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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00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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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0027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4 20:17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6] - 年度和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6]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7]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预告[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需及时披露财务数据[8] -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需立即披露[10]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1] 信息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需立即披露[21]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配合披露[14] 信息披露职责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及保密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19]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8]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职行为[2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6][17]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披露,重大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7] 信息保密与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24] - 信息知情人员未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担责[24] - 公司对信息知情人员按制度登记备案管理[25] 信息豁免与提供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并履行义务[25] - 公司及子公司向外部提供统计报表时间原则不早于定期报告披露时间[25] 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27] - 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违规,公司处罚责任人[2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28] 制度实施 -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0]
富煌钢构(002743)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1-14 20:17
担保审议规则 - 未经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4] - 多项担保情形须股东会审议[5] - 董事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未还款或出现严重情形应披露[13] 担保管理 - 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登记备案[14] - 担保期内跟踪监督,提前通知清偿债务[15] - 财务部收集资料归档保管[15] 责任与制度 - 擅自越权或怠于履职追究责任[16] - 制度按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 - 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9] 发布信息 - 安徽富煌钢构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发布[20]
富煌钢构(0027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4 20: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临时提案相关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21] - 普通决议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3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33][3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特殊情况作特别提示[35] - 主持人可宣布暂时休会并说明复会时间[19]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 违纪退场或未填表决票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23]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2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富煌钢构(0027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4 20:17
董高离职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高人员离职情形[2] - 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总裁辞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4] 任职限制与解任 - 任职期间特定情形不能担任董事[5]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选举日自动离职[6] - 股东会、董事会可决议解任,无理由解任需补偿[6] 忠实义务与复核 - 离职董高人员忠实义务5年内有效[9] - 对追责决定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富煌钢构(00274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4 20:17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战略制定[2]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主要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等并提建议,检查事项实施[7] 会议规则 - 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1][12] 其他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规则由董事会解释[12][14]
富煌钢构(0027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4 20:1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5]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各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参股公司按需提供定期报告等资料[16]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8]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必要时补充材料[19]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签署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立即报送[19]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22] - 公司各部门等出现重大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组织协调传递并分析判断信息[23] 保密与披露要求 - 能够接触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保证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平台[28] - 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信息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9]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29] 违规责任 - 未按程序及时上报应上报信息,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29] - 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29]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应遵守保密纪律,泄密追究责任[30]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冲突时以规定为准[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2]
富煌钢构(00274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4 20:1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5] 资金使用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情况[9] 资金投入未达计划处理 - 募集资金投入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且超完成期限,需重新论证项目[9]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在6个月内进行并出具鉴证报告[10]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2] 监管协议与对账单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或财务顾问[5] 资料查询与审批 - 保荐或财务顾问可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5] - 公司及子公司项目投资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手续[8]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应投资主营业务[14] 合资经营要求 - 拟合资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控股[14] 实施地点变更公告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1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要求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置换自筹资金要求履行程序[15]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15] 资金情况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1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检查[18] 鉴证报告聘请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9]
富煌钢构(00274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4 20:17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至少配置3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4]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审计重点关注 - 对外投资审计关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等多项重点[11] - 购买和出售资产审计关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等重点[11] - 对外担保审计关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等重点[12] 审计流程规定 -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应在三个工作日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紧急事项除外)[19]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接到报告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20] 审计档案保存 - 当期审计档案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至少保存八年[21] 审计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等,至少具备一方面专业学识和经验并经专业训练[16] -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持职业谨慎[17] - 审计人员应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7] 审计报告要求 - 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范围等事项,对经济活动合法性等作出评价并提建议[17] 计划制定与报告出具 - 审计部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和上年度总结制定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19]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富煌钢构(00274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4 20: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0]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记名投票,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决议有效[10][14] 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应及时增补[5]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快捷通知2日未异议视为收到[11][12] - 记录保存十年,董事会年报披露工作内容,规则董事会通过生效[15][16][18]
富煌钢构(00274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4 20:16
股权与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5,268,478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8]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9] -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轻微瑕疵除外)[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董高人员造成损失时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10] - 审计委员会等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直接诉讼[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特定情形提起诉讼[1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岗位,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30]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8]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1] 会议与决议 - 股东大会可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监、审议批准报告方案、对重大事项决议[11][1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且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5000万元[44] -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核发表意见[42][45]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内容[53] -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才可生效[54] -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效期至事项办理完毕[55]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全文见巨潮资讯网[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