刘志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 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钲霖先生、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沈斌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剑先生、刘志杰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顺灏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个人简历、诚信情况等资料,并发表以下审查 ...
顺灏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4-06-11 20:4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持股变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本制度所指高管为公司总裁、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得进行以本 ...
顺灏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6-11 20:49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8]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8] 其他规定 - 聘任后向深交所提交材料[7]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1] - 设立证券部由其管理[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19]
顺灏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6-11 20:4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 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公司发展 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法人单位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项目、兼并、项目资本增减以及对子 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等 行为。 第六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下列未达到股东大会权限的对外 投资事项: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总裁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 第五条 对外投资事项 ...
顺灏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1 20:49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6月28 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召开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
顺灏股份: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20:12
北京 上海 南京 杭州 天津 深圳 扬州 泰州 www.gaopenglaw.com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5 月 中国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 500 号中城国际大厦 23 楼 邮编:200030 电话/Tel:(8621)5039-2800 传真/Fax:(8621)5039-2800 网址:http://www.gaopenglaw.com 中国·上海·徐汇区虹桥路 500 号 中城国际大厦 23 楼 23/F CURA International Center , No 500 HongQiao Road , XuHui District , Shanghai , 200030 ,China 电话/Tel:(8621)5039-2800 传真/Fax:(8621)5039-2800 www.gaopenglaw.com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顺灏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