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00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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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一: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1 18: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 ...
*ST金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01 18:27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 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 额不超过 10,807.37 万元,预计期限为 2023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其中,公司预计向新增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不超过 6,520.00 万元,预计向新 增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不超过 806.37 万元,预计向新增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不超过 1,100.00 万元,预计向新增关联方销售固定资产不超过 10.00 万元,预计 与新增关联方往来款不超过 2,371.00 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军、刘芳彬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 ...
*ST金一: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1 18:27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需要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如会计 专家、经济管理专家、法律专家、技术专家等人员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 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
*ST金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18:27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3-12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 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六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其中王晓丹、张军、刘芳 彬、石军以通讯方式参会。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预计向新增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不超过 806.37 ...
*ST金一: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3-11-29 18:24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3-12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 票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金一",股票代码仍为"00272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1 月 29 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金一文化")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 23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北京金一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 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同日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 ...
*ST金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2023-11-29 18: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10307 号 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是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 ...
*ST金一: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3-11-29 18:24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3-12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1 月 29 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金一文化")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 23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北京金一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申 66 号《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 资产")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北京一中院决定 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 人申请重整及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023 年 7 月 20 日,北京一中院裁 ...
*ST金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3-11-29 18:24
- 1 -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院"): 2023 年 7 月 20 日,贵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北京金一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 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金一文化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2023年9月13日,贵院依法裁定批准《北京金一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金 一文化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 产法》")及重整计划,金一文化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 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金一文化提交的《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截至 2023年 11 月 29 日,重整计划已执 行完毕,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情况向贵院进行报告,具体 如下: 一、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管理人严格监督金一文化按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和期限 落实各项执行工作。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自重 整计划获得贵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计算,应于 2023年12月31日前执 行完毕重整计划 ...
*ST金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1-16 18: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10307号 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公司")委 托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为金一文化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金一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ST金一: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23-11-16 18: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 年 9 月 13 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金一文化")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 238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北京金一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 划》,公司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0,147,800 股股票数量后的 949,778,07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709,600,538 股股票,转增后,金一文化总股本增至 2,669,526,415 股。 上述转增股票 1,709,600,538 股不向原出资人分配,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 配和处置: 1.转增股票中的 854,800,269 股用于清偿金一文化债务。 2.转增股票中的 854,800,269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 票的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