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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5 22:44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独立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 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利婕、吴宇恩、邓赟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以书面或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3人,分别为: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王 利婕女士召集并主 ...
裕同科技: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22:44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 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 拟定为人民币 2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7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机构性质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
裕同科技(00283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22: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的股票简称为裕同科技,股票代码为002831[8] -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裕同科技[8] - 公司的外文名称为ShenZhen YUTO Packaging Technology Co., Ltd.[9]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52.22亿,较2022年下降6.96%[12]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8亿,较2022年下降3.35%[1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73亿,较2022年增长40.17%[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57元,较2022年下降2.48%[12]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221.86亿,较2022年增长5.32%[12]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0.52亿,较2022年增长7.91%[13] 公司业务及市场地位 - 公司是印刷包装行业领先的品质包装方案商,连续多年荣膺《印刷经理人》发布的“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榜首[18]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纸质包装、植物纤维模压制品、可降解新材料制品、软包装、功能材料模切、文化创意印刷产品、标签、炫光膜、消费电子零部件等,服务客户广泛分布于多个行业[25] -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精品纸包装生产商,产品在全球消费电子与智能硬件行业处于领先地位[27] - 公司在中国高端白酒行业及烟草行业中具备较强的市场地位[27] - 公司在国内环保包装中的植物纤维模压制品领域占据领先地位[27]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持续跑赢行业大势,增速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实现了营收的长期稳步增长[28] - 公司不断提升集团化、国际化和多元化的运营能力,优化全球和国内的交付布局[28] - 公司全面提升生产力水平,智能工厂建设处于行业领先水平[28] - 公司积极深化环保纸张及环保植物纤维原料的应用,建立和提升产品的差异化[29] 公司研发创新 - 公司已取得专利1370项,其中发明专利165项、实用新型专利1129项、外观设计专利76项[31] - 公司主导完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攻关项目20项,并获得多项荣誉[31] - 公司已建立多个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基地,推进科技攻关和自主研发[31] 公司财务管理 - 公司2023年度客户开拓成效显著,海外布局持续完善,新增国际大客户,马来西亚和越南新工厂投产[34] - 公司环保包装业务国际影响力提升,研发创新卓有成效,成功引入多家欧美大客户,环保产品受到欧洲知名行业媒体广泛关注[34] - 公司持续致力于降低碳排放,已建成15座光伏发电站,环保产品种类达30余种,年度获得授权专利210件[36] 公司投资情况 - 公司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7,184,449.45元,同比减少21.54%[47] - 公司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6,926,859.01元,同比增加340.94%[47]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货币资金达到349.59亿元,同比增长15.76%[49] - 公司应收账款为569.19亿元,同比下降3.15%[49] 公司风险管理 - 公司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63] - 公司积极采取了多项措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加强与上游纸厂的战略合作,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的供需结构变化,深化招投标体系,提高海外进口原材料的比例,推动海外生产基地原材料供应的本土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助力公司稳健经营[94]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97][98] -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98] -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独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100][101]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情况良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透明[102][104] 公司员工管理与发展 - 公司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认同员工价值,坚持从各方面关爱员工,重视员工的成长与发展[196] - 公司建立了员工学习发展整体解决方案、后备干部梯队培养体系和配套政策制度,以及一站式学习平台e同学,实现培训智能化管理[134] 公司环保与社会责任 - 公司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的投入达到5,263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25.01万元[189] - 公司积极践行减碳责任,推行绿色工厂建设,替代传统能源,实现碳减排工作[190]
裕同科技(00283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22:44
财务表现 - 裕同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4.76亿,同比增长19.3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亿,同比增长20.55%[5] - 公司总资产为214.97亿,较上年末下降3.1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显示,流动资产合计约118.56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合计约96.4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计约214.97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显示,流动负债合计约78.84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合计约11.79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较上期有所下降[16]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债合计为9,725,646,212.98元,较上期下降8.2%[1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达3,475,806,093.37元,较上期增长19.3%[1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为3,211,052,381.72元,较上期增长17.4%[1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269,629,437.83元,较上期增长25.2%[18]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224,312,166.14元,较上期增长25.3%[18]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24元,较上期增长20%[19]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7,907,891.79元,较上期下降23.1%[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85,633,363.04和175,506,459.07,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62.6%和33.9%[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30,441,074.19和362,265,309.61,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74.3%和47.3%[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35,977,261.58和1,326,299,714.78,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0.7%和12.6%[21] 股东情况 - 最大股东吴兰兰持股比例为48.00%,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207,690,000股[9] 公司投资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君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深圳市裕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等业务[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墨西哥裕同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印刷和包装解决方案,包括各种包装产品和执行公司目的可能需要的任何法律活动[13] 公司财务状况 - 第一季度公司长期借款增加,达到11.80亿[8] - 公司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15.57%,为-1,028.74万[8] - 公司其他收益同比增长70.45%,为3,709.59万[8] - 公司投资收益同比下降264.11%,为-1,826.19万[8] - 公司现金流量表显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84.63%[8]
多元开拓+智能改造打开盈利空间,提高分红回馈股东
国金证券· 2024-04-08 00:00
公司业务 - 公司主要业务为纸质印刷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涵盖消费电子、酒、个人护理、食品、医疗保健、烟草等六大核心领域[9] - 公司通过“1+N”战略布局,拓展烟酒、环保纸塑等高附加值大消费包装领域,2021-2023Q1-3营收同比增长26.0%/10.2%/-10.2%[1] - 公司通过全球布局和智能化推进,提升竞争力,预计23-25年消费电子包装营收将稳步增长-5%/+13%/+13%[1] 公司发展历程 - 公司于2000年成为索尼新款游戏机包装的供应商,正式进入消费电子领域,2002年营业收入突破2亿元人民币,进入高速发展阶段[10] - 公司于2010年开启全球化战略布局,成立越南裕同,随后在2017、2019年分别成立印度裕同、澳大利亚裕同,产能基地布局全球化[11] - 公司于2015年开启全面战略发展,研发环保包装、智慧物联、云包装,拓展酒包、烟标、化妆品、大健康、环保纸塑等市场[12]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营收在2021/2022/2023Q1-3分别为148.5/163.6/108.1亿元,同比+26.0%/+9.5%/-10.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2/14.9/9.9亿元,营收增长得益于积极布局的新兴细分市场和新业务[13] - 公司收购易威艾包装,摆脱单一行业周期影响,涵盖的客户包括红塔集团、茅台、五粮液、宝洁、LV、迪奥、小罐茶等国内外知名企业[12] - 公司营收表现优于行业整体,2019-2022年CAGR达18.5%,表现优于头部纸包装企业,公司毛利率表现优势明显[20][21][23] 公司战略展望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消费电子包装板块收入同比增长-5.0%/+13.0%/+13.0%[69]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酒包业务板块收入同比持平/+12.0%/+15.0%[70]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烟包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增长+5.0%/+25.0%/+27.0%[71]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环保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增长+15.0%/+25.0%/+25.0%[72]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化妆品包装板块收入同比增长+5.0%/+5.0%/+5.0%[73]
裕同科技: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2024-03-28 18:51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506,013.86 万元(折合 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侨保证华宝利],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华宝 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利")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现将具体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 | | | | | 被担保方最 | 2023 年度 | 担保额度 | 截至 2024 | | | | 截 ...
裕同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2024-03-15 18:05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吴兰兰女士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式回 购、解质押和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具体质押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股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 |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数量 | | | 是否为 | 为补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 | 质押用 | | 称 | 大股东及其 | (股) | 持股份 | 总股本 | 限售股 | 充质 | 始日 | | 期日 | | 质权人 | 途 | | | 一致行动人 | | ...
裕同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2024-01-19 18:09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吴兰兰女士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式回购 及解质押手续,具体质押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股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 |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数量 | 持股份 | 总股本 | 是否为 | 为补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 质权人 | 质押用 | | 称 | 大股东及其 | (股) | 比例 | 比例 | 限售股 | 充质 | 始日 | | 期日 | | | 途 | | | 一致行动人 | | | ...
裕同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8:28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裕同科技"或"公司")的委托,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裕同包 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本所律师")以视频会议的方 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
裕同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5 18:28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上午9:15—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9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王华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