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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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9:09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权,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 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如下议 案:(1)《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 议案》;(4)《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7)《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科创新源")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 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主要责任人,并且是第 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事宜,董事会 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监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 ...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对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仅为公司对未来的预期,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 性,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 之间的差异。 2023 年度,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 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 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现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国际上,全球经济正努力恢复,但 仍面临地缘政治紧张和通货膨胀等多重风险。国内方面,经济增长放缓,消费需 求减弱,加之市场预期的不稳定性,对公司业务构成了考验。在这样的背景下, 公司展现了出色的应对策略和业务韧性。公司管理层与员工团结协作,通过灵活 调整经营策 ...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 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截至 2023 年末,众华所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中签 署 ...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表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均为合并数据):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857.0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7.36%;实现 营业利润 2,574.5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73.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545.7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95.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76.37 万 ...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涛)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孔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军锋)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常军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常军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 业本科,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研发部工程师,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 经理、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等,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内, ...
科创新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9:0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17 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 88381869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新源")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法律意见书》 ...
科创新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9: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树田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及孔涛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自治文件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 2023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徐树田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及孔涛先生 (已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