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0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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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002695)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0 19:16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及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3]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独立董事人数[3]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4] - 所投董事选票数和候选董事人数分别不得超限额和应选人数[4] - 选票超限额或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视为弃权[4]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5]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应二轮选举或重开股东会[5]
煌上煌(002695) - 公司章程
2025-10-20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2012年7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3098万股,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9,585,801元[8]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15]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559,585,801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3]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3] 股东相关权益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独立董事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相关反馈及通知时间[39][40]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43] - 召集人通知各股东的时间规定[4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规定[44]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规定[4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及相关公告要求[4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50]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2]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3] - 存在特定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9]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67] - 董事会对非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的指标要求[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1]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3天通知[71] -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条件[71] - 有关联关系董事表决规定[7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3] - 担任独立董事的限制条件及工作经验要求[75][76]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9][8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85]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9]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规定[8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93][9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9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9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0]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规定[101][10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03]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0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5]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0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定义[111][112] - 关联关系定义[112] -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褚浚[113]
煌上煌(0026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0 19:1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 ...
煌上煌(0026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0 19:16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8]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6]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35] 需披露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3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31] 需披露其他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34] - 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及时披露[21][24][44][48]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1] - 公司董事等辞任、被解聘需及时披露[44] - 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等情况需及时披露并作风险提示[45] 人员职责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2] 制度相关 - 公司建立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制度[48]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54]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54]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议、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15]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批后披露[116] - 重大信息经评估审核后,需审定或审批,再提交深交所审核并公开披露[117][61]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118]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深交所审核登记等流程[121] 其他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十年以上[113]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1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117]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125]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129] - 信息披露文件摘要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披露[67]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7] - 股东咨询电话为0791 - 85985546,电子邮箱为hshspb@163.com[6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报江西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7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7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74]
煌上煌(0026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0 19:16
制度范围 - 适用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送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至深交所[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等至少保存十年以上[13] 自查与追责 - 报告和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8] - 发现违规核实追究责任,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8]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煌上煌(0026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0 19:16
制度概况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审议通过后实施[13] 责任追究 - 违反法规等致差错应追究责任[3] - 主观因素致差错从重或加重处理[4] - 有效阻止后果等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0] 处理形式 - 处理前保障责任人陈述和申辩权利[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1] - 董事等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7]
煌上煌(002695) -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0 19:16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防范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7] - 设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0]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赔偿[10]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视为严重违规[11]
煌上煌(0026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0 19:16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提前1天[2]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亲自出席方可举行[2]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3]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行使前需会议审议[6] 会议变更与记录 - 变更事项需全体认可并记录[6] - 记录载明会议信息及表决结果[7] 档案与制度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9][10]
煌上煌(0026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0-20 19:16
董事会秘书任职规定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任职需专业知识及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七种情况人士不得担任[6]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四种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规则生效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制度[16] - 每季度检查特定股东减持及买卖股票披露情况[20]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3]
煌上煌(00269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0 19:16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认定为关联人[5][6][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3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 - 关联交易金额未达规定,由总经理报董事长批准,董事长或其近亲属为关联方时由董事会审议[17]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规定[17] 关联交易定价与协议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用协议价[12]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1] 关联交易原则与回避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关联股东和董事表决需回避[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24] -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程序包括主动申请、争议时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等[26][27] 关联担保与豁免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四类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五类关联交易可免于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9]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与日常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以投资额为交易金额,涉及特定事项以发生额为关联交易金额[20]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包括按协议金额、新修订或续签协议金额、预计年度金额等[2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按本办法执行[3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