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0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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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8 15:5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4)第 02386号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编制的《江 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XX 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双星新材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双星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忆农)
2024-04-28 15:5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参会并均投赞成票[5] 意见发表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8] 议案审议 - 2023年审议通过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议案[10][13] 财务相关 - 审计委员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同意续聘审计机构[12][13] - 2023年未发生财务负责人变动及会计政策变更[14][15]
双星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8 15: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 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 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 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5 证 ...
双星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5:55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 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双星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8 15:55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陈强,男, 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南 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师、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江苏省复合材料学 会功能材料副主任委员、中国化学会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主 ...
双星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5:55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 ...
双星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经营、 规范运作,健全公司股东大会运行体系,保障公司股东大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及保障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资格及资格确认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人数 2/3 或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时; 1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记载及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股东资料,编制公司股 东名册,并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注册登记号码或身份证号码、股东地址、各股东持 股数。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公司股东名册即为公司股东的合法证明。 第七条 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 ...
双星新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
双星新材: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不定期开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10]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存与细则 - 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资料至少十年[1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通过生效并负责修订解释[16]
双星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