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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0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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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
双星新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15:55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根据其各自的职务、责任、贡献、 分管业务以及兼职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的,具体薪酬标准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星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拟定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 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上述薪酬为税后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住房 ...
双星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陈强、吕忆农、黄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强、吕忆农、黄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双星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定)
2024-04-28 15: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 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 况 ...
双星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8 15:55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陈强,男, 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南 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师、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江苏省复合材料学 会功能材料副主任委员、中国化学会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主 ...
双星新材: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双星新材: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5:55
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疲软、世界经济波动下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 市场多方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导致市场信心不足,市场份额的竞争愈发激烈,聚酯膜 行业俨然进入深度调整期,整体行业总体呈现"供给强于需求、价格同比下降、利润明 显下滑、企业亏损面扩大"的运行态势。市场需求减弱亦是面临难题之一,受到全球 经济放缓、消费者信心不足、终端需求被抑制以及行业产能持续释放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减弱趋势。再者由于受到产能与终端需求矛盾的持续冲击,产 品价格明显下滑并出现历时五年最低位水平,高性能差异化产品价格也被迫带跌,降 低成本及优化产品结构等措施短期内又难以立即见效,因此在产品价格持续下滑的情 况下,公司盈利状况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虽然高性能、功能性产品价格暂时受到一定影响,但市场需求的增长趋势并未改 变。2023年行业设计产能达到683.2万吨,实际有效产能约为532.9万吨,年设计产能 增长率为22.4%,需求增长率为5.28%。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产业的升级转型,新的 应用领域和市场需求不断涌现,环保、节能、智能化等趋势也将为行业带来更多的发 展机遇。尽管当前市场出现一些波动,但长期向好发展的 ...
双星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15:55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截止该日,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适应管理要求[4] 缺陷情况 - 评价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15][16] 缺陷标准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利润、资产相关的分级标准[8][9][12][14]
双星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4)第 02385号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 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双星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双星新材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
双星新材: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第 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