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3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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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07-18 18:4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人数不超过96人,董监高5人[10][26]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727.02万元,每份份额1元[11] - 合计不超35.92万股,约占股本总额0.50%[11][35] - 存续期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为20%、30%、50%[13][38] - 购买回购股份价格20.24元/股[13][32][34]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2日,累计回购50万股,占总股本0.69%[12][30] - 成交总金额2192.0426万元,最高成交价44.94元/股,最低成交价39.06元/股[12][30] 人员份额分配 - 董监高拟持有份额110.11万份,占比15.14%,对应股份5.44万股[27] - 核心骨干拟持有份额616.92万份,占比84.86%,对应股份30.48万股[27] 考核要求 - 2024 - 2026年,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33.1%[40] -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85解锁比例100%,(85,80]为90%,(80,75]为80%,(75,60]和<60为0[41] 交易限制与管理 - 交易限制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等[43][44] - 存续期内融资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45] - 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46] 权益处置与清算 -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方式并按份额分配[48][49]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49][72]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等情形,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50]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51] - 提前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52] 会议相关规定 - 召开持有人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60][61] - 议案需经出席持有人超50%(不含)份额同意,约定2/3以上除外[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可提临时提案和提议开会,提前3日提交[62] 管理委员会规定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任期为存续期[63][64] - 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3] - 不定期开会,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66] - 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5日内召集主持[66] - 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6]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传真并签字[67] 其他安排 - 拟于2024年7月底将35.92万股授予员工,以7月2日收盘价测算费用摊销[73]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未售完或过户,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可延长[72] - 持有人中关联人员8人,审议相关提案应回避表决[80]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至计划实施完毕[69] - 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或混同[70] - 董事会审议草案后两个交易日披露信息[77] -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意见书[77] - 股东大会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可实施[77] - 完成标的股票过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8]
威力传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8 18:4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 -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议案[3] - 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5] 激励计划 - 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向55名对象授予53.9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
威力传动: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18 18:49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7月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7月3 - 12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内部公示,监事会无异议[13] - 7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激励调整情况 - 激励对象由62人调减为55人,授予数量由59.23万股调为53.94万股[17] 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授予53.94万股,55人,价格20.24元/股[18] - 常晓薇获授2.03万股,占授予总数3.76%[18] - 李娜获授1.66万股,占授予总数3.08%[18] - 周建林获授1.40万股,占授予总数2.60%[18] - 核心业务人员获授48.85万股,占授予总数90.56%[18]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需满足条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21] - 建议对股权激励费用计量、提取和核算[23] - 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25]
威力传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8 18: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4-043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 (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阿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 ...
威力传动: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7-18 18:47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 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 系。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
威力传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7-18 18:47
注:1、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 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 减,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公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 性股票总数 | 告时公司股本总 | | | | 数量(万 股) | 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常晓薇 | 董事、副总经理 | 2.03 | 3.76% | 0.03% | | 李娜 | 财务总监 | 1.66 | 3.08% | 0.02% | | 周建林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1. ...
威力传动: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4-07-18 18:47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7月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4年7月3 - 12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无异议[2] - 2024年7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激励调整情况 - 7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激励对象由62人调减为55人[4] - 授予数量由59.23万股调整为53.94万股[4] 调整评估 - 调整符合规定,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性影响[5] - 监事会同意调整,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程序合规[7][9]
威力传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7-12 15:44
激励计划 - 公司2024年7月2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 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12日,内部公示栏公示[2] - 拟激励对象含董事、高管等,不含外籍员工等[6] 核查情况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核查后拟激励对象符合条件[3][5]
威力传动: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02 18:49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等有关内容,并经公司 全体监 ...
威力传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07-02 18:4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二〇二四年七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致: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担任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 存在 ...